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4-028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公告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4年8月14日,收到张家港金茂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张家港金茂”)关于减持股份的通知,该股东于2014年7月31日至8月1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具体情况如下。 一、张家港金茂本次减持情况
二、张家港金茂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对照表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导》、《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涉及最低减持价格承诺,未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3.本次减持后,张家港金贸的持股比例为4.20%,低于5%,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