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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5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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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3TitlePh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概述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437.93亿元,同比增长12.1%;其中销售收入430.54亿元,同比增长12.9%;实现利润总额23.02亿元,同比增长69.2%;实现净利润19.79亿元,同比增长85.7%,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4亿元,同比增长90.8%。报告期内,集团在国内上缴各种税收总额27.9亿元。

TCL集团2014年上半年各产业收入及利润变动情况(单位:亿元)

备注:上述服务板块已包含了金融服务收入,集团合并收入已经抵销内部关联交易额,集团合并利润已扣减总部费用。

报告期内,集团盈利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得益于:(一)华星光电产销量持续增长,经营效率不断提升;自3月下旬以来,全球液晶面板市场供需趋于平衡,产品售价企稳,第二季度盈利水平环比明显提高;集团2013年4月回购了华星光电30%的股权,报告期内集团分占华星光电的净利润同比提升。(二)TCL通讯科技销售收入大幅增长,整体销售均价及毛利率同比显著上升,实现净利润3.40亿元,较去年同期改善5.06亿元。

报告期内,集团整体销售收入430.54亿元,增长12.9%;其中海外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3.7%,占集团总体销售收入的比例提升至47.7%。

上半年,集团各主要产业积极推进工业能力建设。TCL通讯科技第二期厂房已建成投产,年产能提升至1.2亿台。家电集团合肥冰洗生产基地主体工程已经完成,设计年产能冰箱和洗衣机各200万台,预计今年第四季度投产。华星光电t1工厂8.5代TFT-LCD生产线6月完成技改扩产,月产能已提升至140K张玻璃基板;t2 工厂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和AMOLED)生产线建设进展顺利;在武汉的t3工厂第6代LTPS? LCD/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正在筹备。TCL显示科技新工厂也已投产,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及产能规模都大幅提高。

集团继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上半年共投入研发资金13.3亿元,占公司同期销售收入的3.58%。公司在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893项,新获授权专利748项。

1. 主营业务分析

集团现有业务架构主要包括十个业务板块,分别是多媒体电子、通讯科技、华星光电、家电集团、通力电子以及系统科技及新兴业务、泰科立、翰林汇、投资及创投、服务业务等。集团将继续提升在多媒体智能终端、智能移动通讯、智能家电、平板半导体显示器件等领域的竞争力,大力发展基于网络技术应用的系统及接入设备业务;巩固国内市场,继续开拓海外业务,保持各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为把握产业和市场发展机遇,集团正在全面实施“双+”型战略,即推进“智能+互联网”战略转型,建立“产品+服务”的新商业模式,重点建立大数据、云计算及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线上线下物流、销售及用户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集团围绕智能家庭娱乐终端、智能移动终端、智能健康家电三条主要产品线,开发各种智能及互联网技术,通过各种智能和互联网终端产品平台,为用户提供信息通讯、家庭娱乐、健康生活、智能家居的全方位解决方案。在推广智能产品的同时,集团也在努力整合及打造互联网的应用服务平台、内容整合及服务平台、O2O销售及用户服务平台以及面向用户的金融服务平台等4大服务平台,以智能产品为入口,为用户提供所需的应用服务,构筑内容提供商、服务营运商、应用开发者的生态圈,实现“为用户提供极致体验的产品和服务”的经营目标。

(一)TCL多媒体电子

报告期内,TCL多媒体电子整体销售收入120.41亿元(152.03亿港元1),同比下降16.8%2,实现净利润1.36亿元(1.69亿港元1),同比下降13.0%。受国内市场需求疲软及节能补贴政策退出的影响,TCL多媒体电子在中国市场完成销售收入74.12亿元,同比下降28.7%;海外实现销售收入46.29亿元,同比增长12.0%。

通过产品结构优化、组织机构调整以及成本费用控制等措施,TCL多媒体电子第二季度经营业绩有所改善,单季毛利率为19.44%,环比提升5.7%。

TCL多媒体电子LCD电视机产品按技术功能和市场区域构成(单位:万台)

