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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2014-29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在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440,527,8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4187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438,221,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17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306,3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83%。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吉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规模
2.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3债券期限
2.4募集资金用途
2.5债券利率
2.6担保事项
2.7发行债券的上市
2.8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新磊 门志涛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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