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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公告编号:2014-04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根据2014年年初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紧密围绕金融电子支付设备行业,积极整合公司内部现有资源,继续做好现有产品市场拓展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优化市场和产品结构,加大客户开发和市场营销力度,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增强研发队伍建设和市场营销力度,公司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445.9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2.76%;实现利润总额1,846.1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5.89%;实现净利润为1,601.33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0.01%。 (1)业务开拓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有销售、市场体系进行了优化调整,加大了市场、销售人才的内部选拔和外部引进力度,同时积极参加专业的国内外展览,加强国内外市场尤其是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密键盘业务领域,以PCI3.0升级和国密算法推广为契机,巩固现有日立、OKI等传统客户,重点维护开发NCR、Ingnico等海外大客户,自有加密芯片开始逐步应用,维持加密键盘的现有市场优势地位,国内金融行业、通讯行业、海外ATM大生产商等客户的销售取得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在自助服务终端业务领域,进一步巩固国内市场传统银行自助服务终端,虽然自助发卡机上半年在各行招投标进度较慢,但银医自助产品解决方案在全国三级甲等、二甲医院的推广和销售稳步提升;VTM的销售试点工作开展良好,并在建行、农行小批量使用,下半年将在其他商业银行和中小商行进行市场推广。报告期内,公司自助终端产品在电力、通讯、农村金融、彩票等领域的市场拓展取得积极进展,并以OEM方式进入到北美等地区的零售、健康医疗及餐饮自助式服务设备定制市场,海外业务成为公司自助服务终端新的业绩增长点。 报告期内,公司在支付产品业务领域,整合母、子公司在支付产品线的研发、市场销售资源,电话E-POS通过产品更新换代,在农行体系销售取得恢复性增长,金融IC卡POS、智能POS(云POS)、手持脱机POS、互联网支付终端等新型产品在银行理财通、连锁机构、第三方支付及O2O领域取得小批量销售。 (2)技术研发及创新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定位支付产品线开发策略,进一步完善研发体系架构、规范设计编制标准,加快新产品响应过程,结合市场发展趋势,完成了多款POS的研发工作,并稳步推向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专利受理总数6件,其中实用新型专利4项,外观专利2项;受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件。公司取得专利证书总数2件,外观专利2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5件;4款产品取得PCI3.0认证,11款产品获得国密认证,1款产品获得CUP认证,为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起到了有效支撑作用。 (3)经营管理方面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对公司内部运营和管理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品质体系建设、精细化生产、流程管理、强化费用及回款管控机制建立、完善人员量化考核等方面的管理优化工作。公司管理的不断优化为实现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起到了保障作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曾胜强):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4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曾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拟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2,000万元;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1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25,000万元。 其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将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许忠桂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将由公司控股股东曾胜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申请的授信将以公司拥有的西海岸大厦18层(深房地字第4000303350号)、西海岸大厦娱乐室(深房地字第4000303351号)、南油天安工业村8号3A(深房地字第4000303874号)房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拟在向招商银行深南中路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下,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金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光电”)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子公司证通金信、佳明光电使用的银行授信将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本次拟在招商银行深南中路的综合授信下提供给全资子公司证通金信和佳明光电的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曾胜强、许忠慈回避表决,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定于2014年9月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4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47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宁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分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4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195号)核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于2013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51,362,7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23,899,999.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494,853,878.4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2013年10月2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总额人民币16,567.8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4,179.53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2,095.39万元,2014年使用募集资金292.90万元,其中用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68.16万元,年产3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224.74万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扣除上述已使用资金后,公司募集资金 2014年6月30日应存余额为人民币17,917.57万元,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18,152.33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存余额差异人民币 234.76万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234.90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0.14万元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经2008年4月29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013年11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内容,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和使用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2013年11月26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12,095.39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3 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7,119.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强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6 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7,656.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年产 50 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 新标准的金融 IC 卡POS 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募集资金9,589.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7,516.00万元。 公司于2013年11月19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专户,用于存放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募集资金5,510.00万元。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4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4年半年度公司未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地点。 3、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 年10 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41,795,296.54元。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3]第310530号《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验证。 2013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并经保荐人同意,对截至2013年10月31日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1,795,296.54元进行置换,并按《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资金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3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经2013年12月13日召开的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3年12月13日起至2014年6月12日止。