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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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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天然橡胶价格持续下跌至周期低谷,2014年上半年橡胶价格水平维持在14000元/吨窄幅波动。东南亚天然橡胶主产区橡胶产量未受价格低迷而明显减产,供给略大于需求,橡胶下游产业需求不振,公司经营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通过严控管理成本、优化橡胶生产管控模式、加大橡胶贸易力度,夯实基础管理,拓展终端市场,多措并举对冲价格风险。同时,加大对天然橡胶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并积极探索发展金融等业务,力争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4年上半年实现橡胶产品销售33.9万吨,完成年度目标70万吨的48.4%,同比增长26%;实现营业收入46.75亿元,同比减少13.25%;实现净利润583.11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7.37万元。

  下半年公司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胶园生产管理,提高产量;二是继续加强市场研判,加大营销力度,通过期货套保等多种手段增加收益;三是利用产品研发多个平台,加快新产品开发,争取能在下半年取得实质性突破;四是加快贸易金融业务发展,形成新的利润来源。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较去年同期降低,主要是当期天然橡胶市场持续低迷,橡胶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

  销售费用:主要是子公司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国家收储橡胶备货,而发生的仓储管理费、装卸搬运费及运输费,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财务费用:母公司的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农垦物流公司,2013年8月开始实行营改增,本期的营业税较上年同期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是本期计提的橡胶产品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主要是套期工具期末持仓无效部分本期为浮动亏损,上年同期为浮动盈利。

  营业外收入:主要是本期因政府征地而取得的青苗补偿费以及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营业外支出:上期分公司橡胶林报废产生的损失较大,而本期相对较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现金流入457167万元,现金流出510158万元,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主要是当期橡胶产品价格下跌,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当期向国家相关机构销售橡胶产品,因回款期较长使应收款项大幅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现金流入19358万元,现金流出27137万元,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套期保值业务收益增加,另外上年同期购买了办公楼资产,使上年同期支出增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现金流入142468万元,现金流出94370万元,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是母公司本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本期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另外上年同期支付了股利款,而本年度是在7月份支付的股利款。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重要变化。目前公司拥有胶园353万亩。胶园面积大、且较为完整,在国内乃至国际同行业中均非常突出。公司在胶林资源、规模化种植、生产管理、加工、技术积累等方面建立了系统化的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市场研判能力、营销协同能力;具有较好的行业声誉和影响力。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即上表募集资金总额减去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后的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资金余额5738.78万元,存在5,511.29万元的差额,此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公司 201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林进挺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证券代码:601118 编号2014-034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14年8月20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14: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于2014年8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

  二、会议出席情况

  ■

  会议由林进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3、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投票结果:

  ■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该议案需要特别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陈建红、芦水水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律师签署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4-035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进挺先生为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大卫先生为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海南橡胶第四届董事会继续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林进挺、刘大卫、彭富庆、许华山、董敬军、李岩峰、毛嘉农,主任委员:林进挺。

  2、审计委员会成员:林玉星、马龙龙、毛嘉农,主任委员:林玉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毛嘉农、刘大卫、林玉星,主任委员:毛嘉农。

  4、提名委员会成员:毛嘉农、刘大卫、马龙龙,主任委员:毛嘉农。

  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刘大卫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董敬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裁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李智全先生、谢兴怀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任许华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林兴先生、李岩峰先生、陈圣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李昌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短期理财投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间歇资金,在有效期连续12个月内,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累计理财投资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附件1:简历

  刘大卫:2008年4月至2011年4月历任海南橡胶执行副总裁、总裁;2008年6月至2011年8月任海南橡胶董事;2011年4月至今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2011年4月至2014年5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副董事长;2012年8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党委书记;2014年7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

  董敬军:2007年12月至2008年4月,任海南橡胶董事会秘书兼总裁办公室主任;2008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橡胶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2010年5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会秘书。

  李智全:2008年2月至2008年10月,任海南省农垦总局科技处处长、兼海南省农垦科学院负责人;2008年10月至2011年4月,任海南橡胶生产技术部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任海南橡胶副总裁;2012年2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执行副总裁。

  谢兴怀:2009年3月至2009年4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金联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海南橡胶副总裁兼橡胶加工分公司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任海南橡胶副总裁;2012年8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执行副总裁。

