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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4-057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4年8月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刘猛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58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收购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59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购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副总经理舒翎先生在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董事与上述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6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62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分别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议中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 四、会议决定将《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4-058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 改造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4550万元(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双方均认可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但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在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交易金额)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下称“国资公司”)持有的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下称 “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公司将继续对盘龙城改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重庆两江新区彩云之南城镇化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以股权及股东借款方式向盘龙城改公司提供资金约10亿元,用于上坝土地综合整理整治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对盘龙城改公司增资6,00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盘龙城改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公司持有盘龙城改公司60%的股权;国资公司持有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合伙企业持有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 合伙企业于6月3日对盘龙城改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国资公司持股比例由原来的40%降至20%。合伙企业增资后持有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但并不参与盘龙城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体现为按固定利率收取回报,其增资行为对盘龙城改公司原股权结构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公司此次收购国资公司持有的盘龙城改公司20%股权的收购价格,是以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盘龙城改公司净资产评估值的40%作为收购参考价。 公司现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盘龙城改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分别出具了XYZH/2013KMA2074号《审计报告》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A065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确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为2014年4月30日。截至基准日,盘龙城改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67,782,633.81元,净资产值为99,971,064.47元;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78,927.25万元,净资产值为12,146.10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额为2,148.99万元,增值率21.50%,净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增值所致。评估结果尚需报云南省国资委备案,最终的评估结果以云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的结果为准。经公司与国资公司协商,公司拟以4550万元收购国资公司持有的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盘龙城改公司80%的股权。公司将继续对盘龙城改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4550万元(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双方均认可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但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在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交易金额)收购国资公司持有的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盘龙城改公司80%的股权。公司将继续对盘龙城改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57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桃源街39号综合市场 法定代表人:陈志伟 注册资本:陆亿伍仟柒佰伍拾肆万柒仟元正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受区政府委托对区属国有资本(股本)进行投资经营及管理(含企业欠财政周转金债权转股权业务);负责园区开发和建设的投融资;负责引导和促进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投融资;负责新兴产业的开发和投融资;负责投资开发形成的存量国有资产运作;实施城乡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及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实施授权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和整理的投融资;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开发投融资职能;经区政府批准授权区财政局或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委托的其它经营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根据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国资公司资产总额为4,238,221,172.35元,净资产值为712,150,105.15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情况 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恒业游泳馆附楼5楼盘龙区龙泉办事处内 法人代表:余劲民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 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9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房屋拆迁拆除、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根据资质证核定的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项目投资及对其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盘龙城改公司资产总额为577,078,236.66元,净资产值为99,971,064.47元。 截至2014年4月30日(经审计),盘龙城改公司资产总额为767,782,633.81元,净资产值为99,971,064.47元。 2、项目基本情况 盘龙城改公司主要负责对盘龙区上坝片区城中村项目进行开发。盘龙区上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隶属于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上坝村委会,位于北部山水新城规划区范围内,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69.96亩,以西北绕城线为界分南、北进行报规。西北绕城线以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93.19亩,修详规尚在协调报建中,修规方案待昆明市规划局审核;西北绕城线以南地块总用地面积约676.77亩,一期整理完成的6宗地已交储并挂牌交易,剩余地块约305.11亩正推进后续拆迁工作。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国资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国资公司将其持有的盘龙城改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受让。 2、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4550万元(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双方均认可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但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在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交易金额)。 