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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85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3层306室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4年8月14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上海蓝天经济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经济城”)和上海金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珠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一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一科技”)。金一科技注册资本拟定5000万元,其中金珠投资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蓝天经济城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公司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3,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授信业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此次融资、担保事项尚在2014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86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文化”、“公司”)拟与上海蓝天经济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经济城”)和上海金珠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珠投资”)共同投资设立金一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一科技”)。金一科技注册资本拟定5000万元,其中金珠投资出资3500万元,占注册资本70%;蓝天经济城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公司出资750万元,占注册资本1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进行相关事项的谈判及协议的签订。本次对外投资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其他投资方介绍 1、 上海金珠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年7月9日 住所: 上海市嘉定区银翔路655号B区1072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焦炳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除金融、证券),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账),企业营销,形象策划,商务咨询,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 金珠投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金珠投资股东简介: 焦炳华,女,出生于1962年,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现任北京北量集团董事总经理、北京清大天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汤爱民,男,出生于1968年,曾任职于新华社广东分社、广州市社科院从事新闻和战略咨询工作,著有《大整合》等著作,曾任职于北京颐和丰业投资有限公司、颐和银丰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大冶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大连北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鼎金创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金珠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上海蓝天经济城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年7月30日 住所: 上海市真南路500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裴家文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招商及组织横向联营,建筑装潢工程,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商务咨询。 蓝天经济城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蓝天经济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现金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金一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黄金珠宝领域电子商务、高端制造、技术开发、文化创意、投资管理、贸易等 投资人情况如下: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各发起人全部以现金出资。 2、出资金额及比例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金额750万元,占比15%;上海蓝天经济城发展有限公司出资金额750万元,占比15%;上海金珠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金额3500万元,占比70%。 3、组织机构设立 金一科技设立股东会及董事会。董事会共由5名董事构成,其中金一文化和蓝天经济城各选派1名董事,金珠投资方选派3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金一科技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公司股东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金一科技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依据金一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负责新公司的经营管理。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新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金一文化是国内探索创意设计与黄金珠宝产业融合发展的开拓者和创新者,蓝天经济城位于具有“银南翔”美誉的千年古镇,是一家集政府管理、服务,催生企业成长的综合性实体机构,是现代服务业、游戏产业、互联网金融P2P、中小企业总部等创新经济集聚地,具有得天独厚的平台资源,金珠投资的股东在实业、投资、文化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本次合作是基于各方在其业务领域的优势整合与互补,旨在研究和探索珠宝贵金属业务领域电子商务及创新业务平台建设,先进制造工艺及新技术引进和应用等,通过业务创新、技术创新推动和实现产业升级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4-087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一珠宝”)拟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南洋商业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总额为3,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黄金租赁等授信业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为金一珠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此次融资、担保事项尚在2014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在董事会审批的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阴市璜土镇小湖路 法人:钟葱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持股比例: 100% 成立时间:2013年5月15日 主营业务:金银制品、珠宝首饰、其他工艺品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设计、销售;邮票、邮品、钱币(退出流通领域的)的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技术推广服务;图文设计、室内设计;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禁止类;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金一珠宝资产总额为31,312.66万元,净资产为5,849.77万元,营业收入为98,421.37万元,净利润为849.77万元。 (二)担保具体事项 1.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 债权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3. 担保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为金一珠宝向南洋商业银行江阴支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金一珠宝的进一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金一珠宝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7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9.34亿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5.56%,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占公司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7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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