  许华山:2009年4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2010年5月至2011年4月,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4月至2011年7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海南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总经理、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海南省农垦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海南农垦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2月至今任海南橡胶董事、财务总监。

  林兴:2008年1月至2010年5月,任海南橡胶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2年2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子公司海南农垦现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2年2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副总裁。

  李岩峰: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海南橡胶人力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海南橡胶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任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2012年11月,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市场营销部总经理、云南海胶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副总裁。

  陈圣文: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海南省国营乘坡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海南橡胶乘坡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任海南省国营乘坡农场党委副书记、海南橡胶乘坡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海南橡胶长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委员;2012年11月至今任海南橡胶副总裁。

  李昌:2009年2月至2012年11月,任海南橡胶东兴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2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4年2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兼海南农垦林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附件2: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现就海南橡胶四届一次董事会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总裁和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所规定的相关任职人员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且所有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林进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刘大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聘刘大卫先生为公司总裁,聘董敬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李智全先生、谢兴怀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聘许华山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林兴先生、李岩峰先生、陈圣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李昌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以上人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同步。

  2、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我们同意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短期理财投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自有间歇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间歇资金,在有效期连续12个月内,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累计理财投资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独立董事:马龙龙、毛嘉农、林玉星

  2014年8月21日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4-036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4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共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曹远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海南橡胶2014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获得全体监事一致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4-037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26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786,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8,140,000.00元。该募集资金在直接扣除证券承销保荐费205,866,300.00元后,余额4,502,273,700.00元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实际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4,502,273,700.00元,扣除公司应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24,722,392.8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77,551,307.14元。该募集资金于2010年12月31日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中审亚太验字(2010)01071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本年度已使用33,136.42万元,累计使用447,527.64万元(包含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总余额为5,738.7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5,511.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1年1月4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秀支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深圳金山支行、中国银行海口海垦支行以及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垦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2011年1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公司规范管理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存储收益,201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公司规范管理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从而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公司分别与专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公司在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61600100018010241548)中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方式如下:

  ■

  2、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金山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442310182100000593)中募集资金的具体存放方式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A、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13年公司对项目实施计划进行了调整,在胶园更新种植建设项目种植及当年抚管总量和往年未开割胶园续管范围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原计划由募集资金投入的前4年的建设任务调整为6年实施,项目建设期由10年调整为12年,同时调整了投资单价,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223,813万元,其中1-6年的投资调整为143,15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投入96,010万元(含防雨帽和气刺割胶项目转移的剩余资金5,346万元),剩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2014年度计划完成更新种植5.9万亩,截至2014年6月30日,实际完成3.46万亩,累计完成23.14万亩;完成橡胶中小苗抚管12.17万亩,累计完成90.72万亩。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6207.64万元,占2011年至2014年计划投资总额的84.29%。

  B、橡胶种苗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2013年6月30日起该项目正式投产。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实际累计使用资金4420.59万元,占项目计划总投资的92.10%,该项目仍有部分质保金尚未支付。

  项目投产后提高了公司种苗基地的生产能力和橡胶种苗质量,2013年下半年投产以来共生产优质种苗416.6万株。

  C、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还有部分质保金尚未支付。

  D、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

  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从2013年起终止实施该项目。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还有部分质保金尚未支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将人民币2亿元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总余额为5,738.7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5,511.29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建设,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5月24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自2013年开始终止橡胶开割树防雨帽技术推广应用和橡胶树气态刺激割胶新技术推广应用两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两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共5,346万元全部转投入胶园更新种植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注:(1)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即上表募集资金总额减去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后的余额)与募集资金账户内实际资金余额存在5511.29万元的差额,此差额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2)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具体见上文“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14-03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短期理财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短期理财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间歇资金,在有效期连续12个月内,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累计理财投资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短期理财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存在一定的存量资金,在不影响资金流动性、保证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用间歇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充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在连续12个月的投资期限内,累计理财投资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

  3、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间歇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措施及审批程序

  公司已制定了《银行短期理财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对短期理财的审批权限、审核流程、报告制度、日常监控与核查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

  1、在年度短期理财投资的额度及期限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短期理财投资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具体投资方案,公司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公司总裁行使投资审批决策权。

  2、公司财务部应充分比较各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做到资金收益最大化。

  3、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投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审计部门有权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银行短期理财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效益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间歇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自有间歇资金投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展上述短期理财投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海南橡胶四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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