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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7.13亿元,同比增加64.6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4.6万元,同比减少68.97%。 防务业务方面:上半年,防务公司整体运行平稳,科研生产有序推进,随着多种总装总成车辆的批量生产,公司在武器总装总成领域地位逐渐提高;在导引头产品科研和生产方面,防务公司克服科研、生产高度交叉等多重困难,顺利完成导引头产品的生产任务,2014年上半年导引头完成数量创历年同期新高;其他产品如装甲侦察车、发射车等产品按时间节点积极完成相关配套、试验工作。2014年上半年,防务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18亿元,同比增加109%;实现净利润664万元,同比增加800万元。下半年,防务公司将继续推进全价值链体系化精益管理战略,抓好新品科研试制工作,加强技术创新,生产组织上统筹安排,全力完成好各项生产任务。 光电材料与器件方面:上半年,由于受市场和价格竞争因素影响,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期略有增加,净利润同期同比下降。新华光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6亿元,同比增加13.46%;实现净利润880万元,同比减少41.59%。上半年,在市场开拓方面,为稳定市场份额,新华光公司紧盯市场终端需求,细分目标市场,对内调整资源配置,成立红外事业部,对外围绕市场热点展开营销活动,加大营销力度,并初见成效;在精益管理方面,不断深化“变更/变化点”过程管理,强调“方法+确认”,广泛开展“创新增效、人人可为”合理化建议活动,深入推行全价值链体系化精益管理。下半年,新华光将进一步加大对光学玻璃下游市场的拓展,做大做强高端二次压型等光学元件业务,同时,提前谋划好光学材料的军品业务,逐步拓展军品市场。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542万元,上年同期实现4,620万元,同比减少3,078万元,降低66.62%,主要是公司2013年4月处置天达公司股权形成投资收益3,526万元,若扣除该因素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同比增加448万元,增幅40.95%。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情况。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4年初,公司制定的全年经营目标是: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亿元,其中军品16.85亿元,民品4.2亿。因防务公司产品结构调整,预计全年军品主营业务收入减少3.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全年计划组织落实各项工作,实现营业收入7.13亿元,未实现收入过半任务,主要原因是防务产品中总装和制导产品集中在今年下半年履约交付,且其营业收入占比较大。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行业与上年保持一致,均为工业行业。上半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07亿元,其中防务产品收入占比73.31%,光学玻璃收入25.27%,是公司两大支柱产业。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上半年国内产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加70.43%,主要是防务产品和光学玻璃当期收入同比增加影响;出口产品收入同比增加0.91%,基本持平。 3.2.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对外投资及处置股权行为。6月末,公司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和参股企业的投资净额12,629万元,比年初增加90万元,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12,629万元,比年初增加90万元,主要是权益法核算的华光小原公司和导引公司当期经营盈利影响。 3.3.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2)委托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委托贷款情况。 3.3.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3.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2014年上半年,公司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均为正常经营,整体属于盈利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3.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报告期未制定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为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回收情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决定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2014年4月1日起,对公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该会计估计变更后,报告期内,公司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06,349.35元,影响公司利润总额减少306,349.35元。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33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8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5号公司商务中心会议室。 3、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 ■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叶明华先生。 公司董事8人、公司监事4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陈良、张少峰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形成如下表决结果: 《关于明确光电集团“妥善解决”承诺含义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进行单独计票,计票表决情况如下表: ■ 三、律师见证情况 见证律师事务所: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殷勇、郭秀生 出具的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晴川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的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34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范滇元、王兴治因工作另有安排未能出席,分别委托独立董事姜会林、陈雪松行使表决权,董事岳建水因身体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陈现河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叶明华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以11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35号《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公告》。本议案以11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防务公司向光电集团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36号《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公告》。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明华、李克炎、陈现河、熊熙然、水波、岳建水回避表决。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35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概述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自2014年4月1日起按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实施。 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情况的说明 为更加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结合近年来应收款项回收情况,本着会计谨慎性原则,决定调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从2014年4月1日起,对公司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标准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本部不存在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子公司中,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均采取个别认定法、西安西光物资有限公司和西安西光光学元件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3年末对账龄2年以上且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故此次变更均不会对其产生影响。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存在部分账龄2年以上且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未计提坏账准备,2014年6月末,其应收款项按新计提标准计提的坏账准备扣减当期收到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后,当期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22,741.63元,影响当期利润减少306,349.35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此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变更属于未来适用的会计估计变更,即对以前年度损益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本次变更将导致公司2014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06,349.35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合理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相关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36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防务公司向光电集团申请3,000万元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北方光电科技防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务公司”)通过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兵工财务公司”)向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集团”)申请委托贷款3,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3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叶明华、李克炎、陈现河、熊熙然、水波、岳建水回避表决。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方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叶明华 2、注册资本:280,000,000元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光电集团持有公司48.82%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兵工财务公司是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兵器集团”)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兵器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防务公司获得委托贷款后,用于补充运营资金,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该委托贷款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求,减轻公司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意见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84 股票简称:光电股份 编号:临2014-37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于2014年8月11日以传真、电话及专人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朱惠民因工作另有安排委托监事刘世林行使表决权。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栗红斌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本次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4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本报告作出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4-35号《关于变更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公告》。本议案以5票同意获得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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