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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6,353.83万元,较去年同期多实现65,893.09万元;净利润-6,015.66万元,较去年同期多实现4,666.55万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6,082.80万元,较去年同期多实现5,170.07万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208,949.26万元,较去年增加33,396.11万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较上年合并范围增加1家。 2014年1月,本公司新设内蒙古博源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持股比列100%,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因此,本公司2014年合并范围内增加了内蒙古博源国际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5日,公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实施本次交易的需要与交易对方内蒙古博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实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挚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汉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银金博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南昌中科摇篮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稷弘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奥美股权投资基金(上海)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对本次交易的交割事宜作出具体安排。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4年8月15日,公司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六届二十二次监事会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做出以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号)的要求,独立董事白颐、孙燕红、张振华就公司半年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调查和核实,发表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往来全部为经营性活动产生的,且资金清算及时,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也不存在其他形式影响公司独立性和资金使用的违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68,127万元,其中68,127万元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为关联方担保发生额为0万元,报告期末担保余额为146,365万元。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是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白颐、孙燕红、张振华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4-057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2014年9月30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对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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