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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33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2,091,656.11元,同比增长17.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31,498.87元,同比增长10.81%,基本每股收益0.22元,同比增长10%。报告期内,公司在UPS高端电源领域,除保持传统竞争优势外,继续加大对全国各地渠道分销力度,以产品整合方案,以方案营销服务,报告期成果显著。在数据中心领域,随着云概念下各项技术的日益成熟,公司集中优势力量,准确定位,组建高专业数据中心团队,坚持个性化定制,主推生态节能型产品方案,开启云动力数据中心全国巡展,目前为止,云动力生态节能型数据中心业务体系已逐步发展为公司成长新的增长引擎。在新能源领域,面对2014年上半年国家各种政策利好,公司在分布式发电和传统风光发电等绿色节能领域不断发掘,报告期内,公司共参加海西新能源展、SNEC上海光伏展等行业内展会会议数十场,同时,作为光伏、风电新能源技术深层次应用的实践者,公司积极调整策略,应对市场需求,在我国多个省份参与完成示范性光伏电站项目,行业地位日益凸显。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期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014 年 3 月 26 日,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8,810.50 万元受让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康必达”)原股东持有的深圳康必达36.71%股权,以人民币7,000 万元向深圳康必达进行增资,认缴深圳康必达新增的291.67 万元注册资本,超出部分6,708.33 万元转为深圳康必达资本公积金。最终,公司以受让及增资的方式取得深圳康必达的51%股权,受让及增资完成后,深圳康必达的注册资本变更为8,000 万元人民币,同时,深圳康必达需完成收购深圳市康必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14 年 3 月 28 日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4。 2014 年 5 月 6 日,深圳康必达完成了收购深圳市康必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4 年 5 月28 日,公司完成了收购深圳康必达51%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变更通知书。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1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调整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之前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人民币6亿元整调整为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2亿元整(最终以公司实际使用的额度为准,公司财务部对具体授信额度使用情况进行把控,实际使用额度控制在人民币12亿元之内)。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总额不等于公司的具体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2014年度实际经营需要,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之前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调整为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运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利用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31.9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6,500万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9月1日召开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8月15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赖永春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1、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运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 三、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的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 四、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2013年9月13日至2014年7月31日期间累计使用自有资金31.9亿元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投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投资目的: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额度: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即在投资期限内的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元。 3、投资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品种。 4、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2012年12月),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将债券质押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向交易对手方进行质押融资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交易参与人为融资方(正回购方),其对手方为融券方(逆回购方),标准券是指可用于回购质押的债券品种按标准券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可用于融资的额度。标准券折算率,是指各债券现券品种所能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债券面值之比。 二、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1、国债逆回购投资收益 由于国债逆回购利率远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国债逆回购投资具有明显的收益性。 2、国债逆回购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相当于按照约定的利率,将资金出借给国债持有人(即融资方),对方将国债抵押给交易所,由交易所撮合成交,成交后公司不承担国债价格波动的风险,投资收益在成交时即已确定,因此交易不存在市场风险。交易到期后系统将自动返还资金,如交易对方(融资方)到期无法归还资金,结算公司会先垫付资金,然后通过罚款和处理质押国债等方式向融资方追诉,因此交易也不存在信用风险。综上所述,国债逆回购投资不存在资金损失风险。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是为了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目前,国债逆回购交易共有1、2、3、4、7、14、28、91、182 天9 个品种, 由于其具有周期短、安全性高、收益较高的特点,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入于国债逆回购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且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另外,公司也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适时寻求良好的交易时机以及回购品种,保证收益的同时也能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不被占用,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6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 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现就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流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内)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的保本理财产品。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六)决策程序 本次购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原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失效。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内控制度较为完善,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稳健,有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的情况下,适当投资于短期保本型金融产品,有利于提高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投资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7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 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拟用6,500万元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科华”)增资。本次增资后广东科华的注册资本由1,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5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受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科华恒盛电气智能控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11日 法定代表人:陈成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情况:公司持有广东科华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不间断电源、应急电源、逆变器、太阳能控制设备及光伏设备、风能原动设备及产品、防雷产品、通信设备、空气调节设备、互联网数据中心产品、计算机机房设备、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配电系统电气安全检测与分析装置、户外照明用灯具及装置、电力节能产品的研发、销售、租赁和应用,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和一体化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维修、施工、承包、咨询(不含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特种设备);软件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不含限制项目);批发及零售: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电气设备、计算机及软件、电机、办公设备、五金交电、蓄电池、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状况: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东科华总资产999.40万元,净资产999.4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0.6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华南电源创新科技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都市型厂房认购意向协议》,其中约定的买受人已变更为广东科华,本次增资有助于广东科华顺利完成厂房购置事项,以利于广东科华抓住市场发展机遇,提升其业务承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战略目标。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8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 担保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4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且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公司2014年度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之前总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调整为总额度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单笔担保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基本财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对年度担保总安排的调整,《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4年8月13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39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9月1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1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31日—2014年9月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15:00至2014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8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关于调整公司201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调整201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5、《关于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投资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4年8月1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4年8月15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8月29日(星期五)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8 传真:0592-5162162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3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15:00至2014年9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通知。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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