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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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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74版)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第八节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贺锦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吴丰硕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路军

时间: 2014年 8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
股票简称TCL集团股票代码000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F1009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502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 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 普通股 变动数量:增加 717,703,347股 变动比例:增加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贺锦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吴丰硕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路军

时间: 2014年 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70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7月14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5日、7月23日、7月29日、8月5日、8月12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201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8月15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2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9点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TCL大厦B座19楼小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拟核销坏账1,13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014万元,其它应收款核销118万元。由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项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

此项坏账准备的核销,不意味放弃债权,公司将通过对债务人的影响和多渠道的努力,尽量争取有所回收,且公司在财务部门设有专门登记簿予以记载,按时催收以保证诉讼时效。

二、会议以 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3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反映了公司2014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以 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四届监事会选举产生于2011年6月20日,已于2014年6月20日届满。经公司员工民主选举,米新滨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出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股东拟提名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名单如下:

(1)刘斌;

(2)邱海燕。

根据有关规定,第四届监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五届监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3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斌先生,1970年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助理经济师,1992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1992年7月至1993年12月,任惠州市外商投资服务总公司办公室主任;1993年12月至1998年12月,任惠州经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秘书、总经理助理;1998年12月至2003年6月,任惠州茶叶进出口公司经理;2003年6月至2010年6月,任惠州经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2月起,任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刘斌先生目前兼任惠州市航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邱海燕女士,1975年12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会计师,2011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1995年7月至1997年11月,任惠州市三九总利房产公司财务;1997年11月至2002年6月,任惠州市信托投资公司财务;2002年6月至今,任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副经理、经理;2014年2月起,任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职工董事。

邱海燕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米新滨先生,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本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副书记。1964年9月出生,1985年6月本科毕业于山东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1985年至1996年先后在军队从事教学、科研和政治思想工作。1996年起在本公司工作,历任TCL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副部长(1996.9-2005.8),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2005.8-2006.7),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2006.7-2010.11),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部部长(2008.12-2014.7),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2010.11至今)。2007年4月当选为中共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

现兼任惠州市总工会委员会委员、惠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员。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1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TCL大厦B座19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公司2014年上半年拟核销坏账1,132万元,其中:应收账款核销1,014万元,其它应收款核销118万元。由于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此项核销不影响公司利润。

此项坏账准备的核销,不意味放弃债权,公司将通过对债务人的影响和多渠道的努力,尽量争取有所回收,且公司在财务部门设有专门登记簿予以记载,按时催收以保证诉讼时效。

二、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会议以 8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联董事薄连明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过认真自查、逐项论证,本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筹集资金实施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方案已经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详细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发行股票的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为国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开创新”)、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简称“国开精诚”)、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国开装备”)、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紫光通信”)、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信资本(天津)”)、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诚柏”)、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惠州投控”)、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九天联成”)、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东兴华瑞”)、上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银基金”)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共计10名投资者。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其中,国开创新将以现金799,999,998.71元认购382,775,119股;国开精诚将以现金399,999,998.31元认购191,387,559股;国开装备将以现金299,999,998.21元认购143,540,669股;紫光通信将以现金1,000,000,001.00元认购478,468,900股;中信资本(天津)将以现金299,999,998.21元认购143,540,669股;天津诚柏将以现金199,999,998.11元认购95,693,779股;惠州投控将以现金99,999,998.01元认购47,846,889股;九天联成将以现金854,599,998.89元认购408,899,521股;东兴华瑞将以现金946,059,999.83元认购452,660,287股;上银基金拟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将以现金799,999,998.71元认购382,775,119股。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9元/股,不低于公司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说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发行股票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2,759万股(含272,759万股)。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及向各发行对象发行的具体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六)锁定期

投资者本次认购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七)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建设项目2,440,000万元400,000万元
2补充流动资金 170,066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570,066万元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它融资方式解决。

