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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30版)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广发控股香港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159.63%,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增长了58.79%,主要来自于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增加。广发信德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34.10%,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37.27%,主要来自于处置金融工具的投资收益。2014年1-6月来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10.33%,比上年同期增加1.21%;来自该等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2.93%,比上年同期增加2.35%。 4、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2011年10月,公司与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发证券大厦项目代建协议》。公司委托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代建方式负责广发证券大厦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和销售策划(如需)工作。目前广发证券大厦的主体结构和施工设计正在进行中。 七、对2014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不适用。 八、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九、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4年5月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确定如下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919,291,4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 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司于2014年7月3日刊登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2013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7月8日,除息日为:2014年7月9日。 十一、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无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本期出资设立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本期出资设立子公司珠海广发信德奥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故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广发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于本期出资设立GF Securities(Canada) Company Limited和广发金控(深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故将其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9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78号黄山高尔夫酒店召开。本届监事会监事5人,参与表决5人,其中因工作原因,监事翟美卿女士委托监事詹灵芝女士行使表决权,监事赵金先生委托监事吴钊明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长吴钊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审议《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9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在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迎宾大道78号黄山高尔夫酒店召开,其中董事秦力先生以通讯方式接入参与会议。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树明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其中摘要并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 二、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半年度合规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三、审议《广发证券2014年半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四、审议《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上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五、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监管部门要求,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加黑处为修订内容): 修订原章程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 修订为: 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修订上述公司《章程》的条款;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监管部门备案事宜、工商登记变更及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理由:无。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9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本公司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5月31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1]843号文《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79,46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9,519,556.2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9,946,443.78元。原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1)第0065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64,560,443.07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829,078,820.71元,本年度截至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481,622.36 元;累计收取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人民币 83,348,271.59 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人民币5,022.38元;累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8,554,602,048.75 元,累计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405,602,048.75 元,尚待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149,000,000.00 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69,729,249.94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0年5月21日经本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6月25日经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1年8月26日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第一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2014年上半年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的使用增加了公司资本金,补充了公司营运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提升了公司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因募集资金的使用投入与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非募集资金使用投入之间存在有机联系,难以单独核算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和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1年8月1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人民币1,176,569,100.35元,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11)第 E0065号)。2011年10月21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76,569,100.35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及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10月18日,本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99,000,000.00元,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六个月。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13年10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本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2日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000,000元全部归还并转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4年4月18日,本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149,000,000.00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14年4月1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批准,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本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上[2010]243号)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截至2014年6月30日,尚待归还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149,000,000.00元。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主要为增资广发期货、广发信德和用于信息系统建设等。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4-09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广发基金增资扩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155,969,600.00元的价格认缴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基金”)本次新增注册资本6,880,000元,其中6,880,000元计入广发基金的注册资本,其余计入广发基金的资本公积。近日,广发基金已经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手续,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变更为12,688万元;公司持有广发基金的股权比例已由48.33%提升至51.13%,广发基金相应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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