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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鼎立股份 鼎立B 股 编号:临2014—037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14年8月14日,本公司接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3,770,585股,占总股本5.95%)通知,为获取投资收益,其于2014年8月13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5,6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9%。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比例降至4.9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详见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鼎立股份、鼎立B股 证券代码:600614、900907
签署日期:2014年8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鼎立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鼎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鼎立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生效,尚需鼎立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郑贤俊 注册资本:5,000万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星村公路700号5幢106-2室 成立时间:2005年9年5日 经营期限:2005年9月5日至2015年9月4日 税务登记证号:310230780011869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郑贤俊(占60%)和陈钢(占40%),两自然人无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减持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为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出售上市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与比例 2014年8月 13 日,隆昊源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累计出售上市公司股份56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0.99%,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隆昊源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鼎立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信息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隆昊源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与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鼎立股份董事会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可供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隆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郑贤俊 2014年 8 月 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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