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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58版) 本基金将着重对可转债相应的基础股票进行分析与研究,对那些有着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的上市公司的可转债进行重点投资,并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债投资组合。当股价不断上升,可转债市价相对于转换价值的溢价不断减少时,关注股价的走向以及赎回条款的满足程度,一旦股价满足赎回条款,可以考虑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或者直接在二级市场卖出可转债。 6、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当期稳定的基金资产收益。 7、新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因素,如: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来预测认购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建议,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和认购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认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二)投资决策 1、投资决策依据 投资决策依据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宏观经济发展趋势、微观企业经济运行趋势;证券市场走势。 2、投资决策原则 合法合规、保密、忠于客户、资产分离、责任分离、谨慎投资、公平交易,及严格控制。 3、投资决策机制 本基金投资的主要组织机构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研究部和中央交易室,投资过程须接受监察稽核部的监督和运营部的技术支持。 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基金投资决策的最高机构,主要负责评价并批准不同基金的资产配置提案;协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查和监控公司所有管理资产的业绩和风险,并在必要时做出修改。 投资总监全面负责公司基金投资管理业务,协调所有基金的投资活动,并监控、审查基金资产的投资业绩和风险。 基金经理负责通过与研究部的通力合作,推动研究业务并拟定资产配置提案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和日常管理,向中央交易室下达投资指令并监控组合仓位。 4、投资决策程序 投资决策过程应由投资研究部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驱动。研究部是公司投资决策的基石,将为各层次的投资决策提供主要依据。该部分为两部分:基本面研究与投资业绩和风险分析,主要职能包括宏观经济研究、行业研究、上市公司股票基本面研究、市场和策略研究、债券研究以及组合投资业绩和风险评价。公司将广泛建立与证券公司和其他研究机构的交流渠道,并最大限度地推动专业先进的内部研究能力的开发。 具体而言,公司的投资决策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步: 基本面研究员立足于详尽的货币信贷、粮食能源价格和各种商品的销售数量和价格数据的统计分析,建立自己的分析模型债券收益率曲线进行模拟和对个券进行精确定价等等。数量研究员制作针对基金资产的投资业绩和风险评价报告。在此基础上,由投资研究部透彻分析宏观经济动态、政府政策、金融市场状况以及收益率曲线因素等方面后,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上报资产配置提案;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议事规则对上述资产配置提案进行讨论和评价后形成资产配置决议; 投资总监负责将上述决议落实为每只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并与各基金经理沟通。投资总监亦须协调和监管各基金的投资决策执行情况; 各基金经理负责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要求和有关债券池的研究报告对其基金投资组合制定计划; 各基金经理在其权限范围内直接执行投资决策,超出基金经理权限但属于投资总监权限范围内的投资决策只能经投资总监批准后执行;超出投资总监权限的指令经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研究部应利用多种模型评价各基金的投资业绩和风险并出具周报和月报呈送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总经理,以便其必要时提出反馈或调整意见。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40%×天相中盘指数收益率+40%×天相小盘指数收益率+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收益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收益预期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本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股指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国债期货不属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故此项不适用。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报告中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总资产或净资产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30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数据来源:中欧基金 2、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12月30日至2014年6月30日) ■ 数据来源: 中欧基金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基金上市费;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2月刊登的《中欧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的截止时间。 (二)“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在招募说明书中的释义。 (三)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联系人信息和股权结构信息。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本基金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相关信息。 (四)“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有关信息。 (五)“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更新了直销机构联系人和代销机构的信息。 (六) “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十)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的内容,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 (七) “十三、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业绩的有关信息,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 (八)“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自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6月29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以下为本基金管理人自2013年12月30日至2014年6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公告。 ■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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