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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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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TitlePh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中视传媒
股票代码600088
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秘书
姓 名贺芳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450号新天国际大厦17层A座
电 话021-68765168
传 真021-68763868
电子信箱irmanager@ctv-media.com.cn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433,909,435.281,536,335,996.97-6.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12,899,875.461,106,962,124.290.54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564,067.95-76,362,059.48-18.07
营业收入311,752,507.00521,643,185.36-40.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5,915.1641,771,616.20-36.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6,445,857.9141,223,542.39-35.8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63.89减少1.53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800.126-36.5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800.126-36.51

2.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9,83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报告期内

增减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国有法人54.37180,151,82800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国有法人0.842,793,05200
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842,793,05200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国有法人0.842,793,05200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其他0.662,188,5792,188,5790未知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他0.371,218,0421,218,0420未知
张宏伟境内自然人0.331,092,2104,5000未知
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国有法人0.28931,01700
北京恒亿通达装饰咨询有限公司其他0.26859,8693,7000未知
山西斯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其他0.23753,860753,8600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180,151,828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2,793,052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2,793,052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2,793,052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2,188,579人民币普通股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18,042人民币普通股
张宏伟1,092,210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931,017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恒亿通达装饰咨询有限公司859,869人民币普通股
山西斯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753,860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1、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是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东中,发起人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央电视台,发起人北京中电高科技电视发展公司、北京未来广告有限公司、北京荧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子公司。
2、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311,752,507.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0.24%;实现营业利润35,342,022.1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7.7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85,915.1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6.59%。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主要影响因素是:1、由于中央电视台广告经营政策改革,对科教频道广告资源实行区域代理制,2014年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由独家代理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广告资源改为区域总代理,向各区域代理授予独家代理经营权并收取区域总代理代理费。受科教频道区域代理制改革以及公司地方卫视频道广告代理业务合同结束的影响,公司广告业务利润空间压缩,营业利润减少,代理广告业务收入有所下降;2、根据市场变化,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影视业务适时主动调整投资规模;3、新调整的电视剧“一剧两星”播出方式,使公司影视剧销售受到影响,影视剧业务收入有所下降。上述综合因素致使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司在“面向市场,背靠央视”的总体战略指引下,积极平衡三大主营业务结构,主动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近四年来,总体上保持了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

