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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稳健向上,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87,219.09万元,同比上升5.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95.19万元,同比上升28.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1,930.12万元,同比上升52.46%。 1、 服装业务 2014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和行业重大转型双重影响,我国限额以上企业服装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0%,增速同比下降1.7个百分点,服装行业仍持续低迷。报告期内,公司服装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7,652.33万元,同比下降11.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6万元,主要系针织品(OEM)业务和多品牌业务亏损所致。 “杉杉”品牌业务 报告期内,原创“杉杉”品牌业务通过提升渠道效率,优化产品结构,精细化成本管控和风险资产管理,实现“杉杉”品牌业务稳健经营。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067.66万元,同比上升8.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0.88万元,同比略微下降,主要系营业外支出捐赠“五水共治”500万元所致。 多品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多品牌业务运营平台时尚品牌公司(负责除“杉杉”品牌以外的其他品牌业务的运营)继续推进经营模式转型和业务整合,上半年,公司终止了持续亏损的鲁彼昂姆的工厂业务。期内,公司多品牌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426.44万元,同比下降15.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12万元,多品牌业务较上年同期减亏717.75万元。 针织品(OEM)业务 报告期内,针织品业务受人民币汇率持续高企、棉价下跌压制化纤价格表现等因素影响,业务规模和毛利率水平都有所下降。期内,公司针织品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158.22万元,同比下降1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3.57万元,亏损同比增加333.39万元。 2、 锂电池材料业务 2014年上半年,面对锂离子电池材料行业产能过剩和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通过实施积极稳健的经营策略,锂电池材料业务总体经营稳定,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5,199.13万元,同比上升18.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41万元,同比下降5.03%。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净利润规模略有下降。 正极材料业务 上半年,公司正极材料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9,279.18万元,同比上升2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9.04万元,同比下降7.94%,主要为正极市场价格竞争激烈,导致毛利率下降,以及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湖南杉杉年产1.5万吨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相关筹建工作,开始动工建设。 负极材料业务 上半年,负极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份额,业绩实现较快增长,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741.44万元,同比上升29.11%;公司通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了产品竞争力,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0.91万元,同比上升28.32%。 公司在上海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锂离子动力电池关键材料项目,目前尚在积极推进环评工作。 为建立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持企业竞争力,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了负极材料业务经营管理团队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期内,尚未实施具体激励方案。 电解液业务 2014年上半年,公司电解液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78.51万元,同比下降3.87%,主要为电解液原材料六氟磷酸锂价格的持续下降,导致电解液平均售价下降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0.57万元,同比下降58.39 %,主要系行业竞争激烈导致电解液产品毛利率下滑,以及新设廊坊杉杉项目尚处于试生产阶段,而前期投入费用较高所致。 3、 投资业务 金融股权投资 金融股权投资为公司带来了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持有宁波银行1.79亿股,期内,宁波银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每10股派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7月收到分红款7,160万元。公司持有稠州银行24,726万股,期内公司收到稠州银行2013年度现金分红款2,225.34万元。 类金融业务 类金融业务主要为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 报告期内,富银融资租赁公司以快消品生产装备、锂电池制造装备、医疗器械等为主要业务方向,完成起租项目47个,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19.86万元,因公司业务尚未成规模,而期间费用在前期业务拓展阶段发生较多,本期富银融资租赁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42万元。 公司保理业务尚处于业务开发和拓展阶段,目前主要在教育、网络信息技术、房屋租赁、汽车配件产业链领域开展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保理业务投放额5,771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90.7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万元。 创投业务 公司以杉杉创投为平台开展PE基金业务。上半年,在PE行业集中专业化发展及IPO重启的大环境下,杉杉创投审慎开展项目投资。公司通过支持被投资企业借壳上市、被并购等退出方式,积极推进项目退出工作;对于中短期内不具上市条件的被投资企业,公司基于风险控制需要,安排股权回购等方式进行项目退出。 关于莆田华林股权退出事项,被申请人林水英等于2014年06月30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后于8月8日向法院请求撤回前述申请。公司于8月15日收到民事裁定书,经法院裁定,准许被申请人撤回其提出的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莆田华林股权转让款1,814.57万元。公司将持续跟踪本案的执行情况,积极推动股权转让事宜的落实。 期内,因公司投资的浙江信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信和科技”)未能按约定如期上市,公司与信和科技实际控制人签署了股权回购退出协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收到对方支付的部分股权转让款1235.55万元。 4、 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在完成内控体系运行日常工作的同时,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建立风险资产月度分析和跟踪管理机制;初步制定适用于非经营性土建工程建设的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应用;推广好的客户信用调研方法及风险资产管理知识和经验;加大对表外风险业务的关注,制定并颁布《“厂商银”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下半年,公司将在总结上半年经营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年初制定的全年工作计划,积极推动并落实各项工作。