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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PC产品的FA业务及服务,IT系统集成业务,数码产品销售;生产和销售PCB;晒图机、晒图纸、碎纸机生产销售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1.13亿元,同比减少19.95%;实现净利润7,125.88万元,同比增加146.72%。 报告期内,公司原有PC业务继续进行转型,向IT技术和增值服务提供商转型。报告期内,FA业务方面主要是继续与Acer公司的合作,通过有效管控费用、提升效率;IT系统集成业务方向定位于打造基于汽车4S店的信息技术和咨询服务的专业方案提供商,逐步开发出了面向中、高端汽车4S店透明车间的解决方案和BOX一体机系统集成方案,同时提供面向汽车ERP领域的人员外包和培训服务。数码业务经过在产品技术和业务模式的调整,以硬件产品为先导,并整合软件、内容应用,为行业客户提供定制化的IT产品,成为了定制化产品提供商。 公司PCB业务产品主要为HDI、多层板、系统板和背板,产品主要客户为通讯智能终端及通讯设备企业,报告期内公司PCB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0.36亿元,同比增长10?%,实现净利润?8,792万元,同比增长?103%,主要系下属重庆高密工厂转亏为盈,PCB产品毛利同比增加了3.34个百分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PC及相关产品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减少,成本相应减少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工资及商品运输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人员减少使工资费用以及折旧费用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利息支出减少和汇兑损失转为汇兑收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经营需要备货及应收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购置固定资产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偿还借款 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同比下降,公司主营业务PCB业务毛利率同比提升,PCB业务实现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46.72%。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目前公司PCB业务方面拥有一站式产品服务和专业客户服务团队,满足工业、通讯、军工等多领域行业应用,有效降低供应链管理和运营成本,并带来最大限度的供应柔性;产品开发周期缩短,拥有国内最具实力的研究院和大批高素质的专职研究人员,为客户前端设计提供最贴近工业生产的方案;具备业内领先的现代化生产设备和成熟的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从实验室-样品试验-批量生产的新技术转化平台;进行前沿技术合作,以研究院为载体,大大提高新技术的工业化进度,客户合作开发多项重大应用型科研课题。公司矢志成为最受尊敬的PCB服务商,竭力满足客户需求和愿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 公司于2014年5月31日公告了拟收购方正宽带和方正国际100%的议案。目前已经完成国资部门评估备案,产权摘牌事项,按照有关协议,公司将以人民币75,179.33万元总价款获得方正宽带100%股权,将以人民币82,333.46万元总价款获得方正国际100%股权。公司在IT领域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号召力,收购完成后,公司会形成"PCB元器件支撑移动智能终端及通信网络---高速宽带接入支撑智能家居及智慧社区---五大行业解决方案支撑智慧城市"的业务结构,本公司将转型成为致力于"智慧城市、智慧生活"软硬件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商。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董事长:易梅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41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42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14年第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4日以传真方式表决,应到监事3人,实参加表决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43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2009年4月17日召开的2008年度股东大会及2010年2月26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以公司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1,726,486,674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比例配售,可配售股份总计为517,946,002股,配售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每股面值为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元,可募集股款为人民币1,139,481,204.40元。截至2010年7月12日止,配股有效认购股数为468,404,530股,有效认购资金总额为1,030,489,966.00元,承销机构扣除本次应支付的承销费用人民币13,457,350.00元后,已缴入募集的股款共计人民币1,017,032,616.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配股应支付的相关费用人民币13,775,98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3,256,636.00元,已于2010年7月12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7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10年6月29日《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公司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募集资金108,544.00万元,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若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上述项目所列顺序依次投入,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0,325.66万元,根据以上原则,本次三个募集资金项目拟投入金额和实际能够投入金额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人民币871,514,484.87元,募集资金余额131,742,151.13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64,588,078.80元(含专户利息收入25,845,927.67元并扣除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3,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续上表)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朝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执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2、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进度,公司预计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2011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2月20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5月31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6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6月1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2年12月7日全额归还。经201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9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3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6月18日召开的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13日、2013年6月21日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9,000万元及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分别于2014年1月14日、2014年1月13日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经2014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将闲置的募集资金9,300万元分批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以前年度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新建270万平方英尺背板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7,140.11万元,并于2010年10月按照该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可投入金额28,772.66万元对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并进行了资金置换,公司2010年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8,772.66万元。此次募集资金置换业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上会师报字(2010)第1806号《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编号:临2014-044号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1元 2、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股东暂按5%税负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095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10%税负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09元;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不代扣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0.01元。 3、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 4、除息日:2014年8月21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6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刊登于2014年6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4年8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分配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2,194,891,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含税)。 4、扣税情况: (1)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先由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5%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0095元。 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公司委托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09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不代扣代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1元。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14年8月20日; 2、除息日:2014年8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8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本次分配对象为截至2014年8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实施办法 公司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 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机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21-58400030 七、备查文件目录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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