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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0 证券简称:宝新能源 公告编号:2014-017 广东宝丽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①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②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煤价水平保持区间稳定,舒缓了火电企业的成本压力。但受宏观经济乏力、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及西电东送加大等影响,行业增长仍存压力。 面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主动、自觉、持续地规范运作,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产融结合、科学发展”、做大做强新能源电力核心主业的发展战略,积极应对挑战,狠抓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经济效益,实现了平稳发展的目标。 (1)梅县荷树园电厂资源综合利用基地运营稳定。受宏观经济乏力、电力需求增长缓慢及西电东送加大等影响,梅县荷树园电厂保持稳定运营,但发电量同比有所下降。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环保生产,巩固稳定在新能源电力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坚持走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绿色崛起的科学发展之路。 (2)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建设进展顺利。公司积极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努力推进陆丰甲湖湾清洁能源基地各个项目的前期论证及申报核准工作。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新建工程(2×1000MW)已获国家能源局同意开展前期工作;报告期内,申报核准工作有序进行,已获得广东省发改委同意上报国家申请核准。该项目将为公司实施蓝海战略、贯彻新能源电力“1221”发展规划、实现规模化扩张,奠定重要一环。 (3)战略调整与优化配置:为配合公司战略调整,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做强电力核心主业,2013年公司退出房地产业务,注销全资子公司梅县宝丽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处置股份公司名下相关房地产资产,与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力地产”)、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之郎”)签署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分二期履行、二期支付。其中,与喜之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已于2014年第一季度全部履行完毕;截至报告期末,与富力地产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二期正常履行中。该举措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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