围绕“双+绕转型战略,TCL多媒体电子组建了互联网事业部,整合TV+智能电视、七V智能机顶盒、游戏主机、游戏附件和行业智能定制业务等终端资源与视频、游戏、教育等内容资源,尝试建立新的用户运营模式。2014年2月,公司发布了全新TV+共9款新品,覆盖32吋到55吋、2D到4K的主流产品,芒果TV+产品也将于下半年推出,智能电视平台技术能力不断增强。7月31日,在第十二届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China Joy)上,TCL多媒体电子与联通宽带和ATET, 以及Gameloft、JJ International Company、Rovio、动视(Marmalade)、Cyberfront Korea、J-FLOW等多家知名游戏厂商携手,打造中国最大的电视游戏生态圈;公司同时发布了新品七V盒子,其优秀的工业设计、跨屏式交互功能以及海量的视频游戏内容广受关注。7月,TCL多媒体电子成为“第三季中国好声音电视行业独家合作伙伴”,在继视频、游戏领域之后,持续加强在音乐等娱乐领域的布局。

展望下半年,TCL多媒体电子将继续提升基础能力,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大力加强中国市场业务,尽快改善经营效益。TCL多媒体电子将积极落实“双+”转型战略,继续由以经营产品为中心转向同时以产品和用户为中心,着力于视频平台、游戏平台的建设,推动教育平台、生活平台的落地,开发极致体验的智能产品与服务,为用户提供全方位的娱乐解决方案。TCL多媒体电子将推动业务收益分成模式的持续突破,实现向全球化娱乐科技企业转型。

(二)TCL通讯科技

报告期内 ,TCL通讯科技销售收入96.71亿元(122.18亿港元1),同比大幅增长88.8%,实现净利润3.40亿元(4.31亿港元1)(去年同期为亏损1.66亿元)。?受益于智能终端销量的增长及中高端智能终端占比的扩大,TCL通讯科技产品的销售均价由同去年期的39.8美元提升至52.3美元,毛利率提升至26.3%。

TCL通讯科技产品按区域销售构成(单位:万台)

报告期内,TCL通讯科技在海外市场表现靓丽,美洲市场销量增长达65.7%,其中美国市场上半年的智能终端出货量增长超过五倍;欧洲、中东及非洲市场智能终端销量同比增长151.0%。TCL通讯科技在中国市场竞争力逐步提高,报告期内销量同比增长15.7%,其中二季度同比增长28.1%。

顺应全球产业市场的发展趋势,公司集中主要资源发展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报告期内,智能终端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219.9%,占总体销量的比例逐月提升。TCL通讯科技期内推出一系列功能卓越的产品,包括配备6吋全高清屏幕的Hero、运行真八核处理器的Idol X+、以时尚轻巧见称的Idol α等3G手机,以及配置5寸高清屏幕的IDOL 2 S及纤巧的IDOL 2 MINI S等4G手机。平板电脑方面,TCL通讯科技推出了超窄边框的8吋机型POP 8,以及最轻的7吋3G机型POP 7,得到海外用户的好评;上半年平板电脑销量35.2万台,预计下半年销量将进一步提升。

根据Gartner最新预测显示,今年4G手机在全球特别是北美、欧洲及中国市场将快速增长。第二季度,TCL通讯科技4G手机销量达到31.5万台,公司将加大4G产品的研发与销售,快速提高4G产品的销量。

为推进“双+”转型战略,TCL通讯科技在原有移动互联网服务业务的基础上组建移动互联网业务中心,建立和发展全球的移动终端用户社区并建立相应的服务能力。TCL通讯科技正在推进“移动、家庭和办公室”统一、无缝的智能家庭项目和云服务项目,打造跨产品、跨应用、跨平台的开放式云服务平台,视频通讯项目公司在筹建中。报告期内,TCL通讯科技和中国银联合作的移动第三方支付业务稳步增长,与集团及其他合作方的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正在筹组,以满足市场对便携支付的需求,并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提供大数据支持。

TCL通讯科技将继续以用户为中心,推出更多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动满足战略转型要求的业务流程和组织体系建立,实现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

(三)华星光电

报告期内,华星光电共生产玻璃基板76.14万张,同比提升17.6%;销售液晶面板和模组产品合计1,209.29万片,实现销售收入85.06亿元,同比增长24.8%,净利润9.81亿元,同比增长10.0%。

受益于液晶电视大尺寸化趋势,以及海外市场需求回暖,自3月下旬以来,全球液晶面板供求趋于平衡,价格基本稳定,其中公司销量最大的32吋产品的价格略有上涨。同期,华星光电的产能稼动率和产品综合良率以及主要营运和财务指标继续保持了行业领先水平。通过技改扩产,5月份玻璃基板投片量超过13.5万张,7月份已达到14万张。由于产量和效率持续提升,华星光电二季度的毛利率和经营利润明显提高。