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 其它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95.19万元,同比增长28.46%。公司服装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16万元,主要为OEM业务及多品牌业务亏损所致;锂电池材料业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30.41万元;实现投资收益13,270.96万元,其中主要为宁波银行期内分红7,160万元,稠州银行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按权益法核算)5,837.91万元;扣减母公司三项费用及其它共计6,372.02万元。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0年3月26日发行“2010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该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5.96%,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共计发行人民币6.0亿元。该债券存续期限为7年,在第五年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公司债券于2010年4月1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于2011年6月27日起参与上交所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券申报和转回的代码为“104050”,简称为“10杉杉质”。 公司已于2014年3月26日支付2013年3月26日至2014年3月25日期间利息。 公司于2014年3月7日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发行“2013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该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票面利率为7.5%,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共计发行人民币7.5亿元。该债券存续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于2014年3月26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级”)对本公司发行的“10杉杉债” 和“13杉杉债”进行了跟踪评级。经联合评级审定,公司2014年度企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继续维持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公司发行的“10杉杉债”和“13杉杉债”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继续维持为AA。 以上详情见本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公司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且未来亦不存在按期偿付风险的情况。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详见前述“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服装业务 杉杉股份作为中国服装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20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创新和改革,率先推出“品牌战略”、“无形资产运作”、“多品牌、国际化”等先进的产业理念和实践。公司自主核心品牌“杉杉”为中国服装行业的著名品牌。公司实施“多品牌、国际化”发展战略,先后引入多个国际高端品牌。 2、锂电业务 产品体系:公司作为国内锂电池材料领域的先行者,已形成相对成熟、完整的产品体系。产品种类覆盖锂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正极产品包括钴酸锂、锰酸锂、镍钴二元系、镍钴锰三元系等系列产品;负极产品包括中间相系列、人造石墨系列、天然石墨系列、综合型系列等四大系列成熟产品;电解液产品包括多种规格型号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各种高纯度的有机溶剂。 客户资源:经过多年积累,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锂电池材料综合供应商,拥有较稳定的客户资源。 技术支撑:相关产业子公司获得中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拥有中国863科技成果及数十项自主专利;通过了ISO9001质量体系及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湖南杉杉、上海科技、东莞杉杉通过了TS16949汽车供应链质量体系认证。上海、湖南、宁波三地公司均设立了博士后工作站,拥有博士十余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其它重要变化,详见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为1,500万元,同比去年减少10,500万元。 被投资公司具体情况见下表: ■ (1) 证券投资情况 ■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单位:元 ■ 注:公司持有宁波银行股份1.79亿股,期内分红7,160万元。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稠州银行于2014年4月11日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其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末总股本153,2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并按照每1股转增1股的比例,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共计153,200万股。 本期,公司按2013年末所持稠州银行股份12,363万股,收到现金分红2,225.34万元;6月24日,稠州银行完成转增股本事宜,转增后公司持有稠州银行24,726万股,持股比例不变。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融资租赁使用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2、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富银商业保理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闲置或自有资金参与国债逆回购业务及保本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18日披露的<临2014-013>公告及2014年5月31日披露的<临2014-025>进展公告) 注: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的国债逆回购业务品种主要是上交所、深交所短期国债。其中向天源证券有限公司累计购买19笔;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累计购买11笔,其中截至6月30日已完成赎回9笔,另2笔已于7月赎回并确认收益。 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购买2笔保本收益财富班车S21和3笔保本收益现金管理1号(T+1);理财14天周期型2号也已于7月赎回并确认收益。 期末,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为1,150万元。 (2) 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与年初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 ■ (2)与年初相比本期没有减少合并单位。 