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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4-039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2014年8月14日,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环保")与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综合授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2、2014年8月1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人民币4,000万元综合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 ①被担保人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②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人民币35,686.4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2014年度为其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次担保)。 ③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④截止公告日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人民币40,686.46万元(含本次担保) ⑤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3、本笔授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一、综合授信协议签署情况 2014年8月1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与光大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对光谷环保综合授信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一年。 二、担保合同签署情况 2014年8月14日,公司与光大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4,000万元综合授信项下全部债务提供担保。 三、审议情况 1、董事会决议情况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审议通过了: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1)。 2、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 上述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6日、2014年5月21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注册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蓓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品、电力、新能源、环保技术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与咨询、开发产品的销售;环保工程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代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咨询。 截止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95,922.12万元,负债合计72,078.88万元,所有者权益23,843.24万元。 2、机构名称: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机构类型:企业非法人 营业场所: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143-144号 负责人:袁敢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保险代理业务;办理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五、综合授信协议主要内容 受信人: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 期限:1年 六、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情况: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4,000万元 2、合同双方: 保证人: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3、合同主要条款 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七、本笔银行授信及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银行授信业务,能有效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2、本笔银行授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3、本次交易产生的风险:新增授信融资将提高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加大了公司还本付息的压力。 4、风险防范措施:公司将快速推进开展各项工作,积极开拓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以保证公司资金实现整体周转平衡。 八、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更好的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经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同意公司对光谷环保进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33,000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该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具有绝对全部控制权,具备偿还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的意见: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中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其借款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符合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4年年度担保计划事项。 九、累计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0,686.46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的34.5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股东大会决议; 3、综合授信协议; 4、保证合同; 5、武汉光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国光大银行武汉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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