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它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发行方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发行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有助于实现公司现实及长远发展的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为保证本次发行所筹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5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黄旭斌先生和杨小鹏先生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实施本次发行工作,公司编制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初步确定了本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投向等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据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计、评估事项的议案》。

本次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光电”)增资,建设华星光电第8.5代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AMOLED)生产线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及华星光电的《章程》,公司单方对华星光电增资需要对华星光电的资产进行评估。为此,公司聘请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华星光电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资产”)以2014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华星光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根据中联资产出具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697号),截至评估基准日,华星光电净资产评估值为1,750,324.18万元。按照华星光电评估基准日注册资本1,035,000万元计算,每一元注册资本对应的评估值1.69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通过与华星光电的其他股东协商,公司本次对华星光电的增资价格确定为每元注册资本1.117元,增资金额共计600,000万元。

由以上评估结果来看,公司以600,000万元认购华星光电537,153.09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定价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中联资产为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专业评估机构,除业务关系外,其与公司及本次非公开发行所涉及各方均无关联关系,具有独立性。中联资产在本项目的评估过程中资产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对涉及评估的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评估方法选用恰当,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影响资产评估价值的因素考虑周全;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评估工作未受任何人为干预并独立进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 8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小鹏先生需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 6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东生先生、薄连明先生和黄旭斌先生需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如下:

1、按照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时间、申购方法等有关事项;若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聘请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如遇国家或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等其它原因,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

4、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实施但会对本公司带来不利的后果,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的范围内对包括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等相关文件进行调整;

7、根据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数量情况,结合当时公司自身资金状况以及项目情况等因素,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拟投入具体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8、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

10、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它事项;

11、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情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TCL集团具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业务资格。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调配公司融资结构,充分参与银行间市场并补充公司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50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额度。

(一) 注册计划

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本次拟申请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如下(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发行主体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无担保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拟采取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拟发行2亿元,期限为180天;其余获批额度内的超短期融资券的后续发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安排发行。

(二)注册对于公司的影响

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可以使公司在有需要时,有效利用银行间市场充裕的资金,获得公司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继续优化公司总体负债结构;超短融的发行期限较为灵活,目前设有1天、7天、14天、21天、1个月、3个月、6个月和9个月等标准化品,满足公司不同期限的资金缺口需要。

(三)授权及审批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它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后续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以及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4)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行动。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本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TCL集团具备发行中期票据的业务资格。随着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整体财务成本、调配公司融资结构,充分参与银行间市场并补充公司发展所需营运资金,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30亿元人民币(分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发行额度。

(一)注册计划

中期票据是指依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次拟申请注册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如下(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发行主体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发行期限5年及以内
债券利率根据公司发行时市场情况并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后确定,并须以获得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为前提
资金用途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债务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发行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担保方式无担保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拟采取一次注册、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拟发行5亿元,期限为5年;其余获批额度内中期票据的后续发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安排发行。

(二)注册对于公司的影响

中期票据的注册,可以使公司在有需要时,有效利用银行间市场充裕的资金,获得公司发展所需的长期流动资金,继续优化公司的总体负债结构,满足公司长期限的资金缺口需要。

(三)授权及审批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它人员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后续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以及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3)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以及(4)采取其它一切必要的行动。

在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于2011年6月20日,已于2014年6月20日届满。经公司股东推荐,现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至第五届董事会选举产生方自动卸任。候选人名单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

李东生、杨小鹏、薄连明、黄旭斌、郭爱平、桂松蕾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Ying Wu、卢馨、周国富

独立董事候选人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

二十六、会议以 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通知召开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拟确定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事项如下:

召开时间:2014年9月1日下午14:00

召开地点:深圳TCL大厦B座19楼第一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事项:

1、 关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子议案需逐项审议)

3.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 发行方式

3.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4 发行数量

3.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6 锁定期

3.7 上市地点

3.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3.10 发行决议有效期

4、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8、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计、评估事项的议案