报告期内,广告业务收入114,727,388.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42%。受央视科教频道区域代理制改革以及公司地方卫视频道广告代理业务合同结束的影响,公司广告业务的经营方式和营销模式发生较大变化,控股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上半年广告业务利润空间受到压缩,营业利润减少,代理广告业务收入有所下降。此外,酒类产品出现24.7%的负增长,上半年区域代理公司完成额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上述因素使报告期公司的广告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影视业务收入105,973,088.2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31%,主要是公司影视剧业务根据市场变化,主动控制风险,适时作出调整。此外,上半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宣布,自2015年1月1日开始,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作出调整,“一剧两星”新政正式出台。受此政策影响,公司影视剧业务收入有所下降。针对新的播出政策,公司调整了投资进度并严格控制影视剧投资成本。上半年,完成了电视剧《绝爱》的首播发行并取得了良好的收视成绩。《赵氏孤儿案》、《警界英豪》、《渗透》、《抹布女也有春天》、《百花深处》、《一日夫妻百日恩》等剧目进入第二轮发行阶段。《赵氏孤儿案》在今年“第二届中国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年度表彰盛典”上摘得了包括年度最佳电视剧、最佳电视剧导演、年度最佳男主角、年度最佳男配角等在内的十项大奖。该剧的海外发行也取得了良好成绩。《警界英豪》已与11家地面台及网络公司完成合作并相继播出;《渗透》已完成向中央电视台的发行,并已在广西卫视、厦门卫视播出,均取得了较好的收视成绩。《马向阳下乡记》、《客家人》按计划稳步推进。其中,《马向阳下乡记》入选新闻出版广电总局7-10月“中国梦”推荐播出剧目名单。纪录片与电视节目、电视栏目制作方面,继续保持与中央电视台各频道的密切合作,在稳步落实已签约项目的同时,又开展了《功夫少林》新项目的合作。《茶叶之路》作为开年大戏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播出后,反响热烈;由东盟中心发起,科教频道与我公司联合拍摄的《东盟十国》按计划完成了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印尼、越南、柬埔寨等国家的外拍,进入到后期剪辑阶段。库存纪录片、电视剧发行方面,上半年有针对性地根据不同平台媒介的需求,分类销售出了库存剧《紫玉金砂》、《神医喜来乐》、《神探狄仁杰》、《五星大饭店》、《中国式离婚》等八部剧。影视技术服务及设备租赁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加强与央视的良好协作,大力推进影视剧全流程制作业务;顺利开展达芬奇调色制作与影视剧后期制作,积极探索4K制作新领域。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包装、栏目及节目制作服务周期与结算周期有所延长,致使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的影视技术服务收入及设备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旅游业务收入90,645,125.75元(其中无锡旅游业务收入为79,631,583.06元,南海旅游业务收入为11,013,542.6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28%。面对区域团队客流总量整体持续下滑、客源市场竞争白热化的不利局面,公司所属的无锡、南海两个分公司,坚持“文化统领旅游”的经营理念,加快实施软硬件建设,改造演出节目和休闲景观,丰富游览场景和参与性项目,努力开发创新经营项目,创造高品质的旅游环境和旅游产品,打造更有文化韵味的特色内容,营造景区的文化品牌亮点。同时,紧抓传统节假日和“五一”小长假等时机,开展多样化营销推广,挖掘中短途散客市场潜力,有效弥补团队市场下降的份额,努力化解经营压力,全力保持经营平稳发展,继续保持了旅游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311,752,507.00521,643,185.36-40.24
营业成本239,677,970.48427,181,761.73-43.89
销售费用9,990,834.8410,290,073.55-2.91
管理费用20,504,068.5025,572,389.60-19.82
财务费用-3,474,450.52-9,676,769.00-64.09
所得税费用8,848,958.2614,374,822.66-38.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564,067.95-76,362,059.48-18.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454,768.37-19,263,794.49-56.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548,163.990.00 

(1)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0.24%,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3.89%,主要原因是:

a、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2014年对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广告资源实行区域代理制,代理方式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广告业务的经营方式和营销模式发生较大的变化,广告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另外公司代理的兵团卫视频道广告业务于2013年执行完毕,2014年未签署新的代理协议。上述因素致使公司的广告业务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b、受广电总局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调整的影响,公司影视剧销售受到较大冲击;此外报告期公司承担的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包装、栏目及节目制作服务周期与结算周期有所延长,致使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的影视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降。上述因素致使公司的影视业务收入成本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公司的财务费用净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为64.0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的银行存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同期减少,致使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报告期,公司的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38.4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的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报告期,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下降56.11%,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本报告期购置影视经营设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5)报告期,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2,05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派发了2013年度现金股利。

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1)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2014年对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广告资源的代理方式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广告业务的营销模式发生较大的变化,广告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另外公司2014年未代理兵团卫视频道广告业务,上述因素致使公司的广告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受广电总局“一剧两星”的电视剧播出政策的影响,公司影视剧销售受到较大冲击;此外报告期公司承担的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包装、栏目及节目制作服务周期与结算周期有所延长,致使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的影视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降。上述因素致使公司的影视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影视业务105,973,088.2196,300,082.519.13-49.31-47.03-3.90
广告业务114,727,388.07107,955,629.135.90-49.42-48.69-1.35
旅游业务90,645,125.7535,069,649.5661.316.281.371.87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广告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9.42%,广告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8.69%,主要原因见(一)、1、(1)。

(2)影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9.31%,影视业务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47.03%,主要原因见(一)、1、(1)。

