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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43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

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的通知: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6日和2014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8日下午2点。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7日下午15:00 至2014年8月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5人,代表股份217,807,4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54.6975%。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3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00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70%。

(备注:公司董事、副总裁何凡先生由于和本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其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数未纳入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范畴。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出席本次会议持有5%以下(不含持股5%)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以下同)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3人,代表股份217,801,91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6962%。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1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55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4%。其中,参加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共2人,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数额为5,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4%。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1,91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票1,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0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反对票1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票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1,91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票1,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0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反对票1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票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增补盛代华先生和王言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增补龚寿鹏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同意增补盛代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2,91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表决结果为当选。

2、同意增补王言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3,91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表决结果为当选。

3、同意增补龚寿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2,02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姜纯、何凡、盛代华、王言宏、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7名董事组成,其中龚寿鹏、柳瑞清和许立新为独立董事。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增补陈林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后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该议案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2,01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表决结果为当选。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顾菁、陈林和经2014年7月30日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林金泉组成。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度董事长重大授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17,801,918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反对票1,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其中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票5,0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956%;反对票15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7%;弃权票4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俊、高蕾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44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董事人数由7人增加至8人,公司将据此修改《公司章程》。《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8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调整,现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人员构成作如下调整:

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由姜纯、何凡、盛代华、柳瑞清、龚寿鹏五位董事组成,姜纯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许立新、柳瑞清、盛代华三位董事组成,许立新作为会计专业人士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柳瑞清、龚寿鹏、何凡三位董事组成,龚寿鹏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许立新、柳瑞清、王言宏三位董事组成,柳瑞清任主任委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总裁姜纯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盛代华董事兼任公司副总裁(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8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和审查,同意提名吕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增补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8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14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简 历

盛代华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参加工作。曾任芜湖海森合金棒线有限公司项目副指挥长、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芜湖楚江合金铜材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森海高新电材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盛代华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吕莹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4年参加工作。历任芜湖益新面粉股份公司主办会计、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精密铜带分公司财务主管、上海楚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审计科长、本公司审计部长、本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吕莹女士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45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一致推举由顾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会议一致推选顾菁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精诚铜业 编号:2014-046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 )下午2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4年8月2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

(2)截至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以上议案(1)项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4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4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

邮  编:241008

传真号码:0553-5315978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71。

2、投票简称:精诚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精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15:00。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北路8号办公大楼三楼

邮政编码:241008

联系电话:0553-5315978

传  真:0553-5315978

联 系 人:吕莹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六、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4年8月26日召开的安徽精诚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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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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