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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4-047)。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比照现行规定要求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审议事项为参照。

因此,公司对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进行了补充完善,具体如下:

一、对《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5、召开方式”的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股东大会性质:临时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9月1日(周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会议人员: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7、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8月26日(周二)。

凡 2014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对《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二、会议审议事项”的内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4)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5)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4-049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3、股东大会性质:临时股东大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9月1日(周一)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日下午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对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业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账户、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等代理客户行使投票权利的集合类账户,在进行投票表决时,需要根据不同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6、出席会议人员:

(1)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7、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8月26日(周二)。

凡 2014年8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4)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公告》(2014-045)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43)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4年8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 8月2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4

2、投票简称:德美投票

3、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9月1日),“德美化工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元)
总议案代表以下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议案》1.00
议案2《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2.00
议案3《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见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本次股东大会共需审议3个议案,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至2014年9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大可 吴琦

联系电话:0757-28397912;0757-28399088 316 811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 、“反对”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 、“反对”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公司关于受托经营中炜化工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2《公司关于向中炜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3《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4-050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公司英农食品获得“2013年度

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的控股公司广东英农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农食品”)获得了由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2013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商)”的荣誉称号。

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经营”的理念,以“安全农产品”为出发点,推出以“英农草香猪”为主导品牌的高端猪肉产品,通过“育苗—育肥—屠宰—区域冷链—门店”的闭环控制,从而确保产销每个环节的安全。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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