报告期内,华星光电持续推进产品组合调整和客户结构优化,49吋、55吋超高清产品已在国内、外主要客户导入,销量同比提升343.8%;由于战略客户满意度高,公司大客户订单量稳定增长,客户结构更趋合理,为华星光电t2项目明年投产打下良好基础。

华星光电t2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新的产品的工艺技术研发亦按计划推进,铜制程、COA、GOA等技术、产品研发进展顺利,OLED 31吋面板试制成功;t3工厂第6代LTPS? LCD/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线项目正在筹备,投产后将与TCL通讯科技形成垂直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报告期内,华星光电新增专利申请221项。截至2014年6月30日,华星光电已累计申请中国专利3050件,美国专利2500件,PCT2749件,其中中国专利已授权747件,美国专利已授权373件。

(四)家电集团

报告期内,家电集团以“智能健康家电”为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双+双转型战略,期内实现销售收入58.42亿元,同比增长1.67%,实现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增长41.2%。

家电集团主要产品销售(单位:万台)

空调业务以“变频、健康、智能、时尚”为研发方向,推动产品结构和销售渠道的优化。报告期内,具备空气净化(PM2.5)功能的产品已上市,公司将陆续推出具备空气监控、人体感应、ECO主动节能控制、甲醛净化等功能的新产品。

冰洗业务通过线上、线下营销渠道拓展以及品牌提升工作,实现销量的稳定增长。报告期内,合肥生产基地主体工程已完成,预计将于第四季度正式投产,为冰洗业务的规模提升和工艺改进提供有力保障。下半年,冰洗业务将推出具备云技术和远程智能控制的冰洗新品,并将通过云端互动平台和物联网技术的运用,提升用户体验。

健康两净电器聚焦于环境健康类产品,主要从事净水机和空气净化器的研发与生产。家电集团与360合作推出的智能空气净化器T3,可实现APP远程智能控制、空气质量检测、后续专属推送服务等功能。家电集团年内还将推出净水器新品,通过云端数据管理和应用服务,以智能化提升用户的健康生活体验。

(五)通力电子

报告期内,通力电子实现销售收入18.47亿元(23.80亿港元1),同比增长19.6%,实现净利润6,541万元(8,259万港元1),同比增长4.72%。

通力电子为全球高端消费电子品牌提供优质音视频产品的ODM服务,客户覆盖十几家国际音视频企业,并在积极开拓非消费电子领域的客户。通力电子的主要产品为:视盘机产品、音频产品、流媒体播放器和其他产品,其中新型音频业务和流媒体播放器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分别为2.23倍和41倍,是公司收入增长的最主要来源,也标志着通力电子向新音视频产品的成功转型。根据Techno System Research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按2014年上半年的产量计算,通力电子是全球最大的视盘机产品制造商及第四大家庭影院制造商。

通力电子在音频产品开发、软件开发、电声技术研发、前瞻性基础技术开发等方面已形成技术优势,未来将致力于提升智能化配套产品的技术和设计能力以及电声系统的研发能力。在产品方面,通力电子将加强与境内外互联网及电讯企业的合作,实现流媒体播放器业务的持续增长,并积极拓展OTT、智能手持类附件产品、智能家居和智能控制等产品。同时,通力电子还将通过内生式发展和重组并购活动,扩充业务板块及收入来源。

(六)系统科技及新兴业务

1、商显业务

商显业务聚焦智能交互业务和可视化业务,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9.96亿元,净利润3,132万元。智能交互业务以用户需求为中心,集成现有多种信息技术及应用,进行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TCL酒店系统已进入高端(国内五星级酒店和外资连锁品牌)市场;TCL教育触摸系统居行业前茅。可视化业务以“图像信息服务商”为目标,布局和完善“图像采集、图像传输、图像存储、图像控制和图像显示”全产品线,推出更加符合行业市场需求的产品和系统解决方案。奥维咨询数据显示,TCL可视化液晶拼接系统产品和警用执法仪产品均进入国内市场前三位。

2、华瑞光电

华瑞光电于2014年5月正式投产,主要产品为液晶电视背光灯条及应用方案、手机背光LED、照明LED、LED光源模组及应用方案。报告期内,华瑞光电已完成多个产品及方案的认证,并与内、外部高端客户建立了初期的合作关系。

3、TCL照明

报告期内,TCL照明实现销售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23.8%。TCL照明通过提升工业能力和品控体系,加强渠道建设,在系统用户及大流通客户拓展取得良好进展,并进入数家全球知名公司的OEM体系。