3、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盘龙城改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盘龙城改公司依法承担。股权转让后,国资公司不再承担盘龙城改公司的任何债权债务和法律责任。 4、如公司未能通过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无法参与项目收购,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公司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并通过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以公司取得云南省国资委评估备案表的时间为准)后生效。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提高公司对盘龙城改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公司对盘龙城改公司运营的话语权,加强公司对盘龙城改公司的管控。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盘龙城改公司的《审计报告》; 2、盘龙城改公司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4-059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购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以1750万元(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双方均认可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但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在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的交易金额)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盘龙建投”)持有的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龙瑞公司”)5%的股权。公司将继续对龙瑞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重庆两江新区彩云之南城镇化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合伙企业”)以股权及股东借款方式向龙瑞公司提供资金约15亿元,用于中坝土地综合整理整治项目建设,同时,公司对龙瑞公司增资8250万元,本次增资扩股后,龙瑞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公司持有龙瑞公司70%的股权;盘龙建投持有龙瑞公司5%的股权;合伙企业持有龙瑞公司25%的股权。 合伙企业于5月30日对龙瑞公司增资扩股完成后,盘龙建设持股比例由原来的25%降至5%。合伙企业增资后持有龙瑞公司25%的股权,但并不参与龙瑞公司的日常管理及利润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体现为按固定利率收取回报,其增资行为对龙瑞公司原股权结构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公司此次收购盘龙建设持有的龙瑞公司5%股权的收购价格,是以评估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龙瑞公司净资产评估值的25%作为收购参考价。 公司现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龙瑞公司进行了审计、评估,并分别出具了XYZH/2013KMA2073号《审计报告》及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A066号《评估报告》。本次交易确定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均为2014年4月30日。截至基准日,龙瑞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592,408,293.45元,净资产值为30,062,662.68元;经评估的资产总额为263,974.23万元,净资产值为7,739.67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额为4,733.40万元,增值率157.45%,净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存货评估增值所致。评估结果尚需报云南省国资委备案,最终的评估结果以云南省国资委备案通过的结果为准。经公司与盘龙建投协商,公司拟以1750万元收购盘龙建投持有的龙瑞公司5%的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龙瑞公司75%的股权。公司将继续对龙瑞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750万元(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双方均认可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但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在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的交易金额)收购盘龙建投持有的龙瑞公司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龙瑞公司75%的股权。公司将继续对龙瑞公司开发的项目进行后续投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57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名称: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尚义街199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陈芬 注册资本: 陆亿壹仟陆佰陆拾柒万肆仟陆佰捌拾肆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11月3日 经营范围:负责实施城乡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和社会事业领域项目建设及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融资;负责授权范围内土地的一级开发和整理的投融资;负责重大建设项目的国内外融资;负责投资建设形成的存量国有资产运作;负责城市特许经营资源的管理和运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建设投融资职能;对房地产进行开发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盘龙建投资产总额为3,733,142,009.68元,净资产值为651,075,494.09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龙瑞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5楼524室 法人代表:余劲民 注册资本:15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非自然人出资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0年3月19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及经营;旧城改造;房屋租赁;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龙瑞公司资产总额为2,319,059,690.67元,净资产值为30,062,662.68元。 截至2014年4月30日(经审计),龙瑞公司资产总额为2,592,408,293.45元,净资产值为30,062,662.68元。 2、项目基本情况 龙瑞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开发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处昆明市主城区北侧,盘龙北部山水新城规划范围内,项目总用地面积2156.19亩,以西北绕城线为界分南、北进行报规。西北绕城线以北地块为1081.86亩,正在进行修详规方案报批;西北绕城线以南地块为1074.33亩,一期整理完成的11宗地已交储并挂牌交易,剩余地块约130.78亩正推进后续拆迁工作。 四、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盘龙建投签订的《<中坝村委会雨树村、中坝村、张家寺村、郑家村“迁村并点”及“城中村”改造项目>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下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盘龙建投将其持有的龙瑞公司5%股权转让给公司,公司同意接受。 2、公司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公司收购龙瑞公司5%的股权,需履行国有资产的监管审批程序,并至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取得资产评估备案表,上述事宜由公司负责按规定申请办理。 3、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750万元整 (最终以评估机构出具的经双方均认可的评估报告所确认的评估结果为准,但最终交易价格不超过公司在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的交易金额)。 4、股权转让前及转让后龙瑞公司的债权债务由龙瑞公司依法承担,如果依法追及到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的,由新股东承担全部责任。 5、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按其在龙瑞公司股权比例享受股东权益并承担股东义务,转让方的股东身份及股东权益丧失。 6、由盘龙建投在本协议签署前办理股权转让的政府批准手续。 7、如公司未能通过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无法参与项目收购,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公司通过内部决策程序并通过云南省国资委审批备案后(以公司取得云南省国资委评估备案表的时间为准)生效。 五、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将提高公司对龙瑞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公司对龙瑞公司运营的话语权,加强公司对龙瑞公司的管控。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龙瑞公司的《审计报告》; 2、龙瑞公司的《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编号:临2014-060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称“老鹰地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老鹰地公司向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重庆信托”)申请5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老鹰地公司以名下197亩住宅用地及96597.42 平米在建工程及对应的94.5亩酒店用地提供抵押担保。 