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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4-029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7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25%;实现营业利润-3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2.47%;实现利润总额39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96.6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8.38%。具体数据与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小幅增加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报告期商品混凝土销售单价有所提高,使得混凝土业营业收入增加4,746万元,但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本报告期较上期同比减少3,884万元;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的主要是因为公司本报告期房地产业收入确认同比减少所致。 (二)报告期内混凝土行业经营情况 公司混凝土产业上半年生产、经营平稳。1-6月份共生产混凝土129万方,营业收入44,435万元,产量较上年同期的略有下降,营业收入和利润略有上升。主要经营情况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营形势与上年同期比较相对较好。⑴上年度天地混凝土公司(茶光路北站)因停业整顿,对混凝土产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年度该站全面恢复生产经营;⑵深圳地区地铁三期建设在本年对公司混凝土产业将会产生积极影响;⑶株洲地区产量较上年度下降,主要受该地区产能不断增加影响所致,但该地区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毛利率较上年度会有所提升。 2、继续加大对混凝土产业的投资力度。上半年共新购搅拌车33辆,通过购置搅拌车和设备改造,进一步提升了混凝土企业生产、运输能力。 3、预拌砂浆市场得到巩固和发展。预拌砂浆仍处于政府积极推广阶段,利润率仍高于预拌混凝土。本年度仍将预拌砂浆作为利润增长点加大营销力度,有效补充新的利润来源。 4、经过积极努力寻找合作伙伴,深圳市天地建材有限公司利用现有设备,采取出租设备合作的方式盘活生产资源,该公司已实现扭亏为赢。 5、本年度将水泥采购全部纳入集团集采业务,有效地降低了水泥的采购成本。 (三)报告期内房地产业经营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探索房地产开发模式,通过加强与合作方的紧密合作,使房地产开发股权多元合作初见成效,为公司房地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房地产业作为天地集团支柱产业,2014年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项目。 1、深秦地块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原为三类工业用地,经我公司申请、深圳市政府批准,2012年已经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计划。报告期至今正在对专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及报审,先后获得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和规土委二分局的审批,目前在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审批。 2、连云港“天地国际公馆”项目2013年进入正式开发环节,项目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8月进行了首次开盘销售。目前正持续建设和销售一期产品。施工进度按年度计划正常推进。 3、西安“天地时代广场”项目目前处于商业运营及商铺销售宣传阶段,商业择机销售。商业租赁方面实现租金约494万元。 4、深圳市天地混凝土有限公司地块于2014年5月被深圳市政府列为《2014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4日、5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地块占地面积为12,475平方米。目前已经委托深圳市规划设计院进行城市更新单元专项规划设计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4—030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6日(星期三)以书面通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审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 董事会决定:2014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用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公司”)与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连云港市东海县房地产项目。成立的合资公司的名称为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经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其中“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6,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5%;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该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告内容详见2011年3月18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目前,“天地经纬公司”开发的东海天地国际公馆项目正在进行当中,鉴于“天地经纬公司”项目投资的需要,我公司拟向该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期限为2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同时按照银行同期实际贷款利率向“天地经纬公司”收取资金使用费,每月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到期归还本金。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三、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大厦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大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金额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壹年,由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4—031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上午11点在公司总部十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会主席黄孝仲先生、监事张淑芳女士、范保光先生、王莉女士、吴海生先生参与了审议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孝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A 公告编号:2014—03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经纬公司”、“该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39%,该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为支持该公司发展,本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该笔借款。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金额及期限 本公司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期限为 2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 2、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资金的主要用途是该公司投资项目的需要。 3、资金使用费的收取 本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实际贷款利率向“天地经纬公司”收取资金使用费,每月结算一次资金使用费,到期归还本金。 4、本公司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借款之事宜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天地经纬公司”基本情况 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东海县牛山镇和平西路105号;法定代表人:李世壮;许可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一般经营项目:房屋租赁,装饰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其中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占该公司股份的35%;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500万元,占该公司股份的65%。本公司间接持股比例39%,为“天地经纬公司”的控股股东。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天地经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3,363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3,251万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0,112万元,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11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22万元。2013年度本公司累计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向其提供借款人民币1,500万元,但截止目前上述借款皆已归还完毕。 三、董事会意见及风险控制情况 “天地经纬公司”开发的东海“天地国际公馆”项目目前正在进行当中,该公司因投资项目的需要,本公司为其提供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天地经纬公司”为本公司之控股孙公司,属于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借款行为的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提供借款数量、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及逾期借款的数量 除本次借款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其它借款的行为。本次借款事项生效后,本公司为该控股孙公司提供借款的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3%。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借款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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