9、 关于公司与国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与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8、关于公司与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1、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2、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3、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4、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东生先生,现任TCL集团董事长兼CEO,是公司创始人,也是中国最有影响力的商界领袖之一。 1982年,李东生先生于华南理工大学毕业,进入TCL的前身—TTK家庭电器有限公司。1985年,他担任新成立的TCL通讯设备公司总经理,创立了TCL品牌。2003年,李东生担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随后TCL集团整体上市。在他的领导下,2004年TCL一举收购了法国汤姆逊全球彩电业务与阿尔卡特全球手机业务。目前TCL集团已经拥有6万名员工,业务遍及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3年,TCL集团营业总收入超过855亿元,液晶电视全球销量1766万台,实际产量全球第三,品牌销售全球第三;TCL手机全球销量5520万台,行业排名全球第五。

2012年李东生被新华网评为“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家”;2011年荣获《中国企业家》“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终身成就奖; 2009年被评为“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十年商业领袖”; 2008年获改革开放30年经济人物称号; 2004年被评为Fortune杂志“亚洲年度经济人物”、TIME杂志和CNN全球最具影响力的25名商界人士,同年法国总统希拉克向李东生先生颁发了法国国家荣誉勋章。

李东生是中共第十六大代表,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担任的社会职务包括: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会长;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广东省工商联(总商会)副主席。

杨小鹏先生,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67年1月出生,1989年7月毕业于天津商学院,学历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学位,主修专业为商业企业管理,历任惠州市发展总公司业务主办、经理助理(1989.8—1992.2);惠州市大亚湾区财经办公室业务部部长(1992.3—1992.8);惠州市大亚湾区集团公司开发部、房地产经营部经理(1992.9-1994.12)(1994.6任正科级);惠州市大亚湾区管委会宣教办副主任(1995.1—1998.4);惠州市经济委员会企管科主任科员(1998.5-1998.12);惠州市宏业集团公司总裁(1999.1—2002.5);惠州市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02.05—2004.3)(副处级);惠州市港口投资总公司总经理(2004.3—2004.11);惠州市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04.9—2006.3);惠州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2004.3—2008.3);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08.3—2008.6);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

杨小鹏先生现兼任惠州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2月至今);兼任惠州市航道投资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9月至今)。

薄连明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裁(COO)。1963年4月出生,博士,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薄先生1988年至1993年间任陕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副主任,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间任深圳航空公司总会计师,是深圳航空公司创始人之一。薄先生2000年5月至2004年4月间任TCL信息产业集团副总裁、财务总监,2004年4月至2005年1月间任TCL集团部品事业本部副总裁,2005年1月至2005年10月间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总裁办主任,2005年10月至2006年11月间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TE Corporation执行副总裁,2006年6月至2007年9月间任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06年8月至2007年10月间任本公司副总裁,2007年10月至2008年6月间任高级副总裁, 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任本公司首席运营官,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总裁(COO),2012年12月24日起任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CEO。

