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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1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4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董事杨怀进先生因公出差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张永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柯坪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合资设立柯坪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合资设立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岳普湖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独资设立岳普湖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叶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六安市独资设立叶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节能产品及系统的集成和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2。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阿克陶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海润光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阿克陶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49)。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设立完成。 经公司研究决定,阿克陶县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变更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独资设立”,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和田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海润光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和田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049)。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设立完成。 经公司研究决定,和田新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变更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独资设立”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英吉沙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变更投资主体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召开的海润光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英吉沙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4-103)。截至目前,该公司尚未设立完成。 经公司研究决定,英吉沙海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 变更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独资设立”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3。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琥珀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4。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5。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详见2014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 2014-116。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1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柯坪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岳普湖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叶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上述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合资设立柯坪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合资设立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独资设立岳普湖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六安市独资设立叶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节能产品及系统的集成和销售;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该项目公司设立后,主要从事分布式屋顶电站项目的投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柯坪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柯坪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3、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定代表人:季红 6、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季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 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8、 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合肥海润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出资2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9、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二)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精河县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季红 6、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季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8、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三)岳普湖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岳普湖海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工业园区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季红 6、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季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7、主营业务:太阳能电站项目投资、开发、销售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8、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新疆海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9、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四)叶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叶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注册地址:六安市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葛君 6、主营业务:光伏、风能、光热发电及相关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节能产品及其系统的集成、销售、信息咨询(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海润光伏(上海)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地面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的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 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1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奥特斯维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42,008.81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奥特斯维累计担保金额为75,491.76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2、住所: 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3、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 4、注册资本:78,8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软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总承包及分包。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奥特斯维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向中国银行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3.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奥特斯维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35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42,008.81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79%。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1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 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合肥海润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琥珀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农行琥珀支行”)申请办理的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42,008.81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合肥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39,575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合肥科农行琥珀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2、住所:合肥新站区工业园内 3、法定代表人:杨怀进 4、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太阳能发电设备及软件销售;太阳能发电项目施工(涉及资质在资质许可范围内经营) 。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合肥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向合肥科农商行琥珀支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敞口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合肥海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最高人民币15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42,008.81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79%。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15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海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太仓海润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浮桥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42,008.81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太仓海润累计担保金额为51,228万元人民币。 ● 担保期限:12个月。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 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 2、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安江路69号 3、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杨怀进) 4、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 5、经营范围:生产、加工太阳能组件及相关产品,销售公司自产产品并开展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种类: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范围:担保包括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4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太仓海润未来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向中国银行太仓浮桥支行申请的2.5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主要是为满足太仓海润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担保期限为12个月。公司担保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太仓海润,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25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42,008.81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5.79%。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海润光伏 公告编号:临2014-116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9月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4、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提示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4年8月27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8月2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中介机构代表等。 四、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 2、登记时间:以2014年9月1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法人股东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票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提交委托人股票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附后)。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问闻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代码
3、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买入 (2)申报价格:申报价格代表股东大会议案,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以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多个需逐项表决的议案可组成议案组。此时可用含两位小数的申报价格代表该议案组下的各个议案,如2.01 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一个议案,2.02元代表对议案组2项下的第二个议案,依此类推。2.00元代表议案组2项下的所有议案。 (3)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2)分项表决方法: 如需对各事项进行分项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7日 A 股收市后,持有海润光伏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5、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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