董事长: 庄巍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1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计未来12个月内(2014年8月-2015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鲁彼昂姆服饰有限公司、宁波杰艾希服装有限公司、宁波瑞诺玛服饰有限公司、宁波酷娃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和乎梨纺织品有限公司及宁波杉杉摩顿服装有限公司拟与杉井不动产开发(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井不动产”),宁波玛珂威尔服饰有限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汇星贸易”)发生总额不超过1,9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交易对方杉井不动产系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汇星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杉井不动产和汇星贸易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预计发生的委托服装销售、委托服装加工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关联董事陈光华先生、任伟泉先生、沈云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就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 (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4-033>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2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在宁波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商务大厦8层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无缺席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201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预计未来12个月内(2014年8月-2015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鲁彼昂姆服饰有限公司、宁波杰艾希服装有限公司、宁波瑞诺玛服饰有限公司、宁波酷娃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和乎梨纺织品有限公司及宁波杉杉摩顿服装有限公司拟与杉井不动产开发(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井不动产”),宁波玛珂威尔服饰有限公司拟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星贸易”)发生总额不超过1,9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交易对方杉井不动产系公司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汇星贸易系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杉井不动产和汇星贸易属于公司关联法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其预计发生的委托服装销售、委托服装加工交易构成日常关联交易。 鉴于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各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郭站红先生就该事宜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 (详见公司披露的公告<临2014-033>)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 报备文件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3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预计发生的交易系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亦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光华先生、任伟泉先生、沈云康先生回避表决,其他6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陈全世先生、徐逸星女士和郭站红先生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就其出具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和本公司的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3年8月27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时尚服装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杉井不动产开发(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井不动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宁波鲁彼昂姆服饰有限公司、宁波玛珂威尔服饰有限公司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汇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星贸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3年8月-2014年7月)。(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3-029>号公告) 该次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上述预计总金额与实际发生总金额差异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主要系2014年上半年鲁彼昂姆工厂关闭所致。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因日常销售及下一步经营的需要,在未来12个月内(2014年8月-2015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宁波鲁彼昂姆服饰有限公司、宁波杰艾希服装有限公司、宁波瑞诺玛服饰有限公司、宁波酷娃服饰有限公司、宁波和乎梨纺织品有限公司、宁波杉杉摩顿服装有限公司及宁波玛珂威尔服饰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鲁彼昂姆”、“杰艾希”、“瑞诺玛”、“酷娃”、“和乎梨”、“摩顿”、“玛珂威尔”)预计与关联方杉井不动产、汇星贸易发生总额不超过1,96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次预计金额与前次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0.5%以上。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以已实际发生额和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为依据,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客观合理审慎地预测各子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符合公司服装业务实际发展的需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关联交易关联关系 ■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董事会认为,杉井不动产、汇星贸易经营平稳,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杉井不动产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内容: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委托杉井不动产销售商品(公司旗下各品牌服装),杉井不动产为时尚品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店铺。 定价依据:以杉井不动产与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且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所扣除的收益及费用为依据参考定价。 (二)与汇星贸易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业务需要,汇星贸易委托玛珂威尔进行服装加工。 定价依据:任何单笔交易均将遵循公平市价原则由交易双方独立签约,单票定价核算,即每一笔服装加工交易的加工费以玛珂威尔与非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与关联交易相同或类似且在相同或相近时间内所收取的加工费为依据参考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交易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收入或利润来源未对该类关联交易形成严重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 报备文件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及独立意见 (三)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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