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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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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兴业科技股票代码002674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吴美莉张亮
电话0595-68580886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0595-68580885
电子信箱ir@xingyeleather.comir@xingyeleather.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14,853,629.91680,386,169.5419.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9,388,877.7083,275,790.73-28.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50,873,590.8283,461,016.55-3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7,278,260.03-350,796,868.3892.2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450.347-29.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450.347-29.5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5.79%降低2.01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412,013,252.361,915,669,017.0825.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50,435,042.311,551,771,164.61-0.09%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5,691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石河子万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4.89%84,744,00084,744,000  
荣通国际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3.08%31,770,000   
石河子恒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2.95%31,464,00031,464,000  
华佳发展有限公司境外法人6.67%16,200,000   
福建润亨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0%5,580,000 冻结5,580,000
晋江市远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13%2,742,000   
杨艳境内自然人0.41%991,009   
李健斌境内自然人0.29%695,053   
陈凤熹境内自然人0.24%519,648   
钱学忠境外法人0.17%401,47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万兴投资与恒大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陈凤熹通过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519,648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52,5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572,148股。股东钱学忠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401,47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401,470股。前十名其他股东皆为通过普通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逐步深化,经济增长放缓,消费者消费意愿不强,国内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创下五年来的最低水平,给行业下游企业带来冲击,导致需求不振。同时,进口毛皮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较多,再加上汇率变动导致公司的皮料采购成本上升,公司无法将增加的成本有效的转移给下游企业,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随着募投项目的投资,公司募集资金的存量减少,相应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美元升值汇兑损失增加较多,导致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

对此公司经营层积极应对、及时调整各项经营政策,但是仍旧无法避免公司业绩出现下滑。报告期内,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4,853,629.91元,同比增长19.76%,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388,877.70元,同比下降28.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27,278,260.03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2.22%。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本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更如下:

①本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6月16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2014年4月30日,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兴宁皮业的损益归本公司所有,故自 2014 年 5 月 1 日起,兴宁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兴宁公司净资产77,823,831.20元;2014年5-6月份,兴宁公司净利润-1,878,568.80元。

②本公司于 2014 年4 月 15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 的议案 》,本公司于2014年6月完成了香港子公司兴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的注册手续,故自2014 年 6月1日起,兴业国际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编制范围。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兴业国际公司未发生业务。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5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4年8月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下午3:00在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的议案》。

史伟雄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职务,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公司聘任施金平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审计中心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20,000万(贰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35,000万(叁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银行审批为准。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华春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申请总额人民币13,500万(壹亿叁仟伍佰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可用作流动资金贷款和贸易融资,授信期间以银行审批为准。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本次授信及其授信条件下的融资行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授权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建设先生签署有关文件。

5、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变更原定捐款单位改为向晋江市慈善总会捐款的议案》。

2014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原定捐款单位改为向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捐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捐款人民币100万元,用于养正中学的扩建项目。由于晋江安海慈善协会不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晋江慈善总会具备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公司决定将原捐款单位由晋江市安海慈善协会变更为晋江市慈善总会,捐款金额不变,仍为人民币100万元,该笔款项仍用于养正中学的扩建项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个人简历

施金平,男,中国籍。1978年6月生,会计学博士,管理学博士后,中国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高级会计师。2001年至2008年曾任厦门天健华天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四部项目经理;2010年12月至2012年3月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5月任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部经理。施金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 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4年8月4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15日下午4:00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苏建忠先生主持,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的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以及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14-05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资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1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2年4月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0元。截至2012年5月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2012)综字第020039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265.2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137.55万元,募集资金保本理财投资收益309.55万元,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收回上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1,3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10,000万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150.5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3,321.19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项 目金额(万元)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初余额6,668.74
减:本报告期实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65.29
加:收回上年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
减: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
加:收回上年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11,3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10,000.0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7.55
加:保本理财投资收益309.55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余额6,150.55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2年6月29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4月,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修订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2年6月12日本公司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兴业科技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11762364113募集资金专户14,972,019.1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13530901040011510募集理财户2,749.35
瑞森皮革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安海支行2310014210000098募集资金专户1,822.7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津淮支行7343210182400006871募集资金专户83,183.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海支行1408012219008069255募集资金专户42,777,936.4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999012095110888募集资金专户3,667,750.03
合 计61,505,460.96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累计1,714.86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利息收入144.04万元),已扣除手续费累计8.69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手续费6.49万元),保本理财投资收益526.21万元(其中2014年上半年保本理财投资收益309.55万元)。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77,785,281.42元,该预先投入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审(2012)专字第020551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

2012年7月26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以77,785,281.42元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行为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本公司于2012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3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2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2年10月30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6个月。

2、本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3年4月24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瑞森皮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公司已于2013年7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上述信息,并于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4月9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4、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5月23日、5月27日分别将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合计1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度,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总额7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606,33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72,393,664.05元,较原计划的601,834,400.00元募集资金超额募集70,559,264.05元;募集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净额680,063.99元,实际超募资金71,239,328.04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1)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本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并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2)截至2012年8月3日,本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11,188,679.67元(与超募资金余额10,559,264.05元的差额629,415.62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支付银行手续费后净额所致)。

