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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3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这一主线,积极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计划,稳步推进各项工作:通过散杂货事业部、物流事业部对业务资源进行整合管理,推动各物流业务单元的协调发展;加快信息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坚持腹地扩展战略,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2,99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7.78%;实现利润总额14,334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1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5.15%和1.02%,利润总额及净利润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码头业务、拖轮业务、运输劳务较去年同期增长。 (2)、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85,501万元,增幅117.78%;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184,264万元,增幅131.99%,主要系由于本报告期贸易业务、运输劳务收入增加以及营改增因素影响相关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8.29%,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增加导致销售费用上升。 本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322.06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古雷疏港公路BT项目计提未确认融资收益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577.36%,主要系报告期内贸易业务购入存货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70.1%,主要系本公司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以及对外投资增加所致。 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长776.7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借款增加所致。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下降167.07%,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所致。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新增海南厦港拖轮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厦门港务船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4年04月08日,该公司的成立是为了更好地发展海南港区港口物流业务,扩展厦门港外市场。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37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公司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本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3、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8人(独立董事王鸿鹏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故委托独立董事傅元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柯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厦门港务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项议案以9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明港发公司委托港务疏浚公司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蔡立群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租赁国贸码头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国贸码头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蔡立群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14年8月12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3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施工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三明港发公司”)拟将其投资建设的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委托给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港务疏浚公司”)施工。该项工程拟建两栋仓库、卡口及道路堆场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350平方米,项目施工金额约为2700万元。 三明港发公司与港务疏浚公司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三明港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80 %股份;港务疏浚公司系厦门港务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建设有限公司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港务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三明港发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而港务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三明港发公司与港务疏浚公司均为受港务控股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8 月1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三明港发公司委托港务疏浚公司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蔡立群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三明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金泉路三明陆地港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沙县 主要办公地点:三明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金泉路三明陆地港 法定代表人:蔡立群 注册资本:13500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6154982043 主营业务: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三明陆地港建设和经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仓储服务;包装加工;物流配送;物流信息咨询;集装箱装卸;进出口拼箱服务;空箱堆存、维修;冷藏箱检测。 主要股东: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如下:
3、与本公司的关系 三明港发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住所:厦门市东渡路125号之二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东渡路125号之二 法定代表人:魏建有 注册资本:人民币1.1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6154982043 主营业务:主项资质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增项资质为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经营范围还涉及货物起重、设备安装等。 主要股东:厦门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港务疏浚公司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3年12月31日,港务疏浚公司财务数据如下:
3、与本公司的关系 港务疏浚公司与本公司均属于受港务控股集团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拟建两栋仓库、道路堆场及相关配套等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350平方米,项目施工金额约2700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三明港发公司按照国家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审核工程量及预算价,确定控制价,并下浮一定幅度作为工程造价。根据测算,本项目的施工金额约为27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因工程前期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三明港发公司还未与港务疏浚公司正式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做出其他安排,不会由此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1、能够更好地控制工程进度。港务疏浚公司拥有一支技术全面、经验丰富的工程施工管理队伍,能够合理安排现场施工,必要时能够加大人力及物资投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2、能够更好地控制工程质量。港务疏浚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三体系认证工作,创建了一批省市优质工程项目,具有较强的建设技术管理力量,能够确保三明陆地港二期的工程质量。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为工程施工合同,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港务疏浚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5.60万元。三明港发公司与港务疏浚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三明港发公司委托港务疏浚公司工程施工的关联交易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交易内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明港发公司委托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港务疏浚公司施工三明陆地港二期工程,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行为。该事项有利于本公司更好地控制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4-39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租赁国贸码头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2年10月与厦门市土地发展中心(下称“土地中心”)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书》,土地中心对本公司东渡码头1#-4#泊位进行收储,本公司最迟应在协议生效后30个月内将东渡码头交付土地中心,预计在2015年6月,本公司原在东渡码头的业务和相关设备将搬迁至海沧20#、21#泊位。该协议明确如邮轮母港建设需要本公司提前交地,应给予本公司提前交地奖励。 为满足邮轮母港建设的需要,根据厦门市政府“关于研究厦门邮轮母港建设有关工作的纪要”(厦门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25号)的会议精神,本公司拟对东渡码头的业务和相关设备进行提前搬迁,厦门市政府原则同意东渡码头3#、4#泊位的业务和相关设备临时安置至国贸码头,相关搬迁费用以市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为准。 目前,本公司拟向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装箱集团”)租赁国贸码头承接东渡码头3#、4#泊位的散件杂货装卸业务,预计租金约为3800万元人民币,租期9个月。 本公司与集装箱集团目前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集装箱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的控股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在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提交董事会讨论之前已由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4年8 月11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租赁国贸码头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缪鲁萍女士、林开标先生、黄子榕先生、杨宏图先生、柯东先生、蔡立群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集装箱码头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 企业性质:中外合资 注册地:中国厦门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开标 注册资本:24.36亿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350206079378208 主营业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中转、仓储、物流服务;集装箱装卸、堆放、拆拼箱、修洗箱;船舶港口服务;为船舶提供岸电;租赁服务。 主要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集装箱集团于2013年12月13日在中国厦门成立,注册资本为24.36亿元,201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2.78亿元,利润总额0.71亿元。 2、与本公司的关系 集装箱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拟租赁的国贸码头系指东渡港区20#、21#泊位,码头岸线长度550米,前沿水深-13.5米,占地面积约25万平方米,码头按5万吨级集装箱多用途泊位设计,年吞吐量约500万吨。 国贸码头目前资产净值5398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26588万元,无形资产净值27395万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国贸码头出租资产的资金成本,加上国贸码头出租资产的折旧摊销,经测算,国贸码头2014年全年租金预计为4505万元。2014年本公司拟先行租用9个月(2014年4月-12月,4-7月为码头改造期),预计租金约3800万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本公司正在与集装箱集团洽谈租赁事宜,尚未协商确定并正式签订协议。 六、本次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做出其他安排,不会由此新增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目的 本公司租赁国贸码头,是为了适应厦门市政府关于推进邮轮母港项目建设对东渡码头现有业务和设备进行提前搬迁的需要,在本公司投资建设的海沧20#、21#泊位竣工并投入运营前,承接东渡码头散件杂货业务的过渡性措施,有利于保持本公司码头装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对本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公司与土地中心签订的《土地收储协议书》,本公司因提前搬迁将获得提前交地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尚未确定。本公司预计,该项奖励将能够弥补公司支付的国贸码头租赁费用及相关成本。因此,本项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的影响。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与集装箱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413.49万元。 九、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本公司租赁国贸码头的关联交易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本次交易内容为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集装箱集团租赁国贸码头承接东渡码头3#、4#泊位的散件杂货装卸业务,该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行为。公司租赁国贸码头,是为了承接东渡码头散件杂货业务的过渡性措施,有利于保持本公司码头装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回避了表决。 十、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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