4、医疗电子

TCL医疗电子以医疗影像诊断为核心业务,专注于介入、核磁、超声等中高端医疗产品的研发与销售。报告期内,TCL医疗电子取得移动DR产品注册证,丰富了普放产品线,并在积极推动超声项目和核磁项目。

5、环保业务

TCL环保主要从事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理处置,家电拆解及深加工回收利用,并对外提供环保技术服务。报告期内,TCL环保实现销售收入2.12亿元,同比增长24.8%,净利润398.07万元。

(七)泰科立集团

泰科立集团主要从事手机及电视产业链相关部品和附件的生产,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20.83亿元,同比增长50.3%,实现净利润4,801万元。

TCL显示科技把握智能移动终端快速增长的机遇,推动产品从功能手机模组向智能手机模组转型,大幅提升了规模和效益。报告期内,TCL显示科技完成新厂区的建设和搬迁,提高了生产工艺和技术能力,突破产能瓶颈,当期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6.6%,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聚合物锂离子电池业务的专业公司之一,TCL金能电池在聚合物锂电池领域已形成相对的技术优势,是多家国际一线品牌的供应商。TCL金能电池已经完成新型自动化生产线建设,工艺技术及工业制造能力得到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8.5%。

(八)翰林汇

报告期内,翰林汇实现销售收入60.57亿元,同比增长6.17%。翰林汇通过积极拓宽产品线,加大对台式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新业务的投入,保持销售稳定增长,同时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寻找业务增长的机会。

(九)投资及创投业务

报告期内,集团投资及创投业务收益为3.12亿。

投资及创投业务充分利用公司的产业背景和优势, 在TMT、互联网及云计算、新材料、医疗服务等与TCL产业链相关的上下游行业进行战略投资,同时也进行能源开发资源类项目的财务投资。截至2014年6月,TCL创投累计投资49个项目,已上市或退出的项目有9个,为投资人获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报告期内,TCL创投完成投资项目9个,目前仍持有百视通、百勤油服、敦泰科技三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十)服务板块

面向用户的服务能力建设是“双+”转型战略的重点,集团正加大资源投入,通过新建、重组、并购及合作等方式,加快服务能力的建设。

1. O2O业务

为实施面向用户的业务战略和运营体系,建立面向未来的业务能力和销售能力,集团在4月份对原酷友科技进行重组,将注册资本增至5亿元,整合客音(服务网)、速必达(物流网)、电商(虚拟网)、体验店(实体网)四个业务板块。酷友科技将以用户为中心,建立以IT、用户数据为核心竞争力的运营模式:搭建集团统一的用户运营平台,提供集中的物流、配送、售后及用户服务;协同各产业规范全渠道、全触点的用户交互体验及用户管理,引导购买和服务行为,致力于提升重复购买率和品牌忠诚度;利用内、外部资源,推行用户关怀及生命周期管理,协调跨产业的产品、市场、销售等活动,驱动 ARPU值的持续提升。

报告期内,酷友科技积极推进用户运营、大数据分析和IT系统支持基础能力建设,并与各产业制定协同的运营模式,改善业务流程、资源配置和供应链管理体系,以降低系统运营成本。铁粉社区一期系统已在5月31日搭建完成,标志着用户运营平台系统正式上线。

1. 教育网业务

TCL教育网是中国最大的大学网络学历教育服务运营机构,在大学网络学历教育服务、汉语言考试服务方面居领先地位;并拓展在线职业教育业务,已在教师培训、民政培训项目、心理健康辅导员培训领域开展业务。报告期内启动的移动互联网项目慕课网app已在二季度全面上线, 截止6月30日累计用户为480,847 人。TCL教育网将根据用户的需求进行迭代,积极开发整合更多的学习资源。

3、文化传媒业务

TCL文化传媒(深圳)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21日完成注册登记,以文化投资、影视投资、媒体运营、特许商品销售为主营业务,各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4、欢网业务

欢网主要提供智能电视及OTT的整体业务解决方案(不含视频业务)以及相关的运营服务。除为电视整机厂商提供基础运营服务,欢网重点发展电视应用商店、智能EPG和教育综合性门户三大核心业务。其中,欢网智能EPG业务已在广电系统的9个地区中标,是广电行业最有竞争力的EPG服务提供方;欢网智能电视应用商店目前是国内最大的面向电视的应用商店,目前可提供2000款电视应用,累计下载量超过3000万次;欢网教育门户也是广电和电信IPTV的主要教育类服务商,在OTT行业中覆盖率第一。

