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4〕020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157.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464.67万元,下降幅度为14.83%。其中:实现产品销售收入13,046.5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51.41万元,下降幅度为16.89%。实现其他收入1,110.5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86.74万元,增长率约为20.21%。从产品类别来看,产品销售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公司铁塔产品在2013年出现反弹后又趋于平淡。上半年铁塔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093.18万元,去年同期实现销售收入7,385.57万元,下降3,292.39万元。虽然其他类别的产品收入出现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无法弥补铁塔产品收入下降带来的不利局面。铁塔产品市场的低迷同时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均表现比较明显,高毛利率产品所占销售份额有所下降。 从配件销售、产品大修业务承揽、机加工业务对外承揽几项辅助业务来看,各项业务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特别是公司大修承揽和对外机加工业务获得了显著的增长。由于各项业务的基数相对较低,对公司净利润的贡献幅度仍较小。 公司设立的建筑钢结构装备事业部、铁塔装备事业部、板材及镗铣装备事业部、汽车装备及专机事业部、机械配套中心、售后服务公司六个既有联系又相互独立的事业部从2014年开始正式运行,从初步运行的情况来看,事业部内部的协调效率明显提升,事业部之间的竞争与合作关系正在逐步理顺和规范。事业部运行机制逐步走入正轨,为提高公司应对市场竞争压力的能力提供了组织保证。 公司经营业务的整体毛利率稳中有升,报告期综合毛利率为29.05%,去年同期综合毛利率为28.22%,综合毛利率提升0.83个百分点。公司各项费用得到了较好的控制,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合计金额为3,613.72万元,去年同期三项费用合计为3,721.08万元,合计下降107.36万元。 截至2014年6月底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1,172.25万元,与年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10,790.39万元相比,增长381.86万元,增长金额基本在可控范围内。截至2014年6月底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11,550.42万元,与年初存货余额11,874.04万元相比,减少323.62万元,存货结构进一步合理,长期库存金额减少。 从总体来看,受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收入规模的减少是导致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决定性因素。努力开发新产品和为现有产品寻找新的目标市场,扩大公司的收入规模、提高资产利用率是公司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胜军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4〕019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会议参加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郭伯春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董事长李胜军先生代为出席,独立董事李百兴先生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独立董事杨益军先生代为出席,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胜军先生召集、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发布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法因数控 公告编号:〔2014〕021号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在济南市天辰大街38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杨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授权委托监事李准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由监事李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认为:(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