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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 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4-046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无变更议案的情况。由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均不能出席并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推选董事王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8月8日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 王锐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2人,代表股数238,946,842股,占公司总股本588,069,788股的40.63%。 2、社会公众股东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无非限售社会公众股东出席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徐文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38,946,842股,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赞成票数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陈学军 陈少北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2、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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