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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4年6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96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本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一部分 绪 言 《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人解释。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 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中原英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以及对前述文件的不时修订或更新等 9、《基金法》: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19、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投资额度,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0、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7、《业务规则》:指《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并不时修订,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5、元:指人民币元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摊余成本法:指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48、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 49、7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7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50、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1、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数量的不同,分别设置不同类别的基金份额,每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费用。本基金目前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52、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3、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4、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 55、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 5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 60、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 61、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62、损失:指一方因违约、估值错误、错误操作、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给另一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不包含利润、收益等间接损失。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损失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01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17楼1708室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设立日期:2013年1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2]1719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何琨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74600 传真:021-38556751 股权结构: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石保上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曾任偃师县石家庄学校教师、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河南省国资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河南省财政厅处长,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等职。 徐军先生,副董事长。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物理学博士。现任安石摩尔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埃克塞斯顾问公司高级分析师,百利银行董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第二副总裁,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周小全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主任科员,中央金融工委监事会工作部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监事会工作部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银河证券监事会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主任科员,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处长,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等职。 Thomas Adam Shippey 先生,董事。英国阿斯顿大学国际商务和德语学士。现任安石集团战略发展总监兼安石集团财务总监。曾任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瑞银集团任执行董事职务。 鲁智礼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河南电视广播大学漯河分校助教,河南省漯河市人事局干部科科员,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所所长等职。 林伟萌先生,董事、总经理。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现任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美国GS Bullion & Forex (US) Inc.高级研究员和市场经理,美国新泽西州Prominence International Inc.首席研究员,美国明报副总编辑兼财经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投资策略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摩利基金(后更名英杰华投资集团全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等职。 喻新安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河南省社科院院长。曾任河南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师、副主任、主任,郑州市登封县委副书记,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主任,河南省委党校副教育长,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河南省社科院副院长等职。 郑锦桥先生,独立董事。英国丽兹商学院MBA、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嘉富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河南省财政厅外经处科员、主任科员,金桥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华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职。 Robert Hector John SPENCE先生,独立董事。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MBA。现任Asian Capital Advisors董事总经理。曾任Keefe, Bruyette & Woods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麦格理基金集团(Macquarie Funds Group)亚洲董事总经理,加拿大宏利金融集团(Manulife Financial )加拿大、亚洲副总裁职务。除此之外,其曾在澳大利亚国家银行(National Australia),英国法通保险公司(Legal & General),澳大利亚康联保险(Colonial Mutual), 澳大利亚安保保险(AMP Society),Capita Financial 公司以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投资及会计审计等相关工作。 2、监事会成员 Stephen Jonathan Hicks先生,监事会主席。法学学士。现任安石投资集团稽核总监。加入安石集团之前,其曾在2001年至2010年任3i 集团稽核总监。加入3i集团之前,Stephen Jonathan Hicks先生曾在英国及中东的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具有约15年律师从业经验。 谢雪竹女士,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河南财政证券公司驻武汉证券交易中心及河南证券交易中心交易员、总经理秘书(公司中层),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督察室主任、经纪业务总部副总经理、郑州商城路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 丁芳女士,职工监事。英国赫尔大学财务管理硕士。现任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员。曾任摩利基金(后更名英杰华投资集团全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处职员。 杨平先生,职工监事。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曾任四川华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上海华诚有色金属电子交易市场副总经理,国联证券高级研究员等职。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石保上先生,董事长。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研究员,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偃师县石家庄学校教师、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河南省国资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河南省财政厅处长,河南省经济技术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等职。现任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本基金管理人董事长。 林伟萌先生,董事、总经理。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美国GS Bullion & Forex (US) Inc.高级研究员和市场经理,美国新泽西州Prominence International Inc.首席研究员,美国明报副总编辑兼财经主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投资策略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摩利基金(后更名英杰华投资集团全球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等职。现任本基金管理人董事、总经理。 王健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河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处、稽查处副处长、处长,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总部、法律事务总部、合规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常务副组长等职。现任本基金管理人督察长。 黄竹平先生,副总经理。文学学士,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变更之前公司名称分别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湘财合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督察员,中原英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等职。现任本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 (下转B14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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