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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42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15日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逸婷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6,264,3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1%。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277,7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86,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1选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2选举戚乐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3选举吴越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4选举阮建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5选举贺玉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6选举俞斯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7选举赵秀芳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8选举周鸿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1.9选举颜华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1选举马谷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2选举董金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2.3选举樊敏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表决情况:同意36,09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781,0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7%;反对6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弃权10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 3、表决通过《公司201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中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374,953.2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7,524,151.18元,本次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899,104.41元。本期可供转增的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99,168,214.98元。2014年中期利润不分配,以201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7,061,643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67,061,643股,公司可供转增的资本公积金由699,168,214.98元减少为532,106,571.98元,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334,123,286股。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做好此次转增股本后的工商变更登记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36,250,0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9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0%;反对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卢胜强、丁天两名律师出具以下结论性意见: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43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监事等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宋逸婷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组成人员:①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为宋逸婷女士,成员:阮建昌先生、贺玉龙先生、周鸿勇先生、赵秀芳女士、颜华荣先生;②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赵秀芳女士,成员:周鸿勇先生、吴越迅先生;③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为周鸿勇先生,成员:宋逸婷女士、赵秀芳女士;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为周鸿勇先生,成员:宋逸婷女士、赵秀芳女士。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宋逸婷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阮建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聘任宋逸婷女士公司总经理,周黔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的议案》:董事会聘任聘任贺玉龙先生、金明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洋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李成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蔡国权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简历 1、宋逸婷女士 宋逸婷,女,1957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曾任绍兴市医药局(公司)副局长、副经理,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任绍兴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4%的股份)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周黔莉女士 周黔莉,女,1976年4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内审员、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班及后续培训并取得证书。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联系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00 3、贺玉龙先生 贺玉龙,男,1963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主治医师。曾任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浙江震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金明华先生 金明华,男,1961年7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曾任绍兴医药站任主办会计、绍兴市医药管理局任财务科长、经济综合处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成华先生 李成华,男,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药师职称,执业中药师资格。曾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药品中成药分公司副经理、经理、副书记,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监事,绍兴震元医药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绍兴市震元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绍兴震欣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震元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李洋女士 李洋,女,1977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经济师职称。曾任绍兴震元集团国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蔡国权先生 蔡国权,男,1986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8年8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联系电话:0575-85144161 联系传真:0575-85148805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解放北路289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2000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日,于201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马谷亮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马谷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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