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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编号:2014-058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14年8月15日下午1:30时 网络投票:2014年8月15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5:00时。 2、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殿华先生主持,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张大吉、钟鹏翼、秦桂森、董秀琴、张瑜红因工作安排原因没有到会;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中,第2、3、4、5、12项议案,关联股东中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琛、谢晓宇为本次股东大会作见证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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