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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说明: (1)2014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610,863.1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07%,其中:医药工业实现收入296,140.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05%。 (2)2014 年1-6月,扣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7,944.21万元, 较去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30.34%。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系根据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此项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3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不产生影响,公司201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应增加5,743.99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扩大,相应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3年,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天恒大厦取得处置净收益,故本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41.36%。 (4)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24.96%。 (5)2014年4月,本公司同一控制下合并天津金士力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期初数据和2013年1-6月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同期数据。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是公司成立的第二十年,二十年来,公司从现代中药的创新研发起步,以创新求发展,走高科技产业化的发展道路,全面推进国际化战略,构筑了生物医药“一个核心带两翼”的产业格局。2014上半年,公司继续整合产业资源,调整产业结构,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10,863.1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7%,其中:医药工业实现收入296,140.1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8.0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449.6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688.2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36%,扣除会计估计变更影响及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7,944.21万元, 较去年同期增长30.34%。 1.优化产能,精益生产,提升质量可控性 2014年2月,“现代中药固体制剂扩产建设项目”完成技术改造,取得GMP证书,并顺利实施了包括颗粒剂、胶丸、浓缩丸三个剂型四个产品在内的生产车间的转移,新固体制剂楼正式投入使用,主要产品全部达产;同时,原车间重新配置形成综合滴丸制剂及包装车间,更好满足2014年及未来市场需求。报告期内,公司E01项目(丹参胶囊)顺利通过了欧盟的现场检查,并取得欧盟的GMP认证证书,标志着该产品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体系已达到欧盟标准。 公司继续打造天士力的精益文化,建立标准化、流程化、专业化的生产体系,建立技术标准、质量成本管控体系的创新机制,通过公司、部门、车间、班组等不同层级,形成贯通全产业链的集成创新体系,在进一步提高单位效能的基础上提升质量可控性。上半年药监部门对我公司市场上产品共抽检31批次,涉及品种10个,涵盖14个省,抽检合格率 100%。 2.创新科研,盘活资源,加大产品体系集成创新 复方丹参滴丸FDAⅢ期临床试验申报项目稳步展开,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上百个临床中心全面推开临床工作。公司研发系统不断完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将流程监督提升至项目核心内容的管控。报告期内,在研品种止动颗粒(适用于小儿多动症)已根据药品审评中心发补意见完成新药申报资料,青术颗粒(适用于原发性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已完成临床试准备申报新药证书和生产批件。同时完成了复方丹参滴丸5项安全性指标分析体系建立与评价、藿香正气滴丸补充申请(修订工艺及质量标准)、芪参益气滴丸与养血清脑颗粒药物-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以及重组人尿激酶原产品质量提升及纯化工艺优化放大研究工作。同时加强技术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研究,由公司子公司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承担的十一五“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注射用丹参总酚酸(冻干)的研究与开发”项目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取得《验收结论证书》。2014年6月,公司“复方丹参滴丸国际临床研究”项目荣获第七届中国项目管理应用与实践论坛“2014中国项目管理实践杰出成果奖”。 3.精准营销、全面覆盖,构筑大产品营销格局 公司营销系统按照"大产品、大终端、大市场、全覆盖、大品牌"的营销战略,不断提升“天士力”品牌的核心价值,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制订营销战略方案,全面打造数字化、全方位云营销:首先,继续搭建营销集团、二级分公司和一级营销的组织、渠道和网络体系,实现精准的市场营销模式;完善各板块系统化、标准化管理,针对医院终端、连锁药店、社区基层医疗单位,创新各级网络客户维护,有效提升目标终端覆盖率;同时,细化销售渠道,基于公司多产品、多治疗领域的大产品集群体系,拓展规模化网络布局,深化客户服务,形成大产品营销格局。报告期内,开展了16个产品的重点推广,积极开展主题陈列、多点陈列,打造现代中药专柜、防暑降温中心、护肝咨询中心、消食养胃中心,提升品牌价值,扩大产品覆盖,实现销售增长。 4. 强调和谐、促进卓越,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打造和谐卓越员工文化,树立“创新、包容、诚信、责任”的企业价值观,促进企业文化落地,进一步夯实天士力企业价值观体系的建设。继续推动富有成效的绩效管理,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得以贯彻到企业的最基层,不断营造积极创新的组织氛围,激发出员工创新的思维和工作积极性,形成了丰富有效的沟通体系,员工工作氛围和谐良好。报告期公司从促进员工身心健康、落实企业文化、加强班组以及拓宽兴趣面等多个角度组织了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提高了员工的凝聚力,促进了天士力价值观的和谐统一。 公司继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市值管理,注重投资者回报。报告期内,公司在新浪财经“首届上市公司评选”获评“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并连续第三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高峰论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绩效百佳”和“资本品牌溢价百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期结束的2013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评价工作中,公司的评价结果为:A类。 5、主要财务数据说明 单位:万元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 2014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13 次会议决议,公司根据当前实际经营情况,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于该项会计估计变更,2014 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应增加5,743.99万元。此项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3 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数据不产生影响。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 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情况说明:根据本公司与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6368.45万元的价格受让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津金士力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由于本公司和天津金士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制且该项控制非暂时的,故该项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向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权受让款6368.45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财产权交接手续,本公司拥有该公司的实质控制权,故自2014年4月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数据。 2. 报告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重要子公司。 董事长:闫凯境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1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8日9: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 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5人,副董事长蒋晓萌先生、董事吴迺峰女士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张雁灵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施光耀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4-04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2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29日向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13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4年8月8日11: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张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 1.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形成以下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慎审核,我们认为: (1)《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9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4-043号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公司2010年5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6月25日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421,32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106,864.19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用等发行费用3,979.1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85.0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2月13日全部到位,新增注册资本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06号)。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3,577.98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73,205.58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8.84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400.00万元,支付募集资金手续费3.56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利息2,046.1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1,353.24万元。 