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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22版)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8月7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8人,现场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玉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桂波先生、王金玲先生、张祚岩先生、管艳女士、陈玉剑先生和赵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张宏女士、张焕平先生和王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实施完毕,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利益,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约9,301.93万元(包括节余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及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约5,832.10万元、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金额3,469.83万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公司承诺已完工募投项目应付未付尾款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营销网络的议案》 根据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不同城市的商圈情况,为更有效地优化资源,提高商铺的实际使用效率,公司拟计划出售/出租不超过15家已购置的商铺,原购置成本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交易方为非关联第三方,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具体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有效期一年。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公司章程修正案》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郎希努尔集团”)旗下拥有服装、家具、酒店等产业,为提升各产业的销售业绩,扩大销售规模,体现集团产业优势,根据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新郎希努尔集团作为发行方授权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郎”)作为商业预付卡的销售方,商业预付卡的使用范围为新郎希努尔集团的各子公司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和诸城密州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密州宾馆”)以及其他指定单位。 近日,新郎希努尔集团因业务调整,准备授权密州宾馆作为商业预付卡的销售方,密州宾馆将承继山东新郎关于商业预付卡业务的债权债务。 为了提高公司的销售业绩,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16日、2014年8月18日与山东新郎、密州宾馆签署《预付卡结算协议》,山东新郎和密州宾馆销售的预付卡可由购卡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销售终端进行消费使用,公司于顾客持卡消费后按月向山东新郎和密州宾馆结算;同时,本公司代售山东新郎和密州宾馆销售的商业预付卡,款项定期核对结算。鉴于山东新郎和密州宾馆为本公司关联方,故上述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2014年度,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不超过5,000.00万元,2013年度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335.53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因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王桂波、王金玲、张祚岩、管艳和陈玉剑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公司目前签约合同约定的结算情况、货款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和“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9月5日在山东省诸城市东环路5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桂波先生,大专毕业,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中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曾在山东省军区独立营服役,退役后在诸城青年时装厂、诸城市服装设备经营公司、诸城市西装厂、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诸城密州宾馆有限公司董事,意大利普兰尼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山东诸江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潍坊万创总部经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 王桂波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85%的股份,持有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80%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金玲先生,本科毕业,山东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曾在诸城市供销合作社、诸城市劳动服务公司、诸城市西装厂、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工作;曾任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诸城密州宾馆有限公司董事,潍坊万创总部经济投资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金玲先生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68%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祚岩先生,大专毕业,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山东家具协会副会长。曾在诸城市百货公司、诸城市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兼任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新郎欧美尔家居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诸城密州宾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意大利普兰尼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张祚岩先生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67%的股份,持有新郎?希努尔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玉剑先生,本科毕业,山东服装行业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陈玉剑先生有多年服装行业的丰富管理经验,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陈玉剑先生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73%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管艳女士,大专毕业,会计师。曾任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部长,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兼任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诸城密州宾馆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欧美尔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管艳女士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0%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雪峰先生,大专毕业,曾任北汽福田轻工机械厂质检科副科长,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配送中心主任、销售部经理,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诸城普兰尼奥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赵雪峰先生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2%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宏女士,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社会兼职有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事,山东省对外贸易学会理事,山东省商业学会理事,山东省日本学会理事。兼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宏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宏女士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张焕平先生,本科毕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省烟台财政学校党委书记兼校长,现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兼任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焕平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张焕平先生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蕊女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国律师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高等教育教师资格。曾在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公司从事法务工作10年,曾任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青岛大学法学院教师,社会兼职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员会委员、青岛律师协会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及青岛市企业上市专家顾问团成员。并兼任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蕊女士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蕊女士与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4-031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4年8月7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邬铁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邬铁基先生、王新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包括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约9,301.93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优化营销网络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计划出售/出租不超过15家已购置的商铺,原购置成本合计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交易方为非关联第三方,定价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或评估价格。公司本次调整优化营销网络将提升坪效和单店业绩,提升终端网点整体质量,增强终端营运能力,促进销售,实现长远健康发展。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此次审议的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是必要的、合理的和稳健的。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18日 附件一:监事候选人简历: 邬铁基先生,中专学历,助理会计师。曾任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诸江地产有限公司监事。 邬铁基先生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66%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王新宏先生,中专学历,曾任山东新郎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销售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王新宏先生持有控股股东新郎希努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6%的股份,不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和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85 证券简称:希努尔 公告编号:2014-034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14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26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6,949.40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9月3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汇所验字第3-013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4,489.00万元,“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5,056.8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本次超额募集资金67,403.60万元。 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19,955.13万元,其中,201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2,300万元,201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0,672.12万元,201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15,843.82万元。201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817.07万元,201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22.11万元,现募集资金余额为6,994.2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301.93万元,与现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2,307.66万元,系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60700412901002055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7001676908050153015。 本公司2011年11月22日以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存放募集资金50,000,000.00元,为1笔7天期限的面额为50,000,000.00元通知存款。于2012年3月21日部分支取20,000,000.00元,2014年1月13日部分支取20,000,000.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剩余10,000,000.00元通知存款未转回。 本公司2013年1月28日以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存放募集资金24,000,000.00元,为1笔7天期限的面额为24,000,000.00元通知存款。于2013年2月25日部分支取1,000,000.00元,于2013年7月11日部分支取3,000,000.00元,于2013年10月17日部分支取5,000,000.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剩余15,000,000.00元通知存款未转回。 本公司2014年4月14日以定期存款形式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存放募集资金20,000,000.00元,为1笔6个月期限的面额为20,000,000.00元定期存款。截止2014年6月30日,此笔定期存款未转回。 本公司2013年1月29日以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存放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为1笔7天期限的面额为10,000,000.00元通知存款,截止2014年6月30日,此笔定期存款未转回。 本公司2013年1月29日以七天通知存款形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存放募集资金9,000,000.00元,为1笔7天期限的面额9,000,000.00元通知存款,于2014年6月10日部分支取2,000,000.00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剩余7,000,000.00元通知存款未转回。 本公司2014年4月17日以定期存款形式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市支行存放募集资金30,000,000.00元,为3笔6个月期限的面额为10,000,000.00元定期存款。截止2014年6月30日,此定期存款未转回。 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和定期/通知存款帐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0年10月25日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得到有效履行,专户银行定期向保荐机构寄送对帐单,公司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查询、复印专户资料,保荐机构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查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而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希努尔男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1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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