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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4-077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3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鑫源兴于2014年8月12日、8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鑫源兴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期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许开华、王敏、周波、牟健、王健、彭本超通过鑫源兴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截至公告日,相关承诺事项均得到严格履行。 3、鑫源兴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持有鑫源兴31.465%股份,为鑫源兴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许开华、王敏夫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截至目前为止,除鑫源兴之外,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控制的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鑫源兴承诺,连续6个月内(含本次)累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的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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