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及基金运作方式变更的公告 2014-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信用增利,基金代码-164606,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4年6月30日起,至2014年7月31日17:00止。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于2014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uatai-pb.com/)上刊登了《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分别于2014年7月1日与2014年7月2日刊登了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本基金持有人大会出席统计结果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持有人本人直接出具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华泰柏瑞信用增利份额为50,107,203.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华泰柏瑞信用增利份额的23.64%,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二、关于基金运作方式的变更 根据《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召开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本基金继续封闭的决议未获得通过,则本基金在上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者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一旦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以上市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方式持续运作,不再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运作方式。” 因此,本基金将于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即2014年9月22日)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并于2014年9月22日打开申购赎回,投资人可于当日起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且本基金不再每隔三年召开一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基金运作方式。 三、费用明细 根据《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具体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机构是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见证律师是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四、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于此统计结果公告之日(即2014年8月8日)上午10点30分复牌。 2、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能成功召开,本基金在首个封闭期届满后的次日起将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投资人可进行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投资人可通过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888-0001咨询。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五、备查文件 1、《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泰柏瑞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 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