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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公告编号:2014-054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15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8月14日-2014年8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14日下午3:00至2014年8月15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大富苑工业区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袁金钰先生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4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4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40,601,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95%。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2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4,119,9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2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481,8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5%。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40,286,4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78%;反对3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6,166,43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39%;反对3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颖、李新梅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八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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