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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26版) ② 天然气安装 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1-6月,公司天然气安装业务分别实现收入86,222.06万元、101,301.90万元、114,204.42万元和54,199.36万元。 2012年和2013年,公司的天然气安装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15,079.84万元和12,902.52万元,增幅分别为17.49%和12.74%。 报告期内,公司安装用户数量每年稳定在20万户以上,燃气安装收入稳定增长跟安装户数的增长呈现正相关关系。 报告期内,民用气安装业务系本公司的重点安装项目,占安装业务比重(扣除一次性入网费)均超过50%;其次,公用气安装、外管安装和迁改业务合计收入在报告期内的平均占比达到30%左右。 ③ 一次性入网费 一次性入网费指的是本公司向重庆市首次开通管道燃气用户一次性收取的初装费。本公司对自2003年5月30日起收取的初装费根据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号),按十年分期确认收入。该收入确认原则与大众公用、广安爱众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对一次性入网费的收入确认原则一致。截至2014年6月末,公司尚待确认的递延初装费收入合计为157,214.19万元。 ④ 其他收入 单位:万元
自来水业务和铁路运输及租赁业务分别为重庆渝长燃气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重庆市铁路自备车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宾馆服务业务公司已于2011年3月出售。 (4)利润来源 单位:万元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公司业务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2012年营业外收支净额较高,主要内容系当年重庆市财政局拨付公司天然气调价成本补贴1,345万元(渝财综【2012】69号、渝财综【2012】100号、渝财综【2012】214号)。 2013年营业外收支净额较高,主要内容系当年重庆市财政局拨付公司天然气调价成本补贴3,198万元(渝财企【2013】726号),专项用于弥补本公司2012年10月至2013年9月因集体商业用气价格并未顺价调整到位产生的价差损失。 2014年1-6月营业外收入的主要内容为公司配气站、储配站收到的拆迁款。 4、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明显高于同期净利润水平,显示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的能力较强,公司经营业绩具有较好的现金流支撑。 5、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主要因素分析 经过40年的专业化经营,本公司业已发展成为重庆市最具影响力的城市燃气运营商,供气区域覆盖重庆38个行政区县中的24个区县,占据重庆城市燃气市场60%以上的市场份额,管理用户超过355万户,奠定了公司在区域市场的规模优势和领先地位。在此基础上,以下因素将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积极影响: (1)作为高效清洁能源,天然气目前在我国基础能源的消费比重不到5%,远低于约24%的世界平均水平。可以预见,在实现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下,天然气消费需求将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快速增长。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天然气利用产业政策,国家将确保天然气优先用于城市燃气,城市燃气在天然气消费中的比重将进一步提升。 (2)在我国四个直辖市中,重庆市人口最多、城市化率最低,相应也为城市燃气在重庆市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增长空间。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于2010年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升至60%以上、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升至70%以上”的目标。同时,伴随未来重庆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稳步增加,将同步带动配套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城市燃气的需求增长预期较为明确,从而为本公司创造了良好的发展契机。 (3)公司所处的川渝地区是我国天然气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天然气的产量和储量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未来几年,随着川渝地区的天然气管网与国家主干管网的联网,实现国内其他地区的气源对川渝地区的反输,以及重庆地区页岩气的跨越式发展,重庆市的气源供给保障能力将得到较大的提升。 (4)随着城市外扩步伐的加快,重庆即将进入“外环时代”。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建成后,公司的基础设施布局将与重庆市的城市发展规划相契合,公司的燃气管网覆盖面将大幅扩张,储输配能力将得以实质性提升,用户数量及供气规模均将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增加,形成公司未来数年的主要利润增长点。 (五)股利分配 1、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2)提取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3)向股东分配红利。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弥补公司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 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2、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主要内容参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以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3、最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1)2011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2年2月,股份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届八次董事会提出的《2011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2012年度投资计划、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201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80%、即160,860,200.65元,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股东。 (2)2012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3月18日,股份公司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一届十四次董事会提出的《201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在综合考虑公司的资金状况、2013年度投资计划、股东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将母公司2012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80%,以现金方式分配给股东。 (3)2013年度股利分配情况 2013年4月11日,股份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提出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40,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8,000万元。 4、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根据2011年5月5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注:以下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 本公司直接全资及控股拥有的子公司25家,其中,海南渝能实业贸易有限公司和重庆天能实业公司都已停止经营,并被吊销营业执照,经审批本公司自2006年起对上述二家公司的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投资总额为21.23亿元,拟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4.7亿元,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之间的缺口,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解决。