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60 证券简称:昆百大A 公告编号:2014-055号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百大”或“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6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201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梅永丰、曹瀚文等2名激励对象辞职,其已获授限制性股票需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张远、苏涛、达甄玉、贺捷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只能部分解锁,公司将对其已获授的第一个解锁期未能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时纪列辞职,其所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需全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99.6862万股,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4年6月4日和2014年8月13日分别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回购注销等事项的公告》(2014-029号)、《减资公告》(2014-030号)、《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14-051号)和《减资公告》(2014-052号)。截止目前,上述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尚未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171,458,462股。 本公司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71,458,4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及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8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8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8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办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8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注: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若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能解锁,则由公司收回。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1号昆百大C座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 解萍、黄莉 咨询电话:0871-63623414 传真电话:0871-63623414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