根据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于2013年12月13日起陆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款项已于2014年6月10日前归还。 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后并已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次日起不超过 3 个月。该议案经2014年6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2014年6月13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止。根据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起陆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6、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截止2014年6月30日,年产50万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PBOC2.0新标准的金融IC卡POS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7,715.62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2,649.60万元,结构性存款5,000.00万元,活期存款66.02万元; 2、截止2014年6月30日,年产6万台惠农通农村电子商务专用终端产能建设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569.20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556万元,活期存款1,013.20万元; 3、截止2014年6月30日,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4,381.14万元,存于结构性存款4,200.00万元,活期存款181.14万元; 4、截止2014年6月30日,支付卡行业安全芯片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1,193.13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1,083.56,活期存款109.57万元; 5、截止2014年6月30日,年产3万台自助服务终端产能扩建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288.70万元,存于七天通知存款3069.00万元,活期存款219.70万元。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无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6月30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5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证通金信3,000万元,证通佳明光电1,500万元,共计4,5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9,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方:母公司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金信”)、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佳明光电”) 3、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25,000万元,公司拟在该综合授信总额下,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子公司证通金信、证通佳明光电使用的银行授信将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4、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二路深圳软件园10#楼401、402 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经营范围:转帐电话机、数据通信产品、移动通信产品、移动电话、电子支付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维修服务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硬件、软件的销售及相关售后技术服务;其它国内贸易;信息咨询。(以上各项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报经审批的项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比例。 截至2014年6月30日,证通金信总资产为28,481.72万元,净资产25,132.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76% ;2014年1月-6月实现营业收入5,664.61万元,净利润1,040.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综合楼四楼B区 法定代表人:曾胜辉 经营范围:LED照明及灯具、智能控制和环保新能源、LED元器件、电源、控制器、逆变器、太阳能应用系统、风光互补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产品研发、销售和生产(生产由分支机构经营,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道路照明工程、城市景观照明工程、太阳能应用系统工程的建设和施工;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比例。 截至2014年6月30日,通佳明光电总资产为3,743.38万元,净资产1,221.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36%;2014年1月-6月实现营业收入1,462.50万元,净利润-373.7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期限为1年的综合授信25,000万元。 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申请的授信将以公司拥有的西海岸大厦18层(深房地字第4000303350号)、西海岸大厦娱乐室(深房地字第4000303351号)、南油天安工业村8号3A(深房地字第4000303874号)房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曾胜强、许忠桂、曾胜辉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公司在该综合授信总额下,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金信”)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明光电”)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子公司证通金信、佳明光电使用的银行授信将由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在该综合授信总额下,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金信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佳明光电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子公司证通金信、证通佳明光电使用的银行授信将由公司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两家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公司对两家全资子公司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风险可控。本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于2013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证通金信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3,000万元综合授信,子公司证通佳明光电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1,5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止,公司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为4,5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16%,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未发生实际的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如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9,000万元,占2013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3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4-051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9月2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5:00 至2014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8日(星期四)。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 2014年8月28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4年8月2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四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2014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8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披露文件。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 (2) 投票证券代码“362197”;投票简称“证通投票”。 (3) 在投票当日,“证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具体情况如下表:
C、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D、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E、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F、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账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激活指令是上午11:30之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B、申请数字证书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证书服务”栏目。 (2)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A、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B、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陆; C、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D、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15:00 至2014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许忠慈,曹钧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联系传真:0755-26490099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 邮编:518132 2、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4年9月2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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