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以自有资金对本项目投资95,757.4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全部或部分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重庆市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属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城建”项目),根据国家的有关投资管理制度,本项目已于2008年5月16日获得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渝发改能【2008】543号文)核准。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07年12月27日,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下发《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书》(渝(市)环准【2007】218号),批准本项目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施工、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均符合环保规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发展前景 “都市区天然气外环管网及区域中心城市输气干线工程项目”建成后,供气范围将覆盖重庆市都市区以及主要区域中心城市江津、永川、合川、涪陵和璧山,供气对象包括供气范围内的居民、工业、商业公建、直燃机组(燃气空调)、CNG用户。本项目投资建设的输配管网系统将成为未来重庆市天然气保障供应的主体管网系统,在为本公司的管理用户供应天然气的同时,也可为项目覆盖区域内的其他城市燃气运营商提供管道天然气输配服务。 作为清洁、环保的基础能源,天然气需求持续快速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进入21世纪以来,在地区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下,重庆市的天然气消费需求也同步持续扩张。根据《重庆市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重庆市2012年天然气消费量较2000年增加201.49%,年均复合增长率接近10%,如果考虑气源供应日趋紧张的因素,实际需求的增幅将更高。 2010年,本公司在项目覆盖区域的实际供气量为14.66亿m3,根据《重庆市统计年鉴》,按照本公司2010年-2012年在重庆城市燃气市场平均62.70%的市场占有率推算,2010年项目覆盖区域的城镇天然气用气量约为23.38亿m3。2015年、2020年,本项目所覆盖的区域的用气量预计分别达到38.08亿m3、53.07亿m3,较2010年分别增加62.87%、126.99%,其五年和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0.25%、8.54%。 本项目覆盖的都市区及区域中心城市江津、永川、合川、涪陵和璧山是重庆市“一小时经济圈”的核心区域,是重庆市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是重庆市建设特大型国家级中心城市、吸纳非城镇居民进城的主要集聚地。重庆市“十二五”期间GDP年均增长率目标约为12.5%,上述区域作为未来十年重庆市国民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城市化率不断提高的主要引擎,其城镇天然气需求量在2011-2015年期间保持10.25%的复合增长率、2011-2020年期间保持8.54%的复合增长率具有较为充分的市场需求基础。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列明的风险外,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 (一)经营风险 1、市场区域化集中的风险 本公司目前的业务经营主要集中于重庆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发展空间与重庆的城市化进程、区域经济发展速度、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息息相关。 重庆是我国最年轻、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直辖市,同时也是“大城市带大农村”的城乡二元结构特征最为突出的城市之一。2012年重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7%,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约39%,远远低于其他三个直辖市。作为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于2010年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并提出“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市化率升至60%以上、常住人口城市化率升至70%以上”的目标。照此推算,2020年重庆市用气人口将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另一方面,“十一五”期间重庆市GDP的每年增速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十二五”期间仍将保持较高增速,但按照2012年数据计算,重庆市的GDP总量、人均GDP水平仍处于四个直辖市末位。 重庆城市化及经济基础水平的低基数效应为重庆城市燃气行业催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本公司创造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是,如果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城市化进程延缓,或者经过高速增长期后增速减缓甚至下降,将制约本公司业务经营及盈利能力的持续增长。 2、市场竞争风险 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城市燃气均由当地政府投资的市政国有企业垄断经营。2002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原禁止外商投资的燃气、热力、给排水等城市基础设施首次列为对外开放领域;同年12月,建设部下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原市政国企、外资、民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城市燃气行业需求稳定、赢利稳定、风险小和自然垄断性等特点吸引了各类所有制成分的投资商纷纷加入市场竞争。在重庆市,本公司面临的竞争对手既有实力雄厚的上游资源供应商企业因延伸产业链而投资兴办的城市燃气运营企业,也有近年来迅速崛起的民营企业。尽管本公司具有40年丰富的城市燃气运营经验,但是,如果不能在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并购扩张、技术研发、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持续投入与改进,公司的竞争力将被削弱,并可能出现市场份额下降的不利情形。 3、不能持续取得经营许可证的风险 自2011年3月1日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正式生效施行。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企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根据该条例,集团公司及下属从事城镇天然气经营的绝大部分分、子公司已经获得由重庆市经信委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许可证到期前可申请续期。同时,重庆市建立了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及经营服务年度评估制度,每年5-7月重庆市经信委和区县天然气主管部门对天然气企业上年度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状况进行评估,未通过评估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通过复查评估的,重庆市经信委和区县天然气主管部门撤销经营许可证。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地方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的配套文件对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资质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如果由于自身经营管理原因,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未能通过年度安全生产及经营服务评估而被撤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或者许可证到期后不能顺利续期,将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安全生产管理风险 天然气易燃、易爆,一旦燃气设施发生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因此安全生产管理历来是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重点。