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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如下: 1、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推进公司业务结构调整。报告期内,公司技术研发投入5,646.2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4.38%;共启动实施产品开发项目79项,其中:巩固和提升H1业务的产品开发项目43项,发展扩充H2业务的产品开发项目22项,培育孵化H3业务的产品开发项目14项。报告期内,公司金融领域产品线进一步丰富完善,硬纸币兑换一体机、支票扫描模块、票据ATM机等多款新产品前期试点和推广情况进展顺利,预计下半年将逐步推向市场。 2、采取多种举措,积极调整市场结构,扩大国外市场营销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国外ODM/OEM大客户的市场拓展力度,与多家行业性和区域性知名品牌厂商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上半年国外市场实现营业入15,580.66万元,同比增长42.65%。 3、进一步培育并强化外延式成长能力,加强产业链整合。2014年4月,投资2.33亿元收购参股子公司华菱光电26%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华菱光电51%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通过收购华菱光电,产业链得到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威海华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6%的股权,持股比例增至5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丛强滋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4-034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4-035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76 证券简称:新北洋 公告编号:2014-037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通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将2014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3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3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22.58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8,0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555,451.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484,548.67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3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浩华验字[2010]第17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分别设立了78202201090000000044、37001706201050171002、411202250438094001 等3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0年4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止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1、公司在威海市商业银行城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8202201090000000044,截至2014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26,798,521.33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9,821.33元,以存单方式存放余额26,788,700.00元,存单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001706201050171002,截至2014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9,666.62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9,666.62元。 3、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1202250438094001,截至2014年06月30日,该专户余额1,623.13元,其中活期账户余额1,623.13元。 4、公司于201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2013年度公司共使用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分别购买了威海市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机构特约(2013)05期和机构特约(2013)11期。截至 2014年06月30日,银行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4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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