3、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391.3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8,720.77万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70.00万元,支付募集资金手续费0.53万元。收回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8,400.0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利息9.52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371.4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制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规定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北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以下简称“渤海银行北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河西支行”)(以上四行统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根据规定于2010 年12 月22 日及24 日分别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规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了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与保荐机构及时沟通,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三方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履行情况良好。 根据公司2011年3月25日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中药公司”)增资14,931.11 万元,由其具体负责实施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技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次向现代中药公司拨付募集资金增资款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账号为02-180001040019358,该专户仅用于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 技改项目及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两个项目的投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现代中药公司作为公司实施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 技改项目的授权全资子公司,在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账号为02-180001040019531。公司对现代中药公司的首期募集资金增资款4,000 万元,于2011年4 月6 日从专户1 转入专户2,增资款项到位情况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五洲松德验字【2011】1-0058 号《验资报告》。2011年7月14日,公司第二次募集资金增资款5,000万元,从专户1转入专户2,增资款项到位情况已经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五洲松德验字【2011】1-0131号《验资报告》。 公司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 技改项目的实际支出,均通过专户(02-180001040019531)进行统计。 根据公司2011年3月25日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云南天士力三七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三七公司”)增资13,132.58 万元,由其具体负责实施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分次向云南三七公司拨付募集资金款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1”),账号为2000002269000475,该专户仅用于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天士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现代中药产业链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三个项目的投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云南三七公司作为公司实施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授权全资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账号为135619700457。公司对云南三七公司的首期募集资金增资款1,000万元,于2011年10月8日从专户1转入专户2,增资款项到位情况已经蒙自瀛洲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蒙瀛会所验字【2011】258号《验资报告》。 公司云南三七公司实施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支出,均通过专户(135619700457)进行统计。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代中药公司和云南三七公司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根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代中药公司和云南三七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监管协议,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公司还另开设了定期存款账户和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a.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1之说明 b、募集资金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说明 ■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天士力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并结合市场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968.84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于2011年3月25日出具了天健审〔2011〕1300号《关于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1 月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具体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使用了1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使用了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参见 2011 年 1 月8 日公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1-004)及《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1-006)。 2011 年 7 月 6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亦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1 年7 月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具体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使用了1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使用了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参见 2011 年7 月8 日公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1-019)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1-023)。公司已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将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1 年12 月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 个月。具体使用情况: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使用了1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使用了40,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参见 2011 年12 月7日公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1-044)及《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1-047)。公司已于2011年11月30日之前将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 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12年6月6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2 年10月 24 日之前,将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于2012年11月13日之前将剩余4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2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3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参见 2012 年10月26日公告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2-033)及《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2-036)。 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规定。鉴于此,公司将上述46,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 6 个月延长至 12 个月,即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4月2日公告的《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公告》(临 2013-012)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23)。 公司已于2013 年10月25日之前,将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3年11月11日之前将剩余36,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11月1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 2013 年10月26日公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13-043)及2013年11月12日《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48)。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3年4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临2013-013),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变更募集资金项目中的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总额为13,172.70万元,主要用于并购化学药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上述事项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并发布了《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23)。具体明细如下: ■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适应市场的变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对于促进公司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予以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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