薄连明先生现兼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TCL教育网有限公司董事长、电大在线远程教育技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黄旭斌先生,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财务总监(CFO)。1965年11月生,毕业于湖南大学(原湖南财经学院),后获中国财政部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投资研究所科员、信用卡部副总经理、信贷部副处长、处长,期间曾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基金部、发行部副经理、经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高级经理。2001年3月加入TCL,2002年任TCL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公司申办筹建领导小组副组长;2002年5月至2008年12月,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结算中心主任、总经理;2004年6月至2008年6月,任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2006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TCL集团财务公司总经理;2007年7月至今,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委会成员;2008年4月至2011年1月,任本公司副总裁;2008年6月至2011年1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30日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代行);2011年1月28日至2011年6月20日任本公司CFO(首席财务官);2011年6月20日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CFO);2013年7月12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黄旭斌先生目前兼任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泰科立集团董事、TCL集团财务公司董事长、深圳TCL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惠州TCL家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乐金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郭爱平先生,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1963年6月生,博士。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专业本科毕业;1991年9月至1993年2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生物工程硕士研究生毕业;1993年9月至1995年6月,美国斯坦福大学工程经济与系统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美国斯坦福大学管理科学博士研究生毕业。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任成都电讯工程学院计算机系助教;1987年10月至1989年5月,任S.B.Global公司计算机工程师;1989年5月至1991年5月,任Fedin Brother Co.公司计算机网络经理;1994年3月至1998年2月,任IBM公司项目经理;1998年2月至1999年2月,任Arthur Audersen LLP公司资深顾问;1999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找到啦互联网公司首席技术官。2001年7月加入TCL,2001年7月至2003年8月,任TCL移动通信公司资本运营总监;2003年8月至2004年12月,任TCL移动通信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5年6月至2008年5月,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2008年6月至今,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总裁;2009年7月至今担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1年1月28日起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10年1月至今,担任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桂松蕾女士,现任本公司董事,197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席代表。2008年至今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至今任道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至今任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Ying Wu先生,现任中泽嘉盟投资基金董事长。1959年7月出生,美国国籍,毕业于美国新泽西州理工大学,硕士学位。Ying Wu先生于1987年加入美国贝尔实验室,在Bellcore实验室担任高级研究员、项目主管,负责个人通信服务、多媒体通讯等前沿技术的研究。1991年创办Starcom公司。1995年至2007年7月间,担任UT斯达康(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2008年10月,创立中泽嘉盟投资基金,任董事长。

Ying Wu先生目前还担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主席。

卢馨女士,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现任暨南大学审计处副处长、暨南大学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副主任。1963年10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989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职于辽宁大连大学;2004年1月至今,任职于暨南大学。卢馨女士目前兼任台盟广东省委副主委、广东省审计厅特约审计员。

卢馨女士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基金项目,著有《构建竞争优势——中国企业跨国经营方略》并获商务部第六届全国外经贸研究优秀作品奖,先后在《会计研究》、《中国工业经济》、《管理工程学报》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管理会计实务经验丰富,主持和参与过多项大中型企业管理咨询项目。

周国富先生,现任华南师范大学彩色动态电子纸显示技术研究所所长。1964年10月出生,荷兰国籍,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材料科学博士,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物理学博士,1994年至1995年,在英国剑桥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5年至2012年,任职于荷兰皇家飞利浦研究院,先后担任高级科学家、首席科学家;2005年5月至2010年9月,任荷兰iRex Technologies BV 副总裁兼首席技术官,为创始人之一;2010年9月至今,任荷兰IRX Innovations BV 高级技术顾问;2012年4月至今,任荷兰埃因霍温理工大学电气工程系和工业设计系特聘教授;2011年4月至今,任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先进光电子研究院教授、彩色动态电子纸显示技术研究所创始人、所长;

周国富先生曾获得ISMANAM1994法国青年科学家金牌奖、荷兰皇家飞利浦集团重大发明铜牌奖和银牌奖、广东省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发表科技论文108篇,获得美国授权专利49项,国际专利申请超过130项,发明创造超过200项。周国富先生为(日本)国际显示会议组委员会成员(IDW);物理评论快报、物理评论、应用物理快报、应用物理杂志的审稿人;中国仪器仪表学会微纳器件与系统技术学会理事。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 集团 公告编号:2014-068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本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3) 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10、 公司将于2014年8月26日(星期二)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8月15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2、 登记时间:2014年8月29日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南区一道TCL大厦19层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1)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它事项
联系人:王晋

2、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表决意见(有效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1关于对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2发行方式 
3.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3.4发行数量 
3.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6锁定期 
3.7上市地点 
3.8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方式 
3.10发行决议有效期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7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2016年)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审计、评估事项的议案 
9关于公司与国开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0关于公司与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与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与北京紫光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与上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与中信资本(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与天津诚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6关于公司与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7关于公司与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8关于公司与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0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21关于公司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2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3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4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如委托人未明确表示表决意见,则受托人(代理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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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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