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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4-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bankcomm.com) 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监管核准,本集团开始采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计量资本充足率,因此本期变动数包含了由于计量方法变更产生的影响。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从2013年一季度开始执行,因此无2012年比较数据。 2.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3.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本集团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4. 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 5.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 6. 存贷比数据为银行口径。其中,存贷比数据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发〔2011〕94号文计算,将本银行发行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7.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和前十大客户贷款比率为集团口径。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下数据来源于本行备置于本行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行股份总数为74,262,726,645股,其中A股股份39,250,864,015股,占比52.85%;H股股份35,011,862,630股,占比47.15%。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行股东总数为397,268户,其中A股355,517户,H股41,751户。
注: 1. 除标明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的股份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截至2014年6月30日止,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3. 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截至2014年6月30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汇丰银行”)持有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 截至2014年6月30日,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9.03%。 4. 根椐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截至2014年6月30日,除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027,777,777股,占本行总股本的9.46%,该部分股份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截至2014年6月30日,社保基金理事会共持有本行A+H股股份10,310,846,783股,占本行总股本的13.88%。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71.9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1.35亿元,增幅4.74%。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总额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672.1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2.03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74.33%,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年化平均收益率或年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年化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年化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 指年化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 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 4. 剔除代理客户理财产品的影响,并考虑国债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3.39%,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2.20%和2.39%,同比分别下降19个基点和17个基点。其中,第二季度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较第一季度环比分别上升10个和11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金额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金额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所示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22.03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44.80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人民币22.77亿元。 ①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1,434.1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83.23亿元,增幅14.65%。 A.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是本集团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43.7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92.77亿元,增幅9.76%,主要由于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7.17%,且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15个基点。 B.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228.2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61.20亿元,增幅36.63%,主要由于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8.02%,且平均收益率同比大幅上升58个基点。 C.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报告期内,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达人民币64.4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98亿元,主要由于客户存款规模增长带动存放央行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5.12%。 D.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97.7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 27.28亿元,增幅38.72%,主要由于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3.82%,且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73个基点。 ②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人民币762.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61.20亿元,增幅26.83%。 A.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人民币460.7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75.09亿元,增幅19.47%,占全部利息支出的60.47%。客户存款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6.15%。 B.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77.5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80.76亿元,增幅41.04%,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8.56%,且平均成本率同比上升70个基点。 C.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为人民币23.6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35亿元,增幅29.20%,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平均余额同比增长33.36%。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提高中间业务发展质效,大力推动盈利模式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157.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8.06亿元,增幅13.00%。支付结算、管理类和担保承诺等业务是本集团中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7.5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71亿元,增幅48.10%,主要由于本集团贸易结算量大幅增长。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51.1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7.49亿元,增幅17.14%,主要由于本集团银行卡发卡量、卡消费额和自助设备交易额有所增长。 投资银行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31.4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0.07亿元,降幅24.25%,主要由于本集团咨询顾问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2.5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77亿元,增幅20.05%,主要由于保函、承兑等各类表外业务量有所增长。 管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36.2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8.72亿元,增幅31.72%,主要得益于本集团资产托管、代理理财及银团贷款业务管理费收入的增长。 代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9.40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0.96亿元,降幅9.27%,主要由于代理保险业务收入有所下降。 4、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成本为人民币226.2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5.98亿元,增幅12.98%;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5.39%,同比上升0.47个百分点。 5、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和垫款、长期股权投资、抵债资产、债券投资等提取减值准备的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01.5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6.90亿元,增幅19.96%。其中:(1)组合拨备支出为人民币46.57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4.81亿元;(2)逐笔拨备支出为人民币55.0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1.71亿元。报告期内,信贷成本率为0.59%,同比上升0.06个百分点。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103.0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58亿元,增幅1.56%。实际税率为21.82%,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中国国债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费用的明细: (人民币百万元)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2,839.36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3,229.99亿元,增幅5.42%。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①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4,337.69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674.01亿元,增幅5.12%。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年初增加人民币1,287.06 亿元,增幅4.51%。 