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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9 证券简称:精华制药 公告编号:2014-039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美福源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 2014-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1、本《投资框架协议》仅表达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华制药”或“公司”)与中美福源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源生物”)及其相关方的合作意向,本次投资还需获得福源生物商务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福源生物资产评估结果尚需报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确认,具有不确定性。福源生物目前仍为医药技术研发企业,相关新药研发处于前期阶段,预计产业化周期较长并面临研发风险,短期投资回报有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严格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框架协议概述 2014年8月18日,公司与福源生物及其相关方签署《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以现金对福源生物进行增资,并持有福源生物13.04%的股权,投资金额为1,500万元。 二、福源生物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美福源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2、注册号:110000450129504 3、法定代表人:于在林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梁桥斜街59号院5号楼104-21室 5、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7、成立日期:2010年3月10日 8、经营范围:医药科技产品、技术的开发;转让自有技术。 9、股权结构:于在林30%、富岩(于在林之妻)30%、于达(于在林之子)40%。 10、精华制药与福源生物不存在关联关系。 福源生物在研项目 “注射用重组人血清白蛋白/干扰素融合蛋白”已进入I期临床阶段,该项目对应的产品主要用于慢性病毒(乙肝、丙肝、戊肝)严重感染性疾病的治疗,为治疗类生物制品1类新药。 福源生物拥有22.5%权益的天津福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研项目“注射用重组人血清白蛋白/粒细胞刺激因子融合蛋白”已进入II期临床阶段,该项目对应的产品主要用于由于放疗、化疗及严重感染引起的粒白细胞低下症的治疗,为治疗类生物制品1类新药。 三、投资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框架协议由以下各方共同签署: 甲方:于在林先生、富岩女士、于达先生、李微频先生、高俊先生; 乙方: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李宁女士; 丁方:福源生物 (一)关于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亦称为第一阶段融资,系指乙方、丙方共同对丁方增资。协议各方共同确认,丁方整体估值为人民币11,500万元。在此前提下:乙方投资人民币1,500万元对丁方进行增资;丙方投资人民币400万元对丁方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丁方股权结构如下:
(二)后续增资或股权变动 若甲方和/或丙方拟转让其所持有的丁方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乙方享有第一顺位优先受让权。 (三)关于福源生物在研项目 1、除rHSA/GCSF项目和长效重组人血清白蛋白/胰高血糖素样肽-1或长效胰岛素类融合蛋白药物(暂定名,简称“GLP项目”)外(因两项目的权益已归属于天津福盈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甲方投资设立的企业,福源生物拥有其22.5%的权益),若丁方拟转让其目前的在研项目(包括该项目涉及的临床试验批文、新药证书、商标、专利等),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受让价格为每个项目市场公允价格的9折。 2、若rHSA/GCSF项目和GLP项目权益拥有方(即天津福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来不计划对上述两项目成果产业化的,则上述两项目成果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企业受让并产业化,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具体事宜届时由天津福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另行签订协议。除以上两项目外,丁方其他在研项目申请药品注册批件时且在乙方行使优先受让权后,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企业作为唯一药品生产企业,届时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 四、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五、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重视对生物技术创新和生物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生物制药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环境。公司近年来制定了以中成药为重点,以特色原料药及医药中间体和新型化学制剂为两翼,涉足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战略。 福源生物有一定的生物医药在研项目储备,其“干扰素融合蛋白”已进入I期临床阶段,其拥有22.5%权益的天津福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射用重组人血清白蛋白/粒细胞刺激因子融合蛋白”已进入II期临床阶段。前述项目对应的产品均为国家1.1类新药,市场前景较好。公司投资入股福源生物是公司进军生物制药领域的良好契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根据公司初步调查,福源生物为研发型企业,各新药品种正处于研发阶段,预计研发周期较长,短期投资回报有限,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仍处于意向阶段。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待相关事项确定后,严格履行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告信息仅为对外投资意向公告,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关于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美福源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 精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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