(3)旅游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28%,主要原因是公司旅游业务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的“影视文化”特色旅游,持续不断的改善景区硬件基础,创新并提升景区节目的文化内涵。同时针对客源市场特点,实施不同的票务营销策略,强化渠道维护并进行全方位的市场推介,使公司的旅游业务稳中有升。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上海160,584,820.09-51.76
无锡81,393,727.064.52
北京63,348,557.04-37.28
南海11,262,377.0616.48

(1)报告期,上海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1.7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2014年对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广告资源实行区域代理制,代理方式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广告业务的经营方式和营销模式发生较大的变化,广告业务收入有所下降;另一方面,公司2014年未代理兵团卫视频道广告。此外,受广电总局对卫视综合频道黄金时段电视剧播出方式调整的影响,公司影视剧销售受到较大冲击,影视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受上述因素影响,上海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2)报告期,北京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7.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的子公司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承担的中央电视台各频道包装、栏目及节目制作服务周期与结算周期有所延长,致使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的影视技术服务业务收入及租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在影视、广告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公司面向市场,积极平衡三大主营业务结构,保持了持续、稳定的核心竞争力。

(四)投资状况分析

1、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的业务性质、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
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广告业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业务等25,000,000180,306,425.37128,059,664.85
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影视业务节目制作、技术开发服务、影视设备租赁等50,000,000247,665,506.27121,900,971.14

(2)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来源于子公司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重(%)
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107,631,521.963,835,020.932,878,773.832,533,320.979.56

(3)子公司经营业绩波动情况分析

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经营业绩变动原因见本节(一)、1、(1)。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2、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3、本报告期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013年11月至2014年3月,国家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央电视台转发的国家审计署审计决定,公司对审计决定中涉及本公司的事项进行了整改,并按照整改要求对以下事项按会计差错进行了追溯调整:

2012年中视传媒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公司在开拓户外广告业务过程中,确认了广告收入和媒体购买成本4860.38万元。根据审计署审广电决〔2014〕92号“审计署关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决定”要求,中视传媒公司对2012年财务报告上述事项进行差错调整。本调整事项不影响公司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减少201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48,603,773.77元。此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12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调整,未对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涉及2012年资产负债表及2012年度以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调整。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晓涛

2014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14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上午9:30在北京温特莱中心B座2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位,实到董事5位;因公务原因,董事长梁晓涛先生授权委托副董事长赵刚先生召集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因个人原因,董事石村先生请假;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杨斌先生授权委托刘守豹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赵刚副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7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公告编号:临2014-15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2日上午在中央电视台办公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张海鸽监事会主席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括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同意3票,无反对或弃权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继续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88 证券简称:中视传媒 编号:临2014-16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2012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未对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涉及2012年资产负债表及2012年度以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调整。

一、概述

根据中央电视台转发的国家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整改相关要求,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减少2012年度“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48,603,773.77元。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央电视台转发的国家审计署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整改相关要求,公司对以下事项按会计差错进行追溯调整:

2012年中视传媒公司所属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公司在开拓户外广告业务过程中,确认了广告收入和媒体购买成本4860.38万元。根据审计署审广电决〔2014〕92号“审计署关于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的审计决定”要求,中视传媒公司对2012年财务报告上述事项进行差错调整。本调整事项不影响公司各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公司对上述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减少201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48,603,773.77元。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合并利润表的相关项目产生的影响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无更正事项。

2、201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无更正事项。

3、2013年度合并利润表无更正事项。

4、2012年度合并利润表更正如下:

报表项目更正前调整金额更正后
营业总收入1,228,647,824.73-48,603,773.771,180,044,050.96
其中:营业收入1,228,647,824.73-48,603,773.771,180,044,050.96
营业总成本1,170,638,168.17-48,603,773.771,122,034,394.40
其中:营业成本1,090,422,547.49-48,603,773.771,041,818,773.72

此会计差错更正未对201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发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差错更正的决议程序合法,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3、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差错做出的相关更正,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继续关注公司重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会计差错出具了瑞华专函字[2014]第01300031号《关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和瑞华审字[2014]第01300183号审计报告。认为中视传媒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和《审计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书;

(二)关于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三)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二日

● 报备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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