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按行业分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6,126.61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976.03亿元,增幅3.88%。其中,贷款分布最多的四个行业是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服务业,占全部公司贷款的62.99%。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8,211.08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697.98亿元,增幅9.29%,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年初上升0.91个百分点至23.91%。 借款人集中度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55%,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3.08%,均符合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向十大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截至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2.62%、19.79%和7.52%,三个地区贷款余额较年初分别增长4.43%、1.80%和3.34%。 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减值贷款率为1.13%,较年初上升0.08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达到204.16%,较年初下降9.49个百分点;拨备率为2.30%,较年初上升0.06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减值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贷款客户结构 根据内部评级结果,截至报告期末,境内银行机构公司客户内部评级1-8级客户贷款占比为90.58%,较年初下降2.85个百分点;9-12级客户贷款占比4.28%,较年初上升0.57个百分点;违约级客户贷款占比1.38%,较年初上升0.37个百分点。 ②证券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净额为人民币11,082.34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384.13亿元,增幅3.59%;得益于投资结构的合理配置和不断优化,本集团证券投资总体收益率达到4.28%,同比提高58个基点。 证券投资结构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按持有目的划分和按发行主体划分的证券投资结构: ——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负债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8,413.90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3,019.37亿元,增幅5.45%。其中,客户存款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180.87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74.91%,较年初下降0.15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年初增加人民币698.23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14.14%,较年初上升0.49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43,759.20亿元,较年初增加人民币2,180.87亿元,增幅5.25%。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8.05%,较年初上升0.66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1.83%,较年初下降0.66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43.35%,较年初下降1.73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56.53%,较年初上升1.73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2,533.96亿元,较年初净增加人民币100.02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102.41亿元,同比多流出人民币765.69亿元,主要是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的现金净流入金额同比减少。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9.01亿元,同比少流出人民币907.64亿元,主要是证券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流出额同比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206.24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144.94亿元,主要是由于发行债券产生的现金流入金额同比增加。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 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下同) 3. 包括辽宁省、吉林省及黑龙江省。(下同) 4. 包括上海市(除总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及山东省。(下同) 5. 包括河南省、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海南省及广西自治区。(下同) 6. 包括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及西藏自治区。(下同) 7. 包括香港、纽约、新加坡、首尔、东京、法兰克福、澳门、胡志明市、旧金山、悉尼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英国)有限公司及其他海外附属公司。(下同) 8. 含少数股东损益。 2、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3、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公司金融业务是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公司金融业务利息净收入占比达到53.58%。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息净收入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五)资产质量和迁徙情况 2014年6月末,集团口径不良贷款余额人民币387.50亿元/1.13%,较年初增加人民币44.40亿元/ 0.08个百分点。截至2014年6月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2014年6月末,本行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的贷款迁徙率如下:
注: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计算。 (六)资本充足率信息 2014年6月末,经监管核准,本集团遵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开始采用资本管理高级方法计量资本充足率。 下表列出了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分别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情况。本集团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监管要求。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交银保险和交银康联两家保险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2. 按照资本管理高级方法计量的资本充足率,信用风险由权重法调整为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由标准法调整为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由基本指标法调整为标准法,计量方法的变化对资本充足率有一定影响。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不适用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牛锡明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2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在上海和北京(视频)召开。牛锡明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2名,委托出席董事6名,其中,王冬胜董事和冯婉眉董事分别书面委托牛锡明董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杜悦妹董事书面委托王太银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王为强独立董事和刘廷焕独立董事分别书面委托于永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陈志武独立董事书面委托蔡耀君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2名候任董事参加会议。部分监事以及高管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同意增补刘长顺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社会责任委员会委员。刘长顺先生的任职须待中国银监会核准其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后方可生效。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政策》。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增资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增资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一)增资方案 本次增资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其中,本公司按比例出资3.75亿元,澳大利亚康联集团按比例出资2.25亿元。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和澳大利亚康联集团持股比例保持为62.5%:37.5%。本公司控股地位不变。 本次增资尚待相关监管部门批准。 (二)授权事项 为使本次增资工作顺利进行,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相关的各项事宜,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设立分行级票据专营机构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设立分行级票据专营机构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一)机构名称 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票据业务中心(简称:票据中心)。 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BILLS BUSINESS CENTER。 (二)注册地 上海市。 (三)业务范围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业务;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回购和再贴现业务;商业汇票代理查询查复、代理承兑业务;同业间存放业务;经各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与票据有关的其他业务。 (四)授权事项 授权高级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负责办理设立专营机构相关的申报、筹建、证照申领等各项工作。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延长发行金融债券议案的决议有效期,以及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办理债券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届满之日起分别再次延长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次发行金融债券决议的其他内容不变。 (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28 证券简称:交通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4-02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滕铁骑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闫宏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顾惠忠监事、高中元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宋曙光监事长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帅师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书面委托陈青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在上海、北京(视频)、杭州(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14年8月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2014年8月14日发出会议材料。会议由监事长宋曙光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3人,亲自出席监事9人。部分监管机构代表、公司高管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报告》 会议认为本公司2014年半年度业绩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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