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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3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苦练内功,激发管理层“创业奋斗、创新进取”的精神,强化利润中心意识、担当意识和定位意识,同时借助电网投资持续保持高位的有利外部环境,公司业绩实现小幅增长,为完成董事会制定的全年计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7.9亿元,实现营业收入52,299.07万元,同比增长27.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7.31万元,同比增长22.01%。 市场开拓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营销系统的担当意识,大力提升团队销售能力,并采取多项措施优化销售队伍管理和人员的激励,继续加大市场开发力度,确保上半年业绩的增长。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在公司传统的优势电网公司的招标项目中,全员努力做好招投标工作的每个环节,保证了中标合同的大幅增长;二是在电网公司招标项目以外的市场拓展中,公司通过增加人员投入、优化激励措施、加强过程管理、强化市场支持和改进产品功能等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时,事业部自建的销售队伍也逐步在电网外市场开始发挥作用;三是在稳固优势区域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薄弱区域的市场拓展,区域发展整体均衡度有所提升;四是完善了一线销售和服务人员的沟通机制,新增了专门的岗位来协调和监督对客户的服务质量的提升,来反馈产品和督促对产品质量隐患的预防,这些措施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加强了公司在市场中的品牌优势,促进了合同的有效获取。 技术产品研发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完善研发技术管理体系,梳理研发内控体系,规范和提升技术研发管理水平;积极推动事业部质量管理和工艺管理;进一步提升仿真计算、试验、验证能力和技术水平;完成PLM系统产品配置功能模块,实现高效运行;适度开展前瞻性研发工作,探索新的技术方向。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研发费用2,740.55万元,有序开展了“环保型复合绝缘环网柜”、“智能化中置式开关设备”、“油浸式硅钢片卷铁心系列变压器”、“农网高过载能力配电变压器”和“新一代装置平台” 的项目研发,以及“开关柜发热仿真与分析”、“绝缘介质的击穿场强和许用场强”和微电网(上地光伏)等项目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公司自主研发的永磁欧式环网柜、永磁固体绝缘环网柜、高海拔固体绝缘环网柜和中置柜已顺利转产并接单,农网高过载变压器已进入国网批量推广阶段,动车高阻抗变压器已完成路试,弹操机构充气柜样机已完成验证。公司与北京铁路局北京科学技术研究所联合研发的“铁路贯通自闭线路分布式故障自动处理技术”、“ZN□-27.5/D1600-31.5型智能户内高压交流真空断路器”和“接触网线路故障自动定位系统”等三个项目顺利通过北京铁路局的科研验收及技术评审,并带来合同。公司承担的“智能配电网自愈控制技术研究与开发”(“863”计划项目)项目中的智能终端已开始投运;公司与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研发的泾渭配电自动化项目即将验收、配电自动化典型设计项目已通过专家评审。 报告期内,公司还积极参与了JB/T8754-2007《高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型号编制办法》、GB/T2900.20《电工术语 高压开关设备》、DL/T402-201X《高压交流断路器》等标准的修订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申请专利11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6项;获得专利授权11项,其中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8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专利授权107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100项。 内部管理控制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各事业部利润中心的地位,严格执行中高层人员的激励与实现利润增量挂钩的措施,这些措施强化了各事业部的市场意识,促使各事业部更好地将研发、生产、物流等环节与市场开发工作紧密结合,有效地提高了公司面向市场的反应能力,同时发挥了内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职能系统的定位意识,继续完善采购审计体系,加强采购订单管理,完善原材料库存信息,加强物料标准化与物料认证,加强供应商开发与优化整合,使采购成本有显著的降低。公司继续加强质量管理,推行产品质量责任制,启动质量安全月活动,持续推动产品质量管理,保证产品的出厂质量,做到产品更加优质;深化安全标准化工作,实行安全简报及通报制;继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和梳理内控制度和流程,加强部分管理活动的内部审计工作等。公司还积极地强化内部基础管理工作,启动EIP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PLM推广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的ERP、CRM等信息系统作用。报告期内,公司按计划积极推进“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的建设以及新购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厂区的规划工作。 资本运作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对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付款及增资等后续事宜,并对双方的管理、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有效整合,为公司在电力电子技术方面的研发实力奠定了基础。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北京博实旺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间接取得其所拥有的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旨在进一步丰富产品线,实现公司整体规划和一体化管理。同时,公司也一直在积极寻求新的机会,期望通过投资、合作、并购等方式,努力扩大自身业务范围和完善现有产品体系。 资质荣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全国输配电技术协作网和英大传媒集团《亮报》社联合颁发的“电网设备用户综合满意度企业奖”和“十佳服务满意度企业奖”,被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和中国高新区研究中心评为“国家高新区百快企业”,被北京市安全生产协会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相比本年(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新育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36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育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为三个行权期,其中第一个行权期因逾期失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因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失效,因此,公司决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501.5万股。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律师事务所均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董事安志钢先生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其他8名董事均参与表决。全体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法务部的议案》 为适应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决定设立法务部。法务部主要负责协助公司管理层依法决策,建立完善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合同谈判和妥善解决合同纠纷,定期开展法律知识的培训,为相关职能部门日常工作提供建议和法律咨询等工作。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37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胡兆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因逾期失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因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失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公司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和律师事务所均对该议案出具了明确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40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并 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并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501.5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审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2011年3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备案审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30万股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298万股,预留股票期权32万股。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2011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并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2011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授予股票期权及调整行权价格 1、201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12年1月5日,同意授予76名激励对象29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实施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①由23.92元/股调整为23.72元/股。 2、2012年1月18日,经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科锐JLC1,期权代码:037572。 (三)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 1、2012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对象、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为75名,已授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②分别调整为501.5万股和13.78元/股。 2、201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及注销预留部分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预留期权54.4万股③,并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5.1万股④。本次注销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由561万股调整为501.5万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06.6万股调整为501.5万股。 ①201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2元(含税)。 ②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转增7股,派1.8元(含税)。 ③原32万股,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54.4万股。 ④原3万股,因实施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5.1万股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失效情况 (一)第一个行权期失效情况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2014年1月3日期满。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2011年度考核情况,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考核均已满足行权条件,但由于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长期低于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因逾期失效。 (二)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失效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八、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和行权条件(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3、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1年至2013年,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公司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以上净利润指标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净利润二者孰低者作为计算依据,净资产收益率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3]第1-00577号)和《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对2012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公司第二个行权期考核年度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6,908,935.77元,较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919,806.10元增长63.92%,低于80%;201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74%,低于8.50%,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导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失效。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4]第1-00232号),公司第三个行权期考核年度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6,545,000.95元,较201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46,919,806.10元增长20.51%,低于100%;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61%,低于9.00%,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导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失效。 鉴于上述原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批,同意公司向中证登深圳分公司申请注销公司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501.5万股。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勤勉尽责,公司上述人员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志学先生、支晓强先生和李桂年先生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议案时,关联董事安志钢先生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因逾期失效,第二、第三个行权期因未达到绩效考核目标失效,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公司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人员的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注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拟注销已授予全部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14-039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0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39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648,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6,308,725.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1,691,274.86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月2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信验字(2010)第1-0004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47,724.82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5,723.14万元(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利息收入3,278.83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2,703.80万元,定期存单为13,019.34万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经2009年2月2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配网故障定位及自动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配电自动化设备技术改造项目、变配电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等三个项目,共需使用募集资金18,9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以上三个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6,609.69万元。 (2)经2010年4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2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该笔贷款已使用募集资金偿还。 (3)经2010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投资13,000万元新建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经2011年9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2,600万元,追加后该项目总投资额为15,6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经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7,000万元,追加后该项目总投资额增至22,600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18,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1,170.34万元。 (4)经2010年10月13日召开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2月18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经2011年5月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1,400万投资设立陕西科锐宝同永磁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宝同”);科锐宝同于2011年6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4万元出资。经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销科锐宝同;科锐宝同于2013年2月4日完成注销登记,清算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14.21万元。 (6)经2011年5月5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10月1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经2011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1月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经2012年6月26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暂时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部分超募资金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12年11月29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9)经2013年9月12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3年9月30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0)经2013年12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970万元投资北京科锐博润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润”,原名为北京博润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月23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5,970万元完成对科锐博润的股权收购及增资。 (11)经2014年5月12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650万元收购北京科锐博实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博实”,原名为北京博实旺业电力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2,595万元支付收购科锐博实股权款的3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已经2010年4月12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于2010年3月1日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了2个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1年7月11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主要用于“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与使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过程中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流程,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需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予以支付;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董事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①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在实施时对募投项目又进一步地合理规划和精心设计,降低采购成本和各项建设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整体募投项目成本;因配网故障定位及自动化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和变配电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基建部分同为一栋大楼,在面积使用分配上,变配电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多分配了部分使用面积致使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略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②根据“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目前建设需求,对项目第二次追加投资,本次追加的投资主要用于建筑工程投资、研发试验设备仪器软件、土地使用权及土地出让金、市政基础建设费、办公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编号:2013-044)。 ③为了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注销科锐宝同;科锐宝同于2013年2月4日完成注销登记,清算退回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1,014.21万元。 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2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B020版)、《证券时报》(D39版)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12-012)。 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3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B193-194版)、《证券时报》(D22-23版)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变更“智能配电网技术研发中心及公司总部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编号:2012-018)。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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