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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39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续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和审阅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后附)如下: 1.1、提名熊续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提名张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提名方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提名王德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提名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提名吴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提名邱妘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提名贾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提名郑如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人选将由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1)。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8月1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42)。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熊续强先生:男,195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香港国籍。曾任宁波市委办公室秘书,宁波市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宁波罐头食品厂厂长,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宁波市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宁波市工商联副主席,宁波市商会副会长。 2、张明海先生:男,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会计师,宁波市会计专家库成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金属材料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3、方宇女士:女,1970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罐头厂团委副书记,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宁波银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宁波市中心农贸市场公司总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总裁,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4、王德银先生:男,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浙江省安吉县物资局财务科科长、县煤气公司经理、局党委委员,浙江省物资开发总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资金营运中心主任,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本公司总裁。 5、张杰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文化程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研究室主任、北京北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北京北科永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市新技术应用研究所所长助理。现任北京科力新技术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 6、吴希良先生:男,196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主任建筑师、副总建筑师、总建筑师等职务,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宁波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宁波中鼎建筑设计研究院董事长兼总建筑师。 7、邱妘女士:女,196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副院长、院长、书记,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市会计学会副会长,宁波市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宁波慈星股份有限公司、荣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贾生华先生:男,1962年出生,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西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教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师、教授、工商管理系主任、MBA教育中心主任、副院长,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副主任,浙江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企业投资研究所所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专家委员会成员,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研究分会常务会长,浙江省高级经济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荣安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郑如飞女士:女,1964年出生,大学文化,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注册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职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条法处,宁波市第一家合作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作人,曾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宁波市房地产协会法律专家组副主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浙江迪盛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主任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招投标专家库成员、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除候选人熊续强先生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余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以上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邱妘女士、贾生华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郑如飞女士虽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0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勇波女士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和审阅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本次监事会提名的监事候选人(简历后附)如下: 1.1、提名梁勇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提名张保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提名范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监事人选将由股东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与公司另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3年,任期起始日为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日。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梁勇波女士:女,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市金属材料总公司财务科科长,宁波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旅游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宁波银亿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宁波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宁波银亿仓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宁波银亿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总裁助理,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银亿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计财部经理,宁波银亿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监事。 2、张保柱先生:男,1982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本公司监事、银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经理。 3、范剑峰先生:男,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宁波宁建二公司施工员,宁波房地产总公司开发部经理助理,宁波华宁房地产公司开发部副经理,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期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 以上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及其全资控股的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余姚银亿房产”)、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筑城房产”)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分别申请8,000万元、8,000万元、5,000万元的信托借款,共计借款21,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 银亿房产下属全资控股的呼伦贝尔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呼伦贝尔银亿”)以其名下的位于民族文化园内、海拉尔河北侧的共计411,3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为本次信托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同时,公司为本次信托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涉及的金额在本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中新增人民币92.50亿元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2月6日 注册地点:宁波保税区国际发展大厦404B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肆亿贰仟肆佰零伍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装饰装修;房屋出租;建筑材料及装潢材料的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2、余姚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1日 注册地点:余姚市兰江街道石婆桥76号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伍亿肆仟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房屋出租。 股权结构:银亿房产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3、宁波银亿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6日 注册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内重点办三楼 法定代表人:方宇 注册资本:贰亿贰仟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室内外装璜工程的施工、设计;自有房屋租赁。 股权结构:银亿房产持有其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呼伦贝尔银亿拟与中建投信托签订《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资产进行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范围为: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及银亿筑城房产拟与中建投信托签订的《信托借款合同》项下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抵押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抵押期限1年。 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呼伦贝尔银亿名下的位于民族文化园内、海拉尔河北侧的共计411,34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详情如下:
上述抵押资产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公司拟与中建投信托签订《保证合同》,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范围包括: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及银亿筑城房产拟与中建投信托签订的《信托借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总额为21,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四、董事会意见 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及银亿筑城房产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况均较为良好,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呼伦贝尔银亿为本次信托借款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 本次担保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628,384.00万元,占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444,955.83万元的 141.2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593,385.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4,999.00万元。同时,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及银亿筑城房产营业执照; 3、银亿房产、余姚银亿房产及银亿筑城房产经审计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未经审计的2014年1-6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股票简称:银亿股份 股票代码:000981 公告编号2014-042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4年8月27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2014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6楼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公司将于2014年8月21日(星期四)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选举熊续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张明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选举方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选举王德银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选举张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6、选举吴希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7、选举邱妘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选举贾生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选举郑如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进行投票,具体操作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股份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立董事人数的乘积,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梁勇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张保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3、选举范剑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本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5:00。 (三)登记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1; 2、投票简称:“银亿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8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在投票当日,“银亿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1.02 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 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说明:公司选举董事或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委托数量代表选举票数。同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累积投票。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或监事的总票数,以其持有的股数与候选人数(非独立董事为6、独立董事为 3、监事为3)的乘积为限。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26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作废(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瑞华、赵姝 联系电话:(0574)87037581、(0574)87653687 传真:(0574)87653689(请注明“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收”)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 邮编:31502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2号银亿外滩大厦513室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1: 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应当由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以累积投票制表决。 2、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分别进行累积投票。股东持有的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或监事的总票数,以其持有的股数与候选人数(非独立董事为6、独立董事为 3、监事为3)的乘积为限。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3、股东大会将根据各候选董事或候选监事得票数的多少及应选董事或应选监事的人数选举产生董事或监事。候选董事或监事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票数方得当选。 4、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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