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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4-042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完善内控体系的建设,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创新投、融资模式,严把经营风险关,以经济效益为重心,稳健发展,促进公司做大做强各实体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水务集团本着服务城市发展,培值新利润增长点的宗旨,通过市政管网建设契机,不断拓展延伸供水管网,增加供水量,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759.43万元,净利润1,021.54万元,实现供水总量3,789.44万立方米,售水2,675.6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1,765.66万立方米,盈利能力稳步提升。目前,水务集团投资的新建扩容项目市区二水厂、金峰水厂、漳浦二水厂及污水厂、平和污水厂等工程稳步开展,这些项目的建成达产将极大提高水务业务的产能,提高供水的安全性,亦为公司水务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以此同时,公司加快推进水价的调整工作,水务集团已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成本测算工作。 公司汽贸业务旗下品牌福特车系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一汽丰田、东风本田等日系车主要以消化库存为主,新投资的雪佛兰4S店及新授权长安标致雪铁龙DS、观致品牌尚处于培育期,本报告期未产生收益。报告期内汽贸业务加强各店执行与管控,实行系统管理,降低经营风险,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9.70亿元,同比增长55.31%,实现净利润554.83万元。 上半年,外贸环境依然不容乐观,公司进出口贸易业务虽然制定了有效的经营措施和经营方案,针对上半年人民币持续贬值,进口贸易风险增大的外部环境,调整了经营策略,加大了风险防控及管理力度,但由于市场需求仍不稳定,上半年贸易额没有达到公司既定的预期目标,实现营业收入3.6亿元,其中进出口贸易收入2.32亿元,内贸业务收入1.28亿元。 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上半年实现销售额2.63亿元,实现利润3,623.75万元。南靖晟发房地产(晟发名都项目)积极推进各项工程建设,制定“快速去化”的营销策略,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活动及“以租带售”的方式,带动销售。欣宝房地产(上江名都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交房手续,后续车位也已完成销售并确认收入。福建信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占51%股权)目前已经完成总评工作,前期的报批和招标工作已在进行中。公司与厦门国贸合作的两项目: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公司占19%股权)已进入开发建设阶段并进行前期营销推介;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开发工作,经过多次论证,总评已通过审核,项目一期预计于下半年进行开工建设。 一级土地开发方面,南靖县船场溪荆西右岸片区地块的一级开发项目S6地块合计25.91亩已出让并完成结算;与诏安县政府合作开发的诏安县江滨新区南区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第一期113.19亩于2014年07月完成挂牌出让。报告期内公司收到416.30万元土地一级开发收益款项,主要为南靖县船场溪荆西右岸片区地块的一级开发项目S6地块出让收益。 公司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上半年主要完成水务工程、晟发名都建设工程及南靖县保障房BT项目等工程的施工任务。全年完成营业收入9,394.56万元,实现利润1,101.27万元。2014年起,漳发建设不再承接新的房屋建设业务,主要经营盈利能力高且在区域拥有绝对优势地位的水务工程施工业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2,427.9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679.27万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2,866.37 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月,公司出资1,000万元成立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4年6月,公司出资500万元成立福建华骏观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4年6月,公司出资500万元成立福建华骏天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53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公告编号:2014--043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购销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发建设”)与福建漳龙管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龙管业”)签署购销合同,具体如下表:
由于漳龙管业为控股股东福建漳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漳龙”)的下属企业,故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2014年03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4年0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03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5)、《关于预计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及2014年04月26日刊登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 上述交易均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内。 二、合同主体介绍 (一)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阿头 注册资本: 陆仟陆佰万圆整 住 所: 漳州市芗城区县后路后埕10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总承包,市政工程、空间膜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公路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信息咨询。 截止2014年06月31日,漳发建设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6,284.98 万元,净资产为8,307.0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394.56万元,净利润1,101.27万元。 (二)福建漳龙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庄洲文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 住 所: 龙海市程溪镇下庄村程溪工业集中区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塑料管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截止2014年06月31日,漳龙管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61.16万元,净资产为1,962.83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93.18万元,净利润-17.55万元。 履约能力:漳龙管业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合同主要条款 (一)漳发建设与漳龙管业就球墨铸铁管采购事宜签署购销合同,具体如下: 1.数量及价格
2. 交货期限 漳发建设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确定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等通知漳龙管业,漳龙管业须按照漳发建设通知中确定的供货内容要求,在10天内交货完毕。 3.交货地点 漳龙管业按照漳发建设通知的卸货地点、指定单位或仓库交货。 4.付款方式 按每批次实际交货数量经需方验收合格后,漳龙管业按每批次数量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结算。漳发建设在收到发票后按批次开票,在30天内给予付款。 5.质量标准 按照ISO2531(或GB/T13295-2008标准验收)。所有提供的货物必须有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6. 保修期 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为本合同结束之日后 24个月。 (二)漳发建设与漳龙管业就PE管材采购事宜签署购销合同,具体如下: 1.数量价格
2.交货期限 漳发建设提货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漳龙管业,漳龙管业在接到传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要求,将所需货物送至漳发建设指定地点。 3.交货地点:漳发建设指定的工地 4.付款方式: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漳发建设一次性向漳龙管业支付上述款项。 5.质量标准 PE管材采用GB/T13663-2000《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标准生产、PE管件采用GB/T136635-2005《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标准生产。断裂伸展率(%)≥530;氧化诱导时间(min)≥40;静压试验(800C 165h环向应力5.5Mpa)无裂纹、无破裂。 6.售后服务 漳龙管业对所供应的PE100给水管道提供至少十五年的质量保证期。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定价与独立第三方的定价一致。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发建设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漳发建设正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意见 详见2014年03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预计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 七、备查文件 ⒈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⒊ 《购销合同》(两份) 特此公告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承接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相关施工建设工程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及为参股公司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8,480.46万元,均为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严格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独立董事: 庄宗明 薛祖云 魏建 二0一四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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