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98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挂牌转让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4-08-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我公司拟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我公司所持有 的部分子公司股权 ·本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转让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转让己分别获得我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并通过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青海省国资委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我公司拟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我公司所持有的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70%股权、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90. 8%股权、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深圳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5%股权的部分子公司股权。 (二)于2014年6月5日召开的我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己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适时对上述子公司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76号公告),于2014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己审议通过授权公司管理层对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子公司股权依法采取适当措施、方式进行处置的议案(详见公司2014-092号公告),并获得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批准开展相关的转让工作。 二、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采用通过在青海省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转让我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故交易对方情况目前暂时未能获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西宁颐贤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颐贤矿业")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2年6月,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城北区小桥大街36号,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70%股权)、西宁市国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30%股权),经营范围矿产能源开发(不含开采);能源利用投资;矿产机械及配件批发、零售。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 63060067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事项的意见为: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颐贤矿业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其列报的公允性;颐贤矿业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累计亏损3,115.99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颐贤矿业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颐贤矿业的资产总额为671,837.64元,负债总额为11, 045, 754. 73元,净资产-10, 373, 917. 09元,净利润为696, 721. 07元,无营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颐贤矿业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086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颐贤矿业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7, 261, 741. 96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5000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颐贤矿业7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二)深圳市贝妮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贝妮斯")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号锦湖大厦9038房,注册资本2000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90%股权)、梁新(持有10%股权),经营范围为服装的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3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深圳贝妮斯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其列报的公允性;深圳贝妮斯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累计亏损7, 388.65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贝妮斯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深圳贝妮斯的资产总额为66, 239. 42元,负债总额为49, 185, 750. 21元,净资产为-49, 119, 510. 79元,净利润为-2, 004, 388. 54元,无营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圳贝妮斯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084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深圳贝妮斯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44, 207, 559. 71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5000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深圳贝妮斯 9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三)青海白唇鹿毛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唇鹿毛纺")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团结桥53号,注册资本10,871.20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90.8%股权)、深圳市贤成纺织有限公司(持有9.20%股权),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毛纺织品、针纺织品。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 63060066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白唇鹿毛纺公司应收款项、应付款项挂账时间较长,我们无法实施函证以及其他审计程序,无法判断其列报的公允性;白唇鹿毛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累计亏损16,076.19万元,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白唇鹿毛纺公司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白唇鹿毛纺的资产总额为613, 358. 24元,负债总额为52, 663, 222. 01元,净资产为-52, 049, 863. 77元,净利润为613, 358. 24元,无营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白唇鹿毛纺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085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白唇鹿毛纺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47, 261, 276. 30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5000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白唇鹿毛纺90.8%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四)广州长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长盛")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11月,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21号323房,注册资本5000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90%股权)、雷霁(持有10%股权),经营范围为自有资金投资及管理,企业投资咨询,批发和零售贸易。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4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广州长盛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累计亏损4,868.76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广州长盛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广州长盛的资产总额为1, 433, 671. 07元,负债总额为121, 225. 54元,净资产为1, 312, 445. 53元,净利润为1, 433, 047. 84元,无营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广州长盛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082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广州长盛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1, 181, 200. 98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106.40万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广州长盛90%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五)深圳市樊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樊迪")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2号锦湖大厦9020房,注册资本13549万元,股东为我公司(持有95%股权)、刘家维(持有5%股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国内贸易及经营进出口业务,经济信息咨询。 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 2、审计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经对该司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瑞华审字[2014]63060065号保留意见类型的《审计报告》。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为: "深圳樊迪生产经营活动长期停滞,多年以来未实现营业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累计亏损13,405.64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深圳樊迪未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经审计,截至2014年6月30日深圳樊迪的资产总额为2, 480, 049. 85元,负债总额为296, 535. 06元,净资产为2, 183, 514. 79元,净利润为2, 479, 051. 70元,无营业收入。 3、评估情况: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科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深圳樊迪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科华评报字[2014]第083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评估报告》,我公司持有深圳樊迪股东权益的评估值为2, 074, 339. 05元。 4、我公司拟根据上述评估结果,以186.70万元为底价,对我公司持有的深圳95%股权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四、其他安排 我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我公司所持有的上述子公司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事项,也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影响我公司独立性和导致我公司高层人员变动等情况。 五、转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转让目的 我公司上述五家控股子公司均己停业多年,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予以处置,且不符合我公司未来发展计划的要求,故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我公司所持有股权的形式予以剥离。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我公司不存在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其占用我公司资金的情况。如我公司持有的上述子公司股权转让成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将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