3、公司本次担保之反担保:老鹰地公司以货值10亿元土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5.782亿元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4、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5、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老鹰地公司为公司下属参股公司云南城投华商之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华商之家”,公司持有华商之家40%的股权)的控股子公司,老鹰地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为:华商之家持股90%;永昌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 现为加快推进老鹰地公司开发建设的“太阳山”项目,确保项目资金需求,老鹰地公司拟向重庆信托申请5亿元的信托贷款,期限3年,年利率12%,老鹰地公司本次融资的增信措施为:老鹰地公司以名下197亩住宅用地及96597.42 平米在建工程及对应的94.5亩酒店用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作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之反担保,老鹰地公司以货值10亿元土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5.782亿元融资提供抵押担保。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4年8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拟同意公司为老鹰地公司向重庆信托申请5亿元的信托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老鹰地公司以名下197亩住宅用地及96597.42 平米在建工程及对应的94.5亩酒店用地提供抵押担保;作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之反担保,老鹰地公司以货值10亿元土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5.782亿元融资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57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副总经理舒翎先生在老鹰地公司任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公司董事与上述事项均无关联关系,故无需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尚需获得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后,公司将签订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澄江县右所镇矣旧村 法定代表人:舒翎 注册资本:7000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0年9月4日 经营范围:高尔夫球场及相关配套的商品部(商品目录待项目建成后具体核定),度假村、房地产开发经营,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老鹰地公司资产总额为2,013,350,068.87元,净资产值为-33,900,170.23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老鹰地公司资产总额为2,433,852,424.95元,净资产值为-51,378,492.52元。 三、董事会意见 为加快推进老鹰地公司开发建设的“太阳山”项目,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同意公司本次对老鹰地公司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认真进行了事前审议,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为加快推进老鹰地公司开发建设的“太阳山”项目,确保项目资金需求,根据资金方的要求,公司为老鹰地公司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老鹰地公司以名下197亩住宅用地及96597.42 平米在建工程及对应的94.5亩酒店用地提供抵押担保。作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之反担保,老鹰地公司以货值10亿元土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申请5.782亿元融资提供抵押担保,以实现融资资源共享。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为老鹰地公司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解决老鹰地公司的资金需求,同时,老鹰地公司以名下197亩住宅用地及96597.42 平米在建工程及对应的94.5亩酒店用地提供抵押担保。作为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之反担保,老鹰地公司以货值10亿元土地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昆明城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了抵押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61.89亿元(包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未包含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按揭担保及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2.2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约为47.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3.8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4-061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4年8月4日以传真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7日在云南城投大厦十五楼办公室召开。公司监事会主席莫晓丹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昆明市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置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2、《关于公司收购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收购云南城投龙瑞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决定将《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4-062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18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城投形象展厅(昆明市民航路400号)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 上午10:00 。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 09:30-11:30、13:00-15:00。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城投形象展厅(昆明市民航路400号) 5、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注:上述议案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临2014-057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4-060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云南澄江老鹰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和临2014-061号《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1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参照新股申购操作,其具体投票操作程序详见附件二。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4年8月19日 16:30)。 2、登记手续:法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需持股票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代理人参会,需持被代理人的股票帐户卡、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 2014年8月19日 9:30—11:30 14:30—16:00 4、登记地点: 昆明市民航路400号云南城投大厦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育红 王媛 邮政编码: 650200 联系电话: 0871-67199767 传 真: 0871-67199767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附件一:出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委托人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表决指示:
注:委托人应在每一议案对应的表决意见下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对该议案的委托无效,视为“弃权”。 二、对可能纳入董事会的临时议案受托人是否有表决权:是 否 。 如委托人选择“是”,对议案的表决指示为:同意 反对 弃权 。 如委托人选择“否”,则对议案的表决视为“弃权”。 注:委托人应在相应的选项后划“√”,如委托人未作选择,或选择“是”后未选择对议案的表决指示,则对议案的表决视为“弃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9:30-11:30、 13:00-15:00。网络投票期间,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方法
3、表决意见
4、买卖方向: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云南城投A 股的投资者如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2、如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3如拟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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