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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公告编号:2014-038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8月13日(星期三)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13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谈桥81号(海宁市东西大道60Km处)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夏志生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6日(星期三) 6、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00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关于调整"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投资额度并使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的预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代表股份15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 反对票代表股份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代表股份6,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 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廉熙、金臻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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