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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度总体经营目标,全面实施各公司的总经理负责制,切实做到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强化成本费用控制,加强营销管理,推动创新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效率,较好的实现了经营计划。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金属制品领域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力电缆、汽车轮胎、道路桥梁建设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4,620.08万元,同比下降1.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4.69万元,同比上升397.83%。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设立河南恒星贸易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投资人民币2,000万元,持有其100%的股权。公司自2014年1月将河南恒星贸易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谢保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4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5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情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4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一年,由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尊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华尊担保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后,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巩义市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的股权及全资子公司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信用向华尊担保提供反担保。 详情见2014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审议《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年9月4日召开2014年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9月1日,审议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详见2014年8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7 关于向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星科技”)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一年,由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尊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华尊担保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后,公司计划使用持有的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村镇”)4%的股权及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星金属”)的信用为华尊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8号创富大厦1507A室 3、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郭文元 5、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5日 6、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 7、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总资产128,481.86万元,总负债10,136.22万元,净资产118,345.64万元,营业收入3,216.78万元,利润总额931.76万元,净利润760.32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8、华尊担保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事项具体情况 1、担保方:恒星金属、浦发村镇股权 2、被担保方:华尊担保 3、担保金额:10,000万元 四、反担保主体基本情况 (一)恒星金属 1、公司名称:巩义市恒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巩义市康店镇焦湾村 3、注册资本:4,1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谢保军 5、成立日期:1995年7月12日 6、经营范围:制造、销售:镀锌钢丝、钢绞线、胶管钢丝、弹簧钢丝、预应力钢丝、预应力钢绞线、五金制品;从事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7、公司持股:100%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7月31日,总资产117,859.56万元,总负债73,928.77万元,净资产43,930.7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6,001.43万元,利润总额3,085.19万元,净利润2,743.70万元(该数据未经审计)。 (二)浦发村镇股权 1、公司名称:巩义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巩义市惠民路36号 3、注册资本:15,0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李万军 5、成立日期:2009年09月17日 6、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7、公司持股:4%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4年7月31日,总资产181,942.30万元,总负债153,886.26万元,净资产28,056.0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511.17万元,利润总额3,768.56万元 (该数据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10,000万元的借款,期限一年,由华尊担保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在华尊担保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后,公司计划将持有的浦发村镇4%的股权及恒星金属的信用向华尊担保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事项的被担保对象是华尊担保,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本次反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次反担保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反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反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74%。 截至2014年7月31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62,798.06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53,798.06万元,为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9,000万元),占公司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4.8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4036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14年9月4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4日(星期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日15:00-2014年9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d.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路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其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9月1日(星期一) 6、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向华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对参与临时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算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9月3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9月4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注:A.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B.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C.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投票请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9月3日15:00至2014年9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说明:请各位董事根据自己的意向,在“同意”、 “反对”、“弃权”三栏中的一栏中画“√”,不选或多选均做无效票处理。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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