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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业证券前负责人 遭香港证监会处罚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香港证监会昨日发布消息指出,基于汇业证券前负责人员熊丽萍在管理和监督方面的缺失,向其作出谴责并处以罚款15万港元。 香港证监会发现,汇业证券于2010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间,利用在中央结算系统及交收系统的独立客户账户内属于客户的股份,为账户内无足够股份在交收日履行交收责任的其他客户交易进行交收。汇业在上述期间,36次在未经客户同意或授权下利用他们的股份进行交收,违反《证券及期货(客户证券)规则》。 而汇业未能实施适当的监控措施,保障客户证券及监督汇业员工履行交收职能,因而容许中央结算系统独立客户账户内的客户证券,在未经授权下,被转移至其中央结算系统结算账户的情况,持续超过三年而没被发现。 香港证监会认为,汇业在交收职能方面的不当行为和缺失,归因于熊丽萍的疏忽职守所致。(李明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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