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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4-027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3名,实际参会董事13名,有效表决票13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 同意调整本公司码头装卸日常性关联交易2014年和2015年的额度。详情请参阅《中海集运关于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4-028)。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成立本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议案 批准按照香港联交所的有关规定,由公司现任五位独立董事张楠女士、张松声先生、陈立身先生、管一民先生、施欣先生组成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将就本公司码头装卸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向股东发表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关于向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内就相关担保做出决定,授权有效期为2014年12月6日至2015年6月30日。详情请参阅《中海集运关于向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9)。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关于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批准于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下午2时3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另行刊发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2,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海集运 公告编号:2014-028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为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不构成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介绍 经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先后与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签订了一系列关联交易总协议,由中国海运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中海集团”)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提供(或相互提供)服务。总协议有效期三年,期满后将自动延续三年,除非任何一方于届满日期前至少三个月向其他订约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13-2015年交易额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有关情况请参阅本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23)。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8月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码头装卸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八名关联董事(张国发、黄小文、苏敏、丁农、刘锡汉、俞曾港、赵宏舟和陈纪鸿)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项议案。本次董事会议详情请参阅本公司公告(编号:临2014-027)。 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阅了该项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公司装卸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装卸服务总协议的规范下,经双方公平协商,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关联方增加的原因,需要调整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各年度的建议上限金额公平合理,同意公司进行该项额度调整,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核委员会委员苏敏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也对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进行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由于关联方增加的原因,预计将增加本公司码头装卸日常性关联交易额,需要调整2014年和2015年的码头装卸服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限额。该项日常关联交易在本公司装卸服务总协议规范下进行,交易由交易当事方公平协商确定,按正常商业条款进行,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该项关联交易各年度的建议上限金额公平合理,同意公司进行该项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调整。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项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一步审议。对该项议案,关联股东中海集团将回避表决。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请参阅本公告“一(四),涉及本次额度调整的相关数据”。 (四)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情况 1,原因 (1)本公司转让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码头”)100%股权暨对中海码头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交易按计划完成后(有关情况请参阅本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9),中海码头成为本公司关联方,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码头装卸服务构成本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2)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专业机构预测,未来几年欧美经济将逐步复苏。预计将有利于航运业发展。 (3)按照本公司发展规划,未来几年本公司运力将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不断改善航线经营,预计集装箱货运量将出现一定增长,使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增加。 (4)预计由于受码头装卸服务劳工成本、燃油成本等上涨因素的影响,码头装卸费率很可能出现一定上涨。 2, 涉及本次额度调整的相关数据 (1)中海码头向本集团提供码头装卸服务的历史交易额以及2014年和2015年预计交易额(单位:亿元人民币)
说明:上表2014年上半年交易额(未经审计)中,包括自中海码头股权转让完成日(2014年6月16日)至6月30日的关联交易额约为0.48亿元人民币;2014年预计交易额中,预计自中海码头股权转让完成日至年末的关联交易额约为6.09亿元人民币。 (2)本公司码头装卸服务总协议下的历史交易金额和年度限额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上表中2014年为上半年的交易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海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2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东大名路700号。中国海运为一家大型航运企业,业务横跨多个地区、行业及国家。 2,西港池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港池”),一家依据洛杉矶法律成立并存续的公司,法定住所为:111 W. OCEAN LVD, SUITE1610, LONGBEACH, CA90802, 注册资本950万美元,主营码头业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持有本公司45.89%A股股份,其控股子公司持有本公司1.15%H股股份,中海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47.05%股份;中国海运持有西港池40%股份。中国海运、西港池均为本公司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海运、西港池成立以来依法存续,正常经营,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2014年5月10日,本公司与中国海运、上海港中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中海码头持有50%股份)、大连大港中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中海码头持有35%股份)、湛江港中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目前已注销)订立装卸总协议,由中海集团及上述协议订立方向本集团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及相关服务。2014年5月10日,本公司与西港池订立装卸总协议,由西港池及其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向本集团提供集装箱装卸服务及相关服务(两份总协议合称为“装卸服务总协议”)。 按照装卸服务总协议,定价政策为:(a)国家法定价格;(b)如无国家法定价格,则根据相关市场价格及按照公平及合理原则定价;或(c)如无市场价格,则根据合约价格定价。「国家法定价格」指根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政府规范性文件厘定的价格;「市场价格」指于日常业务过程中,独立第三方根据正常商业条款于同一地区提供货取得(如适用)相同或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合约价格」指按照有关成本加适当利润(0-12.25%)的原则协商确定。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作为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的专业公司,与中海集团之间存在着长久紧密的业务关系,包括码头装卸服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核心业务和营运具有重要作用。本公司利用中海集团作为跨行业、跨地区的特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所具备的优势,能取得更好的发展。鉴于上述因素,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装卸服务总协议下的日常关联交易在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常规基准进行,继续与中海集团进行该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拟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的审核意见, 2,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4-029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运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集运香港提供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担保。 ● 已实际为集运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12.805亿美元 。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对集运香港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项担保授权”),具体如下: 1、对集运香港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2、公司为集运香港提供担保,包括存在以下情形: (1)集运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 (2)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担保额度内,具体审议批准每笔担保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董事会在审议该等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 4、具体实施时,公司将根据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本项担保授权的期限为2014年12月6月至2015年6月30日。 本项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名称:集运香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点:香港港岛东华兰路18号港岛东中心59楼 法定代表人:赵宏舟 注册资本:16.276亿美元及100万港元 经营范围:集装箱国际运输 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9.14亿美元(约等于241.42亿元人民币,按2014年8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168元折算,下同),净资产9.87亿美元(约等于60.88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7.03亿美元(约等于105.04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29.27亿美元(约等于180.54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24.35亿美元(约等于150.19亿元人民币);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23.18亿美元(约等于142.9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45亿美元(约等于-2.78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4.55亿美元(约等于274.7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0.23亿美元(约等于63.10亿元人民币),流动负债总额14.23亿美元(约等于87.77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34.32亿美元(约等于211.69亿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总额27.42亿美元(约等于169.13亿元人民币);2014年1-3月份营业收入为8.15亿美元(约等于50.2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亿美元(约等于-0.99亿元人民币)。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贷款银行签署担保协议,每笔担保的方式、类型、期限和金额等事项将依据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确定。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每笔担保的董事会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前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上市公司权益不会因此受到损害。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12.805亿美元(约等于人民币78.9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15.51%,净资产比例为32.55%;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12.805亿美元(约等于人民币78.98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为15.51%,净资产比例为32.55%;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股票简称:中海集运 股票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14-030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 ● 股权登记日: 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根据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14时30分; (2)A股股东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9时30分至11时30分及13时整至15时整。 4、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5、本次现场会议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6、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5日(星期一)。 7、有关融资融券业务事项:本公司A股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人员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事项: 议案1、关于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议案 议案2、关于向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议案的有关内容请参考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公布的临2014-028号公告《中海集运关于码头装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的公告》,以及临2014-029号公告《中海集运关于向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次会议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与本会议通知同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公司网站(www.cscl.com.cn)发布。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1) 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本公司H股股东,其资格条件应符合本公司另行向H股股东发送之通告的规定。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公司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监票人。 四、本次会议出席回复和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填妥及签署回执(详见本公告附件一),并于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之前(含当日)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二)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25日13时30分至14时25分。 2、登记地点: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锦尊路399号上海大华锦绣假日酒店。 3、登记方式: (1) 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上海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本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三。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28号航运科研大厦22层 邮政编码:200135 联系人:张月明、高超 联系电话:(021)65966512、65967333 传真:(021)65966813 2,本次会议出席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附件: 一、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三、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一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14年9月5日(星期五)以前(含当日)以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于出席会议时附上填写好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4、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和要点,并简要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二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授权日期: 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A股股东最迟需于本次股东大会指定举行时间24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或其他授权文件通过专人、邮寄或传真送达至本公司方为有效。 附件三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如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时间 会议当日上午9时30至11时30分及下午13时整至15时整。 2,投票代码
3,表决方法 (1)买卖方向:买入。 (2)表决议案: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对应申报价格分别申报。本次会议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3)表决意见::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结果与对具体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具体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准。 二、投票操作举例 于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A股股票的股东,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一)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二)如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 1,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2,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3,如对本次网络投票的议案1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A股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股东对总议案的表决结果与对具体议案的一项或多项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对具体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本次会议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会议,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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