公司以“打造重庆天然气安全供应保障体系”为己任,在内部各层次中均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推行具有重庆燃气特色的“01310安全管理模式”,建立了全员安全管理网络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接受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没有出现重大燃气安全责任事故,未因安全生产原因受到处罚。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死亡事故为0、火灾事故为0、重大设备事故为0”的安全工作目标。 尽管公司在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本公司截至2014年6月末运营的天然气管网长达1.65万余公里,部分管网已出现老化问题,同时,公司目前运营球罐27台、储配站11座、配气站127座,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点多、面广,如果不能始终如一地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及时维护、更新燃气设施设备,严格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则公司仍然存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从而对公司及燃气用户造成较大的损失。 5、子公司管理风险 为了优化整合地方城市天然气管网和市场资源,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2005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城市天然气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05】107号),提出以本公司为主体,以资产为纽带,整合地方城市天然气(燃气)公司,使其成为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根据该意见确定的分步实施步骤,本公司于2006年—2009年先后收购了永川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丰都县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梁平县天然气公司、涪陵区安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县天然气公司、忠县天然气公司、合川民生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等重庆区县城市燃气公司,市场占有率迅速提高。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直接全资及控股拥有的子公司25家。为了加强内部控制,公司专门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办法》,对子公司的人员、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管控。为了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未来仍将在适当的时机继续实施对外收购。如果公司制定的子公司管理制度不能有效执行,或者公司不能根据具体情况或形势发展需要及时修改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则仍然存在对下属企业管理失控或管理效率低下的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2011年至2013年,本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11.74%、10.42%和11.49%。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增长。由于从募集资金投入到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难以与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供气能力将大幅度增长。项目设计供气能力为57亿m3/年,是依据重庆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天然气消费增长趋势,按照项目覆盖区域2015年预计用气量38亿m3/年、2020年达到53亿m3/年确定的;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是以项目覆盖区域内公司现有用户的平均结构气价为基础,同时考虑了未来天然气价格的上涨趋势和不同气源的价格差异,在顺价调整机制下、按照谨慎性原则进行的测算。如果区域规划、天然气定价机制发生较大变化,存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以及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将增加固定资产约20.48亿元,预计每年增加折旧约1.024亿元。截至 2014年6月末,本公司固定资产净值约为22亿元,其中包括本次募投项目已经转固的约2亿元(本次募投项目是分段建设、分段转固,而非全部建成后集中一次性转固)。因此,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大幅增加而新增的折旧金额,公司将面临因折旧费用大量增加而导致短期内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重庆能源持有本公司75%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预计重庆能源仍持有公司66.48%的股份,仍然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该持股比例使重庆能源能够通过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对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存在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 2010年以前本公司及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优惠税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精神,进一步支持西部大开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年7月27日下发《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根据该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 根据财税【2011】58号、及2012年4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本公司及大部分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至2020年企业所得税继续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尚未发布。如果《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发布后,城市燃气未列入目录,本公司及子公司将不再享有所得税优惠政策,从而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重大合同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或虽未达到1,000.00 万元,但对公司的业务、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工程合同、借款合同、对外投资合同、资产购置合同等。 三、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一)本公司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含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决诉讼和仲裁事项。 (二)关联方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重庆能源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涉及任何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时间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到本公司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住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查询时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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