本公司于2012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偿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188,679.67元以及银行上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超募资金账户将无余额,公司将注销该超募资金账户。超募资金账户银行最后一次结息日距本次实际补充流动资金日该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后净额为50,648.37元。本公司已于2012年8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后实施该事项。

(六)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该议案于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 2.5 亿元。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如下:

银行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未到期理财金额(元)利率存入日到期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产品(AMZYPWHQ14225)10,000,000.004.80%2014/5/292014/8/2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汇利丰”2014年168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HF141688)20,000,000.004.60%2014/5/292014/7/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汇利丰”2014年2512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HF142512)40,000,000.005.00%2014/6/232014/8/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安海支行“汇利丰”2014年1688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HF141688)30,000,000.004.60%2014/5/292014/7/8
合 计100,000,000.00---

说明:

1、截至报告日,上述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仅“中银平稳理财计划-智荟系列产品(AMZYPWHQ14225)”未到期未收回,其他均已按期收回。

2、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1,60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款项1,600.00万元。

3、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4、2014年5月29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行4113账户)募集资金197.8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进口设备,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皮业”)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7,970.2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 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4,782.14万元,支付了60%股权转让价款(计4,782.14万元),并于2014年7月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3,188.10万元,支付了剩余40%股权转让价款(计3,188.1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附表1: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4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5日

附表1: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7,239.37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65.2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457.6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321.1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1.91%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报告期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公司年150万张高档皮革后整饰新技术加工项目19,978.2119,978.21652.6913,521.0067.68%2014-12-31658.24 
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40,205.2318,252.244,955.2915,712.8886.09%2014-12-31 -224.98  
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 13,487.431,875.172,181.2316.17%2014-12-31  
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7,970.244,782.144,782.1460.00%2014-4-30-187.8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0,183.4459,688,1212,265.2936,197.26  245.40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6,000.006,000.00 6,000.00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1,123.931,123.93 1,123.93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123.937,123.93 7,123.93     
合计67,307.3766,812.0512,265.2943,321.19245.40 
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7,970.2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 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4,782.14万元,支付了60%股权转让价款(计4,782.14万元),并于2014年7月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3,188.10万元,支付了剩余40%股权转让价款(计3,188.10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 2012年 6月 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7,778.53万元。本公司于201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本公司于2013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 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4月25日将上述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3年6月27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3、本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通过本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实际于2013年7月22日、7月26日、8月8日分别将3,000.00万元、16,600.00万元、400.00万元合计2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4年4月9日、4月15日、4月21日、4月2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5000万元合计2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4、本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此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通过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14年5月23日、5月27日分别将5,000.00万元、5,000.00万元合计10,00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超募资金金额为7,055.93万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123.93万元(含超募资金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及支付银行手续费净额68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12年12月31日均已执行完毕。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50.55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含存款利息)。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1、2012年6、7月份,超募资金使用中,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募集资金专户中84.92万元用于公司非募投项目支出。2012年7月份,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汇入募集资金专户中。2、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使用不超过1.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于2013年4月26日公告。该议案于2013年5月20日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此次增加额度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额度为2.5亿元。该议案于2013年7月18日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 1.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于2014年5月20日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购买的保本收益性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 3、公司于2013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流动资金账户。截止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款1,600.00万元,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回款项1,600.00万元。4、2013年3月20日、25日,由于银行操作失误,误将本公司自有资金504万元、378万元存入募集资金定存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09162647791账户)。2013年4月12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退回自有资金账户。

5、2014年5月29日,由于财务人员操作失误,误使用募集专户(中国银行晋江安海支行411762364113账户)募集资金197.86万元人民币用于购汇支付非募投项目使用的进口设备,2014年7月21日,本公司已将上述款项全部转回该募集资金专户。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比如固定收益类的国债、银行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在上表的“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中填写。

附表2:

2014年上半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名称: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报告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年加工150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13,487.4313,487.431,875.172,181.2316.17%2014-12-31不适用不适用
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7,970.247,970.244,782.144,782.1460.00%2014-4-30-187.86 
合计21,457.6721,457.676,657.316,963.3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1、为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拟对“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进行变更。公司拟暂缓“瑞森皮革年加工 120 万张牛原皮、30 万张牛蓝湿皮项目”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将原定用于投资该生产线中的 13,487.43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年加工 150 万张蓝湿皮扩建项目(安东园)”。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13,487.43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6%。该事项于2013年10月2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3 年11月13日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经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13,487.43万元。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公司拟将 “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8,465.56万元中的7,970.24万元用于收购徐州兴宁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金额合计7,970.24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1.85%。该事项于2014年5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并于2014 年6月16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公司已经从瑞森公司收回投资款4,782.14万元,支付了60%股权转让价款(计4,782.14万元),并于2014年7月从瑞森皮革收回投资款3,188.10万元,支付了剩余40%股权转让价款(计3,188.10万元)。

上述决议、投资公告、相关评估报告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详细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本报告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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