报告期内,欢网与OTT、广电、电信等开展广泛合作,并加快智能EPG、教育、应用商店等重点业务的发展。同时,欢网的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业务快速拓展,预计今年收入规模显著提升。

下半年,欢网将有多款有竞争力的产品上线,其中智能EPG的台网互动模式和大数据采集技术有望带来商业模式的突破。

5、全球播业务

全球播业务包括在海外地区提供卫星直播电视服务,及在全球(今年以中国地区为主)提供院线同步电影点播的服务。其中,卫星直播电视服务已上线一年多,覆盖15万用户终端。院线同步电影业务将主推院线同步播出的电影或者首轮电影,属收费内容服务。

报告期内,全球播重点丰富内容资源,拓展终端渠道,完成技术对接和上线测试工作,并与多家著名电视品牌签约,预计产品将在第四季度上线。

6、金融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集团金融服务业务收益1.67亿元。

集团积极搭建面向用户的金融服务大平台。财务公司和集团财务结算中心通过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增加服务项目及方式,为企业提供高效、安全的融资及资金结算服务,上半年资金结算额9,200亿,同比增加41%,经营能力持续提升。集团积极推进组建科技小贷公司和第三方支付业务,申请材料已经上报监管审批部门;并在消费金融和供应链物流金融等领域开拓业务进行深入探讨。

报告期内,集团牵头组建“T商联盟”产业链生态圈,通过和商业银行的合作,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推动集团及上下游产业圈客户业务健康发展。

集团前期投资的惠州农村商业银行,业务发展良好,盈利能力逐年提升。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64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投资建设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项目,为推进该项目建设,华星光电拟增加注册资本537,153.09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华星光电的其他股东放弃参与本次增资的权利。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元注册资本1.117元,按照该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中本公司共需出资600,000万元。本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本次增资所需的资金,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增资完成后,华星光电注册资本变更为1,572,153.09万元,本公司在华星光电的出资比例变更为88.7044%。

由于华星光电的股东西藏山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董事薄连明先生持有该有限合伙企业64.68%的财产份额。公司本次增资华星光电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董事薄连明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西藏山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3.7.23

主要经营场所: 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山南宾馆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肖春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投资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薄连明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西藏山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4.68%的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该有限合伙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财务数据

西藏山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华星光电员工持股平台,2013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075,498.68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6,067,463.88元人民币 ,2013年营业收入为0、净利润为-2,136.12元人民币。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注册地及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塘明大道9-2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生

注册资本:103.5亿元

经营范围:在光明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筹建第8.5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生产线;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相关产品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股权结构:本公司现直接持有83.57%的股权,三星显示株式会社持有14.49%的股权,华星光电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1.94%的股权。

根据本公司2013年5月31日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关于公司关联交易及董事薪酬的议案》(暨华星光电员工股权激励方案),公司于2014年6月与华星光电员工持股平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所直接持有的华星光电的0.73%股权转让给华星光电员工持股平台,转让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持有华星光电82.84%的股权,三星显示株式会社持有华星光电14.49%的股权,华星光电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华星光电2.67%的股权。该次股权转让尚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四、本次增资情况及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华星光电本次拟增加注册资本537,153.09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认缴。参考华星光电2014年6月30日的资产评估值(1,750,324.18万元)并通过与华星光电的其他股东协商,华星光电本次增资的价格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1.117元。按照该增资价格,本次增资中本公司共需出资600,000万元,其中537,153.09万元列入华星光电的实收资本,62,846.91万元列入华星光电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华星光电注册资本变更为1,572,153.09万元,本公司在华星光电的出资比例变更为88.7044%。

华星光电其他股东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文件,放弃参与本次增资认购,同意华星光电增加60亿元人民币权益资金,并同意此次增资价格按照2013年底华星光电每一元注册资本所对应净资产1.117元作价。

五、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东生先生或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增资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签署本次增资涉及的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增资所需的审批及登记手续。

六、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项目的建设,该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已有的经营管理优势,进一步提高液晶面板相关产品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占华星光电的权益比例进一步提高,将进一步强化公司的产业链一体化整合能力,增强公司的整体竞争力,为公司液晶显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七、本年初至披露日及披露日前12个月内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及披露日前12个月内,本公司与西藏山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发生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 065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卢馨 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0___次, 未出席 __0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卢馨 ,作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卢馨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卢馨

日 期: 2014年8月13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周国富 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转B7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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