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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9 证券简称:圣农发展 公告编号:2014-038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证券价格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圣农发展,证券代码:002299)和公司债(债券简称:12圣农01,债券代码:112086)自2014年8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停牌后,公司与有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磋商和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涉及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鉴于该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14年8月1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 截止本公告日,相关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为保证公平披露信息,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将自2014年8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每周公布一次进展情况,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予以披露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06 证券简称:东风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4--028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传闻简述 昨日,有媒体发布了《新萨博汽车命悬一线:东风汽车或出手》的新闻报道,报道称:萨博汽车的意向合作方之一是中国的东风汽车。8月18日,东风汽车对此没有否认,只称:"目前为止,还没有相关信息发布"。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从未与萨博汽车及其股东等相关方有过任何接触,该新闻报道中涉及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三、其他提示 (一)本公司于2014年8月16日、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纯电动客车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纯电动客车销售合同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24,以下简称"《补充公告》")中涉及的纯电动客车是基于公司传统柴油车产品东风御风6.3米车型(基础车型东风御风领尊版长轴高顶)的改型车辆,电动客车价格只包括基础车型价格(无发动机整车)和浙江时空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指定零部件系统价格。指定零部件系统的供应商及价格均由浙江时空确定。上述情况已在《补充公告》中进行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二)、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流动资金归还超募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容详见2013年10月1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相关公告)。 本公司已于2014年8月20日将上述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全部归还至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的保荐机构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61 证券简称:神剑股份 公告编号:2014-044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刘志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已经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013年8月15日,刘志坚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037万股股份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需求。2014年8月20日刘志坚先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该5,037万股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 刘志坚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11,2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5%,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刘志坚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2,85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3%。 特此公告 安徽神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71 证券简称:长城影视 公告编号:2014-062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质押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集团")的通知,长城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2, 2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9%)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本次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4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4年8月20日起至质权人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截至目前,长城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8,073.1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40%,累计质押7,43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14%。 特此公告。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14-032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和 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购买 "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414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截止2014年8月2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收回本金20,000万元,获得收益为147.0685万元。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全部收回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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