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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新的主营业务是: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等。 公司去年实质性完成了主营业务的战略转型,即转向石墨烯暨先进碳材料产业 ,于2014年1月正式更名为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烯碳新材”。今年上半年有关石墨烯新材料的科技信息出现井喷,公司适时抓住市场机遇,制定了“全产业布局石墨烯”的早期策略,即打造“石墨烯产业平台公司”,具体措施包括链式投资、上市证券化、产业服务等。这样确保了公司能够掌握石墨烯产业技术路线图,获取全面的技术、人才、产品等信息,在石墨烯产业具有独特的领先地位。 同时2014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按照基础产品、拳头产品、前沿产品梯度系列积极开发,并重点投入,加速推进“纳米活性碳增效肥”、“重油助燃碳基载体材料”两大拳头产品。同时以烯碳新材料研究院为承载体,大肆搜集跟踪石墨烯暨先进碳材料的前沿技术,并适当布局。 公司正在筹备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以资本优势推动石墨烯暨先进碳技术产业化为使命。公司进入新的烯碳产业明显处于战略机遇期,当然是机遇和挑战并存,董事会和公司全体员工勇于接受历史性的挑战,具有充分的信心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即为国家新材料战略打造出一个新的石墨烯暨先进碳材板块。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确定的经营策略,在继续抓好存量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和市场销售基础上,重点转向新产业项目的经营管理,从强化规范、提升管理、导入战略、开拓经营等方面入手保证新产业项目做强做大,并积极对烯碳新材料产业的筹划布局,取得良好效果。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379.2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1%;实现净利润1,361.49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8%,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全资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产品贸易收入和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项目销售收入。公司主营业务同比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新增贸易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净利润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转型置入资产的投资收益比置出资产的的盈利增加所致。 1、连云港市丽港稀土实业有限公司:2014年上半年,稀土行业继续呈现疲软状态,行业内的产品价格持续缓慢下跌,产品的利润空间被进一步挤压,公司不断尝试改进生产工艺和方法,调整产品结构,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实现销售收入6,497万元,实现净利润785万元。 2、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整个行业需求及价格低迷的情况下,公司调整产品策略,通过提高产品档次,注重科技研发,提升产品的附加值,以降本增效为原则,重点抓优质客户群,与鞍钢、本钢、马钢等形成供销联合体,实现利润总量最大化。报告期内,海城三岩实现营业收入15,830万元,净利润2,943万元。 3、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和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在国内实体经济整体低迷的大环境下,石墨行业的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在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强化管理,精心组织生产和销售网络等有效措施,取得较好成绩。2014年上半年,奥宇集团有限公司和奥宇石墨深加工有限公司共计完成销售收入5,219万元,实现净利润1,097万元。 4、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充分利用联营企业的产品及客户渠道积极开展贸易,报告期内实现贸易营业额62,794万元。 5、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从配套园区环境、控制经营成本等方面入手,强化项目管理,提升品质,加大销售力度,盘活存量资产。报告期内,沈阳银基置业实现销售6,500万元,净利润2,981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本期公司新设立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银基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2)本期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公司资产置换完成后,通过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奥宇石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宇石墨”)、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奥宇深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宇深加工”)51%的股权,因公司对奥宇石墨、奥宇深加工尚未形成实质性控制,本期不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4-031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于2014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应到会董事八人,实到会董事八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明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614,934.1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74,527,895.18元,201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8,142,829.34元。公司201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1,154,832,01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结合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的第二年,进入石墨烯先进碳材料领域需要资金较